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6-04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3-030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6 月 4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圣爵菲斯大酒店欢城三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23,837,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04 %。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关于公司以持有的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为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
供质押的议案》。
同意 223,837,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邹华斌、许智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管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