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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9-16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1-06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欢城三楼贵宾

一厅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87,726,7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21.5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为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同意 87,485,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2%;反对 241,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 0%。
    (二)通过了《关于为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87,726,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三)通过了《关于为湖南圣爵菲斯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 87,726,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邹华斌、李赛男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