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6-07-2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认证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董事会提名,龙秋云先生、彭益先生、尹志科先生、袁楚
贤先生、毛小平先生、刘平春先生、朱德贞女士、刘海涛先生、徐莉
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平春先生、朱德贞女
士、刘海涛先生、徐莉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三、经审阅以上九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我们
认为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四、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熊澄宇、黄昇民、汤世生、陈玮、徐莉萍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