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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2013-01-1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
廖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邓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廖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做
出的,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廖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
    二、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邓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邓秋林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其个
人履历、工作实绩等,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不
存在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
格,我们同意聘任邓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汤世生、黄昇民、熊澄宇、陈 玮、龚光明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