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澄清公告2012-12-16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80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2 年 12 月 12 日,《信息时报》发表题为《电广传媒 1.7 亿转
让孙公司引争议》的文章,对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转让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55%股权的估值提出了质疑,称“荣盛
发展全资子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了长沙市国土资
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以 3.17 亿元价格取得长
沙市网挂 055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岳麓区岳麓大道
以北、麓高路以南,望安路以西,占地面积 60420.53 平方米(折合
90.63 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换句话说,如果按照荣盛发展在
岳麓区购买的土地每亩 350 万元的价格来计算的话,新丰源投资这 6
79 亩的土地价值可值 23.79 亿元。”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说明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一直是重点发展有线网络、投资、传媒内容等,
突出主营业务,因此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剥离地产业务。本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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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是遵循“公平报价”原则从市场征集受让对象,因房地产市场低迷,
我们征询了多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意向,均无人愿意以评估价购买,
仅大股东愿以评估价购买。因此,金鹰城置业才与湖南广播电视产业
中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土地构成及其评估情况
虽然新丰源公司尖山村土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新丰源土地”)
所涉及的红线内土地面积达 679.83 亩,但其中包含红线内规划路幅
面积和绿化带面积 62,021.42 平方米(合 93.03 亩)、保留划拨性质
不可开发的林地面积 129,865.05 平方米(合 194.80 亩)、划拨性质
的教育用地(建小学,需无偿交付政府部门)面积 19,754.37 平方米
(合 29.63 亩),扣除该三项后实际可开发土地面积为 241,575.88 平
方米(合 362.36 亩),其评估值为 75,189.84 万元。
3、对投资者关注相关问题的说明
(1)决定地价的因素取决于地块具体位置和相关经济参数,如
容积率、商业区布局、交通便利程度等。计算土地价格不是简单地按
每亩价格来确定,而应按“楼面地价”比较才具备可比性。
(2)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评估值是符合市场定价的,是合
理的。经计算,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 1847(元/平方
米),荣盛发展所购土地的楼面地价约为 1500(元/平方米),新丰源
土地的净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比荣盛发展购得土地的楼面地价还高
出 347 元/平方米,这主要是新丰源公司的土地因有近 200 亩保留划
拨性质的林地(现为茂密的山林),有城市繁华区域无法具备的天然
氧吧,且其《规划要点》已明确了学校、医院、广场等较为齐全的配
套设施用地,致使新丰源公司的楼面地价相对高一些。
三、必要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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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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