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7-1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28 号”《关于核准湖南电广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1,606,459 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 13.19 元,募
集资金总额 5,297,189,194.21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073,068,669.61 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以及《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下一代广播
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湖南省有线电
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
1 视网络(集团) 372,732.92 372,732.92
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 偿还银行贷款 电广传媒 156,986.00 134,573.95
合 计 529,718.92 507,306.87
现公司拟将“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1,727.82 万元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本次总募资净额的 33.85%,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资用途的原因
1、募集资金的累计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拟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
1 372,732.92 201,005.10 171,727.82
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134,573.95 134,573.95 -
合 计 507,306.87 335,573.95 171,727.82
2、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市场格局和有线网络行业经营环境都
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的建设,难以达到预期收益。同时,基于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正在实施“传媒+互联网”战略升级,加大互联网新媒体业
务的布局力度,积极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业务的融合发展,构建泛娱乐移动新
媒体生态。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规避投资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终止“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
级改造项目”的后续投资,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1,727.82 万元
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保证未来有线网络建
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说明
公司拟变更“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 171,727.82 万元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资用途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 171,727.82 万元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 171,727.82 万
元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将“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
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1,727.82 万元和利息
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施卫东、廖陆凯核查后认为:
电广传媒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程序合规,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
剩余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民生证券对此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