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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17  

						            独立董事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2.2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12个

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22.2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熊澄宇、黄昇民、汤世生、陈玮、龚光明

                                      201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