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4-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广传媒”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电广传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等人员交谈,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以及相关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方式,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韵洪”)与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经协商,2014 年由广州韵洪代理其广
告业务预计 2.75 亿元。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系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而湖南广播电视台是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2014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龙秋云先生、彭益先生、尹
志科先生、袁楚贤先生、毛小平先生、廖朝晖女士、胡卫箭先生、刘向群先生对
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表示同意。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需回避
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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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万元) 发生金额(万元)
比例(%)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 湖南广播电
销售其产品、商品(广 视广告总公 27,500 27,869.82 16.23
告代理) 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为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全资企业,与公司同为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成立日 注册
住所 经营范围
名称 表人 (万元) 期 号
长沙市开福区金 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
湖南广播 鹰影视文化城 43000 类广告,代理国内外各类广
罗伟 1994.06
电视广告 (浏阳河大桥 5,000 00000 告业务及广告策划,提供室
雄 .30
总公司 东、马栏山)办 74170 内外装饰装修服务,销售百
公楼西裙楼 货、五金。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经协商,由广州韵洪代理
其广告业务预计 2.75 亿元。关联交易价格按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
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于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一方面有利于公司依托湖南电视的节目品牌等资源扩大公司
影视剧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利用湖南广电的节目制作资
源和品牌,强化公司的内容制作优势。广告代理业务系原有广告业务的延续,公
司将逐步减少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广告代理业务。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
的广告代理交易属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
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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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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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施卫东 廖陆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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