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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04-29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 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1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备注
                    加次数     (次)     (次)   (次)
     熊澄宇          11         11         0         0
     黄昇民          11         11         0         0
     汤世生          11         11         0         0
     陈   玮         11         10         1         0      因公出差
     龚光明          11         11         0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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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营情况,
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14 年度,我们出席了公司 11 次
董事会会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2014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关
于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
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聘任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13年证券投资专项说
明、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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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年10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按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
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龚光明、陈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工作进
展。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
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并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了检查监督,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汤世生、陈玮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2014 年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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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 次,对公司相关薪酬和激励事
项、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了审议。
    3、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汤世生、熊澄宇、黄昇民、陈玮作为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
相关职责,对控股子公司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
广告总公司的广告代理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规范关联交易
流程,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保障公司与股东整体利益。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职情况
    熊澄宇、汤世生、黄昇民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在报告
期内经常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探讨行业发展形势,对公司发展战
略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在公司与狮门影业合作谈判过程中,
熊澄宇委员充分发挥自己对全球文化产业尤其是电影产业研究
的专长,给公司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对推进公司与狮门影业的
合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汤世生委员、黄昇民委员分别运用自己的
丰富经验和独特视角,对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影业市场,融合“互
联网+”提出了很有价值的专业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其他事项
    201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和信息
披露程序。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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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们在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我们按照有关
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
了建设性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15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
习,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熊澄宇、黄昇民、汤世生
                                 陈   玮、龚光明
                                 201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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