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1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06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表决票 13 票,实收表决票 13
票。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所涉条款主要有:
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新增“制定、调整或变更现金分
红政策”;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新增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
未分红原因等事项”进行审议的职权;
第一百五十九条:补充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一百六十条:完善并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现金分红
的时间间隔与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不分红的特殊情况等。
通过对上述条款的修订与完善,公司完善并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尤其凸显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建立了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
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