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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5-09-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有关资料,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聂玫女士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聂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
    三、同意提名聂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熊澄宇、黄昇民、汤世生、陈    玮、龚光明


                                      201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