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2-01-0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向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心公司”)、湖南省惠德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德公司”)、湖南省惠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悦公司”)和湖南省惠
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润公司”)除本公司之外的其余股东发行股份,
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述四家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主体,承接
惠心公司、惠德公司、惠悦公司和惠润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上
述四家公司将予以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以
下简称备忘录13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2010年12月24日,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0年12月27日起临时停牌。
(二)公司筹划重组事项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因此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三)2011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
效条件的《合并框架协议》。
(四)2011年7月6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了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重组
预案、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
(五)201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
条件的《吸收合并协议》。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包括: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交易涉及的
97家局方股东所在当地政府原则性同意,交易价格已经97家局方股东主管财政、
国资部门批准。
综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
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签字页)
龙秋云 彭益 毛小平
袁楚贤 曾介忠 罗伟雄
张华立 尹志科 熊澄宇
汤世生 陈玮 龚光明
黄昇民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