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2-14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1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14:4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圣爵菲斯大酒店欢城
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2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505,029,7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3,019,7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2,010,061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48%。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合并统计结果,不
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记名投票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与美国狮门影业合作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5,018,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3 %;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外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5,018,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3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美国华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5,018,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3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4、《关于为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505,015,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1 %;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9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华斌、梁 玉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
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签字确认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