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广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5-01-16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广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
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有线集团”)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广电”)签署了《湘
鄂两省广电网络战略合作协议》。鉴于双方已经建立了两省互联的 OTN 传输系
统,在双方实现网络互联互通的前提下,就共同推进双方在宽带互联网资源共享、
视频内容分享、双向增值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交流以及数字电路业务方面,达成
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号:42010000011971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祺扬
注册资本:人民币 636,217,448 元
经营范围: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
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
内各类广告;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
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
可经营)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在有效许可证的核准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
1
经营活动);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
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宽带互联网资源共享
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互联网用户体验,双方采用资源互补和以优惠价格
结算的方式进行互联网流量业务合作。
2、视频内容分享
为共同丰富双方在数字电视平台、OTT 平台上的内容,双方建立视频资源
共享平台,在不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实现优质视频资源内容的合作。
3、智慧城市业务合作
鉴于湖南有线集团已经全面介入湖南省智慧城市系统的建设和运营,通过
和国内智慧城市项目领域中顶尖系统和业务商的合作,努力实现智慧城市全业务
运营。双方积极在智慧城市业务的开展上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和业务合作,扩大
智慧城市内容数据的聚集,为下一步城市大数据运营提供数据基础。
4、数字电路业务开展
利用互联网络作为省级传输通路,积极开展基于双方区域内的数字电路业
务。
5、双方有义务对双方所建的互联网络的运维和环网升级事宜进行配合。
6、本协议有效期 5 年。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协议有效期及相
关条款修订,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到期后有效期自动顺延壹年。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着重于宽带互联网、视频内容、智慧城市和数字电路业务板
块,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通过打通区域间的联
结和环网升级改造,有利于推进视频、电路等业务纵深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主
业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
五、风险提示
双方将在此战略合作协议下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另行签订协议,协议的具体
实施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湘鄂两省广电网络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