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2-04-20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作
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所有对外担保
均取得了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大额担保经过了股东大
会的批准,并履行了临时和定期披露义务。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
没有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熊澄宇、黄昇民、汤世生、陈玮、龚光明
201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