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8-01-25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股票代码:000917 公告编号:2018-0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25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00 号文核准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于 2018 年发行,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
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700
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
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
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
期末净资产为 1,169,606.44 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
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4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3.58%;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4,901.18 万元(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254.03 万元、
38,135.32 万元和 33,314.18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
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5.5%-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T 日)在《上海证
券 报 》、 深 圳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
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3、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湖南电
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
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25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
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
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
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电广传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媒
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募集说明书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 指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指
协议》、本协议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会议规则》、《会议规则》、本 指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则、本会议规则
指发行人拟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监管协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
指
议 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之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债券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报告期末 指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报告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9 月
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
工作日 指
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平安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主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指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审计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合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评级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湘电 01”,债券代码:“112638”。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采用
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
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
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2、起息日:2018 年 1 月 30 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4、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5、兑付日:2023 年 1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6、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电
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
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分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计划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 10 亿元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8 年 1 月 25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8 年 1 月 2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8 年 1 月 29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1 月 3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6.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
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 月 26 日(T-1 日)14:00-16:00 前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
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
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
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
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 月 26 日(T-1 日)14:00-16:00 点
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
力,不得撤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
联系电话:010-5680034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并将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
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29 日(T 日)和
2018 年 1 月 30 日(T+1 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 月 26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进行申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
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1 月
30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
投资者全称和“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 2018
年 1 月 30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
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452381600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08005
开户行联系人:宫福博(18929366068)曹伟伟(18665933850)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168124、0755-22168116(柜台)
银行传真:0755-8208178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有权处。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
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汤振羽
电话:(86)731-84252333-8313
传真:(86)731-84252096
邮政编码:410003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项目主办人:邓明智、邱世良
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邮政编码:518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为 5.5%-6.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26日(T-1)14:00-16: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
咨询电话:010-56800348
联系人:聂磊、孙达飞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
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按照网下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
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
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
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
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
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T-1)14:00-16:00 将本表连
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
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
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
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 咨询电话:010-56800348;联系人:
聂磊、孙达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