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股票代码:00091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TV & Broadcast Intermediary Co.,Ltd.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稿)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诺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 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 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 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 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 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 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 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 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 1 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 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 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 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 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2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00 号”文核准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发 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 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 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 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 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 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 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 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 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 响,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 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 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 净资产为 1,184,876.36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为 1,169,606.44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34,901.18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算数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面向合 3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2016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仅为 3.07%,明显低于上市公司中同类型企业,这主要是因为发行人用于投资部分资产 比重过高、主要业务板块相较于其他企业附加值较低和部分子公司出现亏损等因素综合 导致。如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在未来依然得不到改善,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 定影响。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4.53 亿元、6.11 亿元、6.56 亿元和 3.1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3.87 亿元、4.73 亿元、4.77 亿元和 2.78 亿元,投资收益分别 为 2.25 亿元、6.60 亿元、7.83 亿元和 4.75 亿元。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对发行 人净利润贡献较大,故发行人未来净利润可能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同时有线电视行业外 部竞争加剧,公司加大投资的新媒体业务未来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不利因素 使发行人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六、2017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 意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的复函》(湘财资函[2017]69 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 播电视产业中心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3614.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16.66%)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 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 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 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 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 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4 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反映了本期债券信 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 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 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 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 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 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 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 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在本期债券评级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 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 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 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 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 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 资信评级机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资信评级机构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等 相 关 信 息 将 通 过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网 站 ( Http : //www.unitedratings.com.cn)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予以公告。 十二、2017 年 07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00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申报时债券名称为“湖南电广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 2018 5 年 1 月 1 日后,考虑到实际情况,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全称为“湖南电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更名不 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 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 1,169,606.44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49.46%;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为 867,468.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3.58%。 十四、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 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 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6 目 录 释义 ......................................................................................................................................... 10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 14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14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6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7 五、认购人承诺 ............................................................................................................. 19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1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21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2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9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9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9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31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5 一、偿债计划 ................................................................................................................. 35 二、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 35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36 四、偿债保障措施 ......................................................................................................... 37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一、发行人概况 ............................................................................................................. 40 二、公司设立、历史沿革和报告期末股东情况 ......................................................... 41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4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1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2 7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 58 七、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 87 八、发行人合规经营情况 ............................................................................................. 94 九、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 ............................................................................................. 94 十、关联交易情况 ......................................................................................................... 95 十一、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2 十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102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10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07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07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15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1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7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37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39 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 13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40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 140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 140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40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41 五、涉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 ................................................................... 143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45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45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 145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5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 154 8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 155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6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76 9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一、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电广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传媒 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募集说明书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 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 指 理协议》、本协议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 人会议规则》、《会议规则》、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规则、本会议规则 指发行人拟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监管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湖南电广传媒股 指 协议 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之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债券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记结算机构 1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报告期末 指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报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9 月 告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工作日 指 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平安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律师事务 指 指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合评级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公司简称 电广传媒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湖南电 指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视台 控股股东、湖南广网 指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湖南文资委 指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1 圣爵菲斯大酒店 指 湖南圣爵菲斯投资有限公司 长沙世界之窗 指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江苏韵洪 指 江苏韵洪大道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韵洪 指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韵洪 指 北京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江苏韵洪大道广告有限公司、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和北 韵洪广告公司 指 京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达晨创投 指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艺达晨 指 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丰达 指 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 湖南有线 指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翼锋科技 指 广州翼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亿科思奇 指 深圳市亿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 九指天下 指 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金极点 指 金极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久之润 指 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专业名词 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相互渗透、互相 三网融合 指 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 指从节目采集、节目制作节目传输直到用户端都以数字方 数字电视 指 式处理信号的端到端的系统。 指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 IPTV 指 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 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 IDC 建设 指 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 采用外延并购与内生发展并举的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与协 互联网+ 指 同发展 TSA 指 腾讯社交广告平台 12 整合腾讯网络媒体资讯、娱乐、社交三大体系优质资源, 智汇推 指 面向中小企业的效果营销服务。 ARPU 指 每用户平均收入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 人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00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次债券将采取分 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 超过 3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 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4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 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9、起息日:2018 年 1 月 30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 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2023 年 1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30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各品种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5、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5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24、上市安排: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 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 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 年 1 月 25 日 发行首日:2018 年 1 月 29 日 16 预计发行期限: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 网下认购期: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上市交易的事宜,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电话:(86)731-84252333-8313 传真:(86)731-84252096 联系人:汤振羽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联系人:邓明智、邱世良 (三)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17 联系人:孙金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电话:010-86451000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四)发行人律师: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含英 住所:湖南长沙市远大一路 280 号湘域相遇北栋 8 楼 电话:0731-84587101 传真:0731-84587100 联系人:贺巍、吴娟、曲凌樱子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电话:0731-81579857 传真:0731-85179801 经办会计师:曹国强、贺梦然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18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100022)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联系人:冯磊、蔡昭 (七)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负责人:洪文理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 192 号兴业大厦 电话:13298688062 联系人:陶超强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负责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 19 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 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 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2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 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 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存 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 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 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 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 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 上市后本期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 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 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金融政策、 资本市场状况、市场环境等众多不可控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 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使得发行人面临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以致可 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21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 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 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 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较好,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 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本公司亦将秉承诚信 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 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期债券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评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 体信用和本期债券信用进行跟踪评级。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本公司 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则可能 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无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期债券 承担担保责任。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债券的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较大。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4.53 亿元、6.11 亿元、6.56 亿元和 3.1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3.87 亿元、4.73 亿元、4.77 亿元和 2.78 亿元,投资收益分别为 2.25 22 亿元、6.60 亿元、7.83 亿元和 4.75 亿元。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对发行人净利 润贡献较大,故发行人未来净利润可能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同时有线电视行业外部竞争 加剧,公司加大投资的新媒体业务未来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不利因素使发行 人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规模为 33.43 亿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重为 14.44%, 比例较高。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经营性艺术品、原材料、开发成本等,其中经营性艺术 品价值随市场以及宏观经济变化情况波动较大,同时与电视网络相关的原材料价值亦会 受到技术革新及产业发展等情况变化带来的影响,故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3、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5.01 亿元、-20.72 亿元、-13.53 亿元和-10.41 亿元,均为净流出。近年来,发行人加大了光缆铺设、设备购置的投入, 加大了对地方网络公司的整合力度;同时,发行人不断推进创投业务发展和收购新媒体 业务,随着股权投资力度加大,相应投资支出也不断增加。上述业务变化是投资活动净 现金流为负的主要原因,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缺口和筹资压力,可能对公司短期的盈 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4、金融资产价值波动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达人民币 41.28 亿 元,其主要包括发行人所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所投资企业通过 IPO 等形式进入退出阶 段所分得的流动股股票以及其他股权。宏观经济以及市场的波动使得发行人持有的金融 资产的价格存在较大不定性,将影响发行人金融资产的变现规模和变现能力,可能给发 行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5、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3.43 亿元、4.23 亿元、5.29 亿元和 3.62 亿元,财务费用分别为 1.65 亿元、2.98 亿元、3.10 亿元和 2.55 亿元,管理费用分别为 9.10 亿元、11.09 亿元、12.70 亿元和 8.50 亿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90%、30.58%、28.17%和 25.02% ,所占比重较高。随着发行 23 人近年来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相关投入带来的融资规模上升,使得发行人的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进而对发行人的 债务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 1.53 亿元、5.82 亿元、-2.95 亿元和-3.22 亿 元,呈现较大波动。2016 年、2017 年 1-9 月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净流出,主要是发行 人与美国狮门影业合作拍摄制作投入增加所致。 7、存货周转率较低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25、2.17 和 2.18。在发行人的存货中,经营 性艺术品、原材料、开发成本占比较高,其中经营性艺术品主要为下属子公司中艺达晨 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所得的名家字画等高端艺术品,受艺术品投资变现周期影 响,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造成一定风险。 8、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由湖南广播电视产业 中心变更为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 236,141,980 股,持股比例 16.6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若公司其他股东大 幅增持本公司股份,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对发行人的控制能力将下降,公司存在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9、商誉存在的减值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商誉余额为 94,387.29 万元。发行人商誉均为公司溢价 收购新公司所产生,将面临一系列整合和管理上的风险,如经营不善,发行人将存在商 誉减值风险。 10、净资产收益率过低风险 2016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为 3.07%,明显低于上市公司中同类型企业,这主要是因为发行人用于投资部分资产比重 过高、主要业务板块相较于其他企业附加值较低和部分子公司出现亏损等因素综合导致。 24 如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在未来依然得不到改善,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文化传媒行业、广告行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关联性较为明显,如果未来中国 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衰退,上述行业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将会受到负面影响,行业的 盈利能力将会受到挑战。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向好,但存在下行压力,文化传媒 行业、广告行业存在一定的经济周期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0 年以来,江苏卫视等省级卫视通过节目创新及人才引进取得快速发展,某些 综艺类节目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收视率甚至超过湖南卫视收视率长期占据全国 第一位置的王牌栏目,湖南卫视在省级卫视中领先地位面临一定的挑战。在发行人的主 营业务中,有线电视传输、电视广告代理等业务与电视媒体密不可分,如果电视产业经 营业绩下滑,发行人盈利水平将受到负面影响。 “三网融合”的发展使得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部分基础 电信业务以及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也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制 作和传输。由于过去缺乏增值业务,广播电视网络的单个用户平均收入远低于电信网络, “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拓宽了发行人的高收入业务领域,优化了收入来源。但与此同 时电信企业也因为“三网融合”政策得以进入广播电视节目领域,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 节目的生产、制作和传输。在一段时间内,广播电视网供应商在传统的电视节目领域优 势仍然明显,但“三网融合”的推进会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传统的广播电视网络用户。“三 网融合”政策的推进使得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供应业务领域的重叠区域扩大, 增加了用户的选择范围,增强了行业竞争。 3、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2009 年深交所创业板开市后,平均发行市盈率一直高于深交所中小板及上交所主 板,特别是 2010 年创业板平均发行市盈率达到历史最高的 70.10 倍。随着 2012 年一系 列新股发行改革措施的出台和 2013 年 IPO 核查,A 股 IPO 平均发行市盈率整体回落, 创业板的平均发行市盈率跌至 33.58 倍,2014 年则一度下跌至 20 倍左右。与此同时, 25 由于参与上市前股权投资业务(pre-IPO)的私募基金迅速增加,大量基金同时竞争有 限的 pre-IPO 项目,这使得投资市盈率不断被抬高。股票市盈率的剧烈波动和投资市盈 率的不断抬高,使得创业投资风险加大。 发行人 2000 年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成立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门开展 创业投资业务。2015 年,达晨创投投资 21.71 亿元完成了分众传媒、软通动力等 54 个 项目的投资和 6 个项目的二轮增资,年内有 11 个项目完成 IPO,另有 26 家企业完成 IPO 预披露,有 28 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累计已有 40 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同时,达晨创 投连续 14 年被行业权威评比机构清科集团评为“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 50 强”。发行 人投资收益对利润总额贡献较大,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 为 2.25 亿元、6.60 亿元、7.83 亿元和 4.75 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4.43 亿元、5.91 亿元、 6.12 亿元和 2.89 亿元,投资收益在营业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 50.72%、111.77%、128.01% 和 164.16%。中国股市仍处于发展期,尚不成熟,波动性较大,同时由于竞争激烈,创 投业务的投入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发行人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4、“三网融合”带来的行业新技术与人才方面的风险 公司在有线电视网络的总体规划、建设和运营方面具备了丰富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经 验,并在音视频传输、数据业务开展、增值业务拓展上具有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但是 随着国内“三网融合”趋势的发展,需要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求的软件和硬件等基础 产品以及开发交互、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庭设备等应用产品。网络升级换代速度将不 断加快,各种新业务和新产品将不断涌现,公司在技术前景、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和技 术流失等方面面临一定的风险。特别是作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如果公司网络在运行 和维护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传输信号中断,将有可能对本公司 品牌形象和用户开发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此外,高科技含量的业 务发展对于发行人人才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十分注重技术设备的更新 换代、人才的知识更新和人才的引进,但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同业竞争加剧,发行人在 新技术与人才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5、影视及广告业务监管风险 当前,我国对影视节目的制作、引进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广告的播出、制作及 引进影视节目实行专门机构的审查制度。虽然发行人已取得影视节目的经营许可证,但 26 如果对国家审查标准及其变化情况掌握不准、遵守不严,将存在一定监管风险。 6、新兴媒体竞争风险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增速,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媒体的兴起对于传统 的报纸图书、有线电视、传统广告业等带来巨大的冲击。移动终端的飞速发展,拉动了 网民数量的急剧增长,使得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用户群体的增长空间被逐渐压缩。其次, 网络新媒体的发展使得使得互联网广告的影响力日益增大,传统广告业的业务和影响力 也在逐渐缩减。有线电视传输、广告及广告代理业务为发行人两大主营业务板块,新兴 媒体的兴起与竞争对于发行人两大业务板块带来一定的冲击,对于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保持稳健。但若未来 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其偶发性和严重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带来一定 程度的影响,可能存在由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二级子公司湖南省有线网络集团有 103 家地方网络 子公司,发行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力度对于发行人整体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 高至关重要,但发行人子公司众多、层级结构复杂,这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 要求。若发行人的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无法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将可能影响到发 行人的健康发展。 2、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不利情况,导致无法履行 管理职责,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 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不确定性的风险 27 随着国家对“三网融合”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试点城市相关业务的推进,三网融合已逐 步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发行人在新的技术和政策环境性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截至目 前,三网融合技术标准体系及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尚未形成体系,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 相关政府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因此公司在三网融合试点阶段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 2、行业管理体制变化的风险 国家广电总局对有线电视网络实行“一省一网”的行业监管政策,公司是相关经营地 区唯一获得政府批准从事建设、经营和管理当地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业务的单位,公司拥 有当地广播电视网络的独家经营权。但是,随着三网融合试点的开展和业务发展,监管 部门可能对行业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未来有线电视网络的行业管理体制可能发生变化, 公司将面临调整经营模式以适应行业监管体制变化的风险。 3、整合并购的政策风险 发行人积极拓展湖南省外电视网络整合并购,2014-2016 年,共投资 12.17 亿元在 天津、新疆、保定、青海、广州、大连等地开展并购整合,覆盖用户 137.45 万户,实 现了跨区域发展的新突破。而我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 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这使得我国有线电视网络供应商在各自的地区处 于垄断地位,且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行政色彩浓厚。由于发行人在湖南省外的电视网 络整合业务需要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其整合并购业务存在政策性风险。 28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评级出具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039 号)。 2017 年 5 月 11 日,联合评级出具《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不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 认为,湖南电广传媒 2016 年度财务数据的更新不会影响到目前的评级结果。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 评级展望:稳定 联合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BB、B、 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 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其中,AA 级含义为偿还 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容摘要 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湖 南省内唯一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区域垄断、用户规模较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 优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营业收入和利润稳定提高。同时,联合评级关注到三网融 合导致竞争加剧、广告代理资源集中度高、新媒体公司未来发展存不确定性等因素给公 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29 未来随着我国政府对文化传媒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外网资源整合及业务板块 协同发展,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 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 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发展广电网络是国家推动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 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开发可管可控可信的新一代网络技术也是保 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措施。国家政策将在未来较长时期鼓励和推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 行业的发展。 (2)公司作为湖南省地区的有线电视运营主体,是湖南地区最主要的有线电视供 应商,同时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实现省外网络整合。 (3)公司对移动新媒体板块投资加大,该板块未来有望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广 告制作代理业务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协同发展。 (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整体债务压力适中,负债结构趋于合理。 3、关注 (1)三网融合推进有线电视行业的外部竞争,IPTV 等视频传播形式的介入对有 线电视业务用户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流。近年来公司为应对外界竞争,加大有线电视业务 优惠力度,相应用户 ARPU 有所下滑,网络传输业务毛利率下滑,有线电视网络业务 运营子公司 2017 年 1~9 月出现亏损。 (2)公司广告代理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呈下降态势;主要 客户基本为大型广告公司,湖南电视台则为公司重要媒体渠道,广告代理业务营业状况 对两者依赖性较大;广告业务结算存在一定资金占用。 (3)公司对移动新媒体板块投入较大,但所投资的部分公司仍处于培育阶段,造 血能力不足;同时,新媒体行业外部环境变化较快,技术迭代周期较短。被收购企业业 绩完成情况较差,公司存在一定商誉减值风险。 30 (4)公司费用支出对整体利润侵蚀较大,扣除投资收益后经营利润呈下降趋势, 整体利润水平不高。2014~2016 年,公司对外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存在一定外部融资压 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 (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 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 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 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湖南电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 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 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湖南 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 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 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获得 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有银行授信 2,556,130.56 万元,已使用银行授信 848,031.01 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1,708,099.55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行名称 银行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授信 剩余授信额度 31 开行 80,000.00 - 80,000.00 工行 318,000.00 137,050.00 180,950.00 建行 240,000.00 20,000.00 220,000.00 中行 40,000.00 - 40,000.00 农行 130,000.00 - 130,000.00 邮储银行 280,000.00 91,469.84 188,530.16 浦发银行 30,000.00 - 30,000.00 总部 民生银行 80,000.00 - 80,000.00 兴业银行 40,000.00 17,188.00 22,812.00 招商银行 50,000.00 10,000.00 40,000.00 交通银行 57,000.00 - 57,000.00 光大银行 15,000.00 - 15,000.00 开福农村合作银行 20,000.00 - 20,000.00 平安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进出口银行 40,000.00 - 40,000.00 开行、建行、中行(城网 33) 330,000.00 260,275.00 69,725.00 开行、中行、工行、口行(农 300,000.00 81,400.00 218,600.00 网 30) 湖南有线集团 光大银行 20,000.00 1,500.00 18,500.00 交通银行 30,000.00 20,000.00 10,000.00 北京银行 10,000.00 782.28 9,217.72 北京影业 美国华美银行 3,300 1,734.50 1,565.50 中行卢森堡分行 - - - 美国华美银行 21,120 9,384.42 11,735.58 香港影业 中行卢森堡分行 - - - 中行海外分行 131,717.982 85,784.32 45,933.66 工行海外分行 13,681.8 13,271.89 409.91 美国华美银行 34,320 5,368.27 28,951.73 美国影业 中行洛杉矶分行 39,252.774 36,978.94 2,273.83 工行海外分行 1,188.00 1,173.56 14.44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20,000.00 7990 12,010.00 光大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10,000 9,000 1,000.00 交通银行中环支行 10,000 6,400 3,600.00 广州韵洪 广州银行沙河支行 5,000 5,000 - 北京银行长沙五一东路支行 10,000 8,000 2,000.00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12,000 5,000 7,000.00 32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10,000 6,730 3,270.00 平安银行长沙分行 10,000 - 10,000.00 平安银行 6,550 6,550 - 亿科思奇 招商银行 8,000 - 8,000.00 合计 2,556,130.56 848,031.01 1,708,099.5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现过 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含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 情况如下: 发行额度 票面 是否 债券简称 起息日 期限 主体评级 债券类型 (亿元) 利率 兑付 16 湖南电广 MTN002 5.00 2016-11-24 3年 3.48% AA+ 否 中期票据 16 湖南电广 MTN001 10.00 2016-04-18 3年 3.59% AA+ 否 中期票据 15 湘电广 MTN001 3.00 2015-01-28 3年 4.85% AA+ 否 中期票据 15 湘电广 MTN002 7.00 2015-11-10 3年 3.99% AA+ 否 中期票据 12 湘电广 MTN1 5.00 2012-08-09 5年 5.04% AA+ 否 中期票据 10 湘电广 MTN1 5.00 2010-10-20 5年 4.98% AA+ 是 中期票据 08 湘电广 CP02 5.00 2008-12-11 365 天 5.60% AA+ 是 短期融资券 08 湘电广 CP01 5.00 2008-01-22 365 天 7.10% AA+ 是 短期融资券 06 湘电广 CP02 4.00 2006-10-16 365 天 4.05% A 是 短期融资券 06 湘电广 CP01 3.00 2006-02-27 365 天 3.42% A 是 短期融资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以发行面值 20 亿 元公司债券计算,本次计划发行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按上限全部发行完毕后, 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面值为 20 亿元,占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所有者 权益合计(116.96 亿元)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四十。 33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7 1.50 1.23 1.35 速动比率(倍) 0.91 0.91 0.86 0.89 资产负债率(%) 49.46% 47.38 43.27 35.93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35 12.06 14.26 21.54 存货周转率(次/年) 1.46 2.18 2.17 2.25 EBITDA(万元) - 173,062.51 165,215.93 133,643.67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5.91 5.57 7.77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 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倍数(倍)=(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 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34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 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 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 月 3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 支付一次。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 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在手货币资金及其他融资渠道取得的资金作为支付保障。 (一)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2014-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47,387.63 万元、598,534.86 万元、748,639.25 万元和 586,290.89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 为 44,285.39 万元、59,068.54 万元、61,196.80 万元和 28,932.2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8,717.58 万元、47,342.47 万元、47,679.60 万元和 27,812.4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 营业收入逐年呈增长趋势,同时每年亦保持盈利,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二)发行人的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银行存款和其 他货币资金占主要部分。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61,974.51 万元、195,105.35 万元、153,177.34 万元和 142,620.4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35 比例分别为 31.95%、28.72%、20.44%和 17.91%。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 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5,177 万元。发行人货币资金充沛,在发行人经营状况 或市场环境出现负面变化的时候,该部分资产将成为公司偿付能力的保障和补充,确保 债券投资者的安全。 (三)发行人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242,364.97 万元、338,793.76 万元、 430,109.17 万元和 412,834.37 万元,主要包括发行人所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所投资企 业通过 IPO 等方式退出后所取得的流动股股票以及其他股权。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 末、和 2016 年末,所持有创投企业退出后取得的股票金额分别为 9,742.06 万元、 109,567.91 万元和 155,548.79 万元。随着退出企业逐步增多,该部分金额亦会逐年增大。 以上所持股票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该部分资产将成为公司偿付能力的保证和补充, 确保债券投资者的安全。 (四)发行人其他融资渠道 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多家银行拥有较高的授信额度, 融资能力较强。公司历史信贷还款记录良好,历年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 为 100%,无任何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公司不能 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预计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 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动用未提用银行授信额度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有银行授信 2,556,130.56 万元,已使用银行授信 848,031.01 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1,708,099.55 万元。发行人未使用授信余额整体处于 较高水平,具有较大融资空间。较为充裕的授信额度可以作为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时的补 充。使用前述银行授信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利息不具有强制执行性,发行人就未使用 额度提款时,需要再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本公司财务政策稳健,注重流动性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 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 额为 796,200.41 万元,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公司可 36 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获取资金,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支持。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 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货币资金 142,620.46 153,177.34 195,105.35 161,974.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7.10 84.30 79.24 - 应收票据 108.75 147.89 158.09 125.88 应收账款 68,581.08 80,269.87 43,932.18 29,998.83 预付款项 102,300.97 107,450.56 91,873.08 83,756.22 应收利息 49.91 58.83 66.64 - 其他应收款 64,828.30 59,805.39 59,575.18 39,856.48 应收股利 0.00 1,479.00 - 82.25 存货 334,263.00 295,297.06 202,589.91 171,162.86 其他流动资产 83,360.85 51,453.51 85,846.66 19,936.37 流动资产合计 796,200.41 749,223.73 679,226.33 506,893.40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有关偿债的财务指标出现大幅波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流 动性、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显著下降等,则立即启动偿债应急响应机制:第一, 提前安排资产变现事宜,确保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第二,根据公司现金流量情况适当缩 减或暂缓新项目的建设等,确保优先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 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 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 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 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 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7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 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 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 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 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 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 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 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 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 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八)违约责任”。 38 (二)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若发生上述违约事件,发行人将依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的,将按照如下标准另计利息: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 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 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 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对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的, 同时也按如下标准支付本期债券还本付息逾期违约金: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 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每日万分之 0.80 支付违约金;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 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每日万分之 0.80 支付违约金。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 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 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三)仲裁或者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本期债券的募集、认购、转让、兑付等事项引起的或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任何争 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长沙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机构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TV & Broadcast Intermediary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4.18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06217Q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股票代码:00091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汤振羽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86)731-84252333-8313 传真:(86)731-842520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tik.com.cn 发行人经营范围: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销售(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书经营);广 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有线电视网络及信息传 输服务;旅游、文化娱乐、餐饮服务、贸易业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管理(以 上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40 二、公司设立、历史沿革和报告期末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 “湘政函[1998]91 号”《关于同意募集设立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 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作为主发起人进行全资改组,联合湖南省金帆经济发展公司、湖 南星光实业发展公司、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湖南省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共同 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21 号”和“证监发字[1998]322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按 9.18 元/股,发行 5,000 万人民币普通股(总股本为 15,800 万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长沙市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1999 年 1 月 26 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签发了注册号为 4300001001044(3-3)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999 年 3 月 25 日,电广传媒 4,500 万 A 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电广传 媒”,股票代码“000917”;1999 年 5 月 25 日,基金持有的 500 万股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至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股份数(股) 比例 未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份) 国有法人股 107,000,000 67.72% 其他境内法人股 1,000,000 0.63% 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31.65% 股份合计 158,000,000 100% 2、1999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1999 年 9 月 10 日,电广传媒 199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 15,800 万 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电广传媒股本总额增至 20,540 万股。 3、2000 年公开增发 2000 年 7 月 22 日,电广传媒 200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52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增发 5,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该次 增发完成后,电广传媒股本总额增至 25,840 万股。 4、2004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2004 年 4 月 16 日,电广传媒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电广传媒股本 总额增至 33,592 万股。 5、2004 年减少注册资本 2004 年 8 月 27 日,电广传媒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748 号文、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54 号 文、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4]115 号文批准,电广传媒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7,542.10 万元,全部为电广传媒控股股东产业中心持有的未上市流通的股份,变更后的未上市流 通的股份为 10,709.89 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为 15,340.00 万股,电广传媒的股本总额为 26,049.90 万股。 6、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 年 11 月 23 日,电广传媒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每 10 股流通股获得国有法人股 支付 2.4 股股份对价。自 2005 年 12 月 12 日起,电广传媒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可在受限期后上市流通,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6,438.41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为 19,611.49 万股。 7、2006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2006 年 5 月 25 日,电广传媒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电广传媒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 42 33,864.87 万股。 8、2008 年分红送股 2008 年 5 月 8 日,电广传媒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该次分红送股完成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 40,637.84 万股。 9、2012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2012 年 5 月 17 日,电广传媒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637.8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9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12 股,转增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 89,403.25 万股。 10、2012 年换股吸收合并 根据电广传媒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90 号文批准,电广传媒以 11.57 元/股的价格向湖南省惠心有线 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心公司”)、湖南省惠德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德公司”)、湖南省惠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悦公司”)和湖南省惠润有线 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润公司”)除电广传媒之外的其余股东发行 12,191.74 万股 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述四家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电广传媒作为存续主体, 承接惠心公司、惠德公司、惠悦公司和惠润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 101,594.99 万股。 11、2012 年非公开发行 2012 年 12 月 20 日,电广传媒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3]1528 号文批准,以 2012 年 10 月 8 日为定价基准日,电广传媒以 10.28 元/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1,500 万新股(含 51,50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 43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 141,755.63 万股。 (三)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期末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万股) 1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614.20 16.66 2 海南首泰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72.11 2.45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1,310.23 0.92 4 衡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衡阳市广播电视中心) 1,198.87 0.85 5 赵芝虹 830.00 0.59 6 常德市广播电视台 806.38 0.57 7 蓝歆旻 744.11 0.52 8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714.66 0.50 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652.76 0.46 10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576.17 0.41 合 计 33,919.49 23.9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电广传媒收到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 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复函》(湘财资函[2017]69 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播 电视产业中心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3,614.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16.66%)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9 日,电广传媒收到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简称“产业中心”)转 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中 心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控集团”)现直接持有公司 236,141,98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66% ,产业中心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网控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股份 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4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45 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1 湖南圣爵菲斯投资有限公司 长沙市 酒店旅游 51.00% 49.00% 2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长沙市 旅游服务 49.00% 3 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 房地产 100.00% 4 江苏韵洪大道广告有限公司 南京市 广告代理 51.00% 5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市 广告代理 80.00% 6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96.97% 3.03% 7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100.00% 8 深圳市达晨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100.00% 9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40.00% 10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55.00% 11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投资 87.60% 12.40% 12 美国 Magic play 公司 美国旧金山 文化传媒 100.00% 13 德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投资管理 100.00% 14 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管理 51.00% 15 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98.00% 16 电广传媒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95.00% 17 达晨银雷高新(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管理 60.83% 18 北京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市 广告代理 60.00% 20.00% 19 深圳标准调查有限公司 深圳市 咨询服务 79.17% 20 时代东方(北京)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70.00% 21 湖南母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沙市 广告代理 95.00% 22 北京网娱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服务 55.00% 23 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管理 98.89% 1.11% 24 天津虹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投资管理 100.00% 25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 网络传输 44.20% 55.80% 26 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及投资管理 80.00% 27 隆回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隆回县 网络传输 60.00% 28 岳阳市君山区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君山县 网络传输 70.00% 29 电广传媒影业(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文化传媒 100.00% 30 电广传媒影业(美国)有限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 文化传媒 100.00% 31 广州翼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软件及信息技术 51.00% 45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32 深圳市亿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市 广告代理 60.00% 33 金极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 信息及软件服务 51.00% 34 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 软件开发及服务 70.00% 35 上海感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 软件开发及服务 50.00% 36 北京恒盈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100.00% 37 湖南恒盈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长沙市 文化传媒 100.00% 38 湖南润铭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长沙市 文化传媒 100.00% 39 北京润铭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95.00% 40 Grand Vision Dcvclopment Limited 维尔京群岛 信息技术 100.00% 41 广州盈享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80.00% 42 深圳一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互联网服务 100.00% 43 湖南久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100.00% 44 南京久游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100.00% 45 Brilliant Sense Technology Limited 维尔京渠道 信息技术 100.00%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由三方合资,虽然公司只拥有其 49%的表决权资本, 却是其最大股东并委派董事长,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已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持有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在该公司董事会中拥 有多数表决权,能够控制该公司的财务经营决策,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相对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发行人 持股比例为 49%,经营范围:影视拍摄基地及配套设施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12 亿元,总负债 0.37 亿元,净资产 2.75 亿元,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4 亿元,净利润 0.46 亿元。 2、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发行人的持股 比例为 80%,经营范围:广告业;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 务。。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拥有广泛的媒体资源,其主要合作媒体包括湖南卫视、金 鹰卡通、湖南经视、东莞电视台、佛山电视台、中山电视台等,其中湖南卫视、东莞、 佛山、中山取得了一级广告代理权。为拓展业务,该公司先后出资成立上海韵洪广告有 限公司、北京韵洪万豪广告有限公司、广州韵洪嘉泽广告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54 亿元,总负债 14.28 亿元,净资产 2.26 亿 46 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7.35 亿元,净利润 0.41 亿元。 3、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 护;有线电视的基本业务:电视节目的收转和传送、模拟电视、数字电视、立体电视、 高清晰度电视;有线电视的扩展业务:加密电视、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 程教育、电视会议、数据广播、音频点播、准视频点播、视频点播等服务;有线电视的 增值业务: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网接入、多媒体传输、数据传输、电子商务、网上 游戏、高速线路的出租、宽带出租等可在有线电视网络上开展的业务;其他有线电视业 务;湖南省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的经营、整合、研究、开发和推广全省无线网络新业 务;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服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服务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网络终端产品及网络 业务配套产品的销售;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数码电子产品、摄影器材、照相器具、 化妆品、日化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70,417.95 万元,总负债 309,028.43 万元,净资 产 561,389.52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47,320.59 万元,净利润 14,897.99 万元。 4、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 范围为: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产业;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 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8.37 亿元,总负债 7.32 亿元、净资产 11.05 亿 元,2016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1.48 亿元; 5、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相对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40%,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管理咨询、资产受托 管理等。 47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0.82 亿元,总负债 0.19 亿元,净资产 0.63 亿元, 2016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0.45 亿元。 6、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600 万 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5%,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投业务咨询及管理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03 亿元,总负债 0.67 亿万元,净资产 4.36 亿 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49 亿元,净利润 1.50 亿元。 7、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1%,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13 亿元,总负债 3.70 亿元,净资产-0.57 亿元,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0.12 亿元,净利润-0.01 亿元。 8、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发行人持 股比例 98%,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影视策划;文艺创作;动漫及衍生产品设 计;广告策划、制作、代理和发布等。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剧有: 《乾隆王朝》、《非常公民》、《白领公寓》、《绝对权力》、《军人机密》、《梅艳 芳菲》、《书剑恩仇录》、《上海王》、《为爱结婚》、《暗红 1936》、《幸福生活 在招手》、《小夫妻时代》、《怒放》、《兰陵王妃》、《红高粱》等,已成功运作发 行了超过 3000 多集优秀电视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5 亿元,总负债 1.78 亿元,净资产-0.33 亿元,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0.21 亿元,净利润-0.04 亿元。 9、电广传媒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业投资公司”) 电广传媒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持股比例 95%,经营范围为:摄制电影片;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 复制品;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2013 年,影业投资公司在发行策略上携 48 手多方资源、定制特色方案,加大宣传和发行力度,投资的《花漾》、《致青春》、《被 偷走的五年》、《全民目击》和引进片《惊天魔盗团》在年内实现了全面公映,取得较 好的票房业绩和口碑。其中,公司主投影片《全民目击》在第五届英国万象国际华语电 影节上收获了“最佳影片”、“最佳男演员”、“最佳青年导演”等三大奖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92 亿元,总负债 2.48 亿元,净资产 0.44 亿元,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0.21 亿元,净利润-0.04 亿元。 (二)重要的参股公司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的参股公司共 14 家,基本情况如下: 序 持股 参股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比例 1 攸县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攸县 网络传输服务 49.00 2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保定有限公司 保定市 网络基础工程 49.00 3 郴州辉煌电子传媒有限公司 郴州市 广告传媒 30.00 4 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 网络传输服务 22.50 5 江苏马上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市 信息技术、软件业务的开发 45.00 6 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广告传媒 21.05 7 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 网络传输服务 20.00 8 广州天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信息技术、软件业务的开发 20.00 9 湖南华彩嘉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长沙市 文化艺术业 35.00 10 云南享听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00 11 湖南有线广安广电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00 12 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贵阳市 开发投资广电新产业 4.90 13 湖南有线岳阳县网络有限公司 岳阳县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49.00 14 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软件及信息技术 46.92 1、攸县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攸县电广网络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持股比例为 49%,经营范围:广播电视 节目传输服务、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及运营和其他有线电视网络相关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391.57 万元,总负债 749.11 万元,净资产 3,642.46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22.90 万元,净利润-366.16 万元。该公司亏损主要是由于人工成 本较高、竞争优势不明显所致。 2、江苏马上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马上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持股比例为 45%,经营范围:信息技 49 术、软件业务的研发、咨询、网上贸易代理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75 亿元,总负债 0.10 亿元,净资产 1.65 亿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37 亿元,净利 润-0.48 亿元。公司合并报表中体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系由于公司 B2B 抱团网平台业务尚 处于市场培育阶段,整体研发费用及推广费用投入较大。 3、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持股比例为 46.91%,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软件业务的研发、信息咨询、广告业务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 产 2.04 亿元,总负债 0.22 亿元,净资产 1.82 亿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0.11 亿 元,净利润-0.59 亿元。该公司亏损主要系公司处于转型期,前期研发投入较大所致。 4、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持股比例为 21.05%,经营范 围:技术开发、咨询及广告代理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56 亿元,总负 债 5.26 亿元,净资产-1.70 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46 亿元,净利润 0.32 亿元。 5、湖南有线岳阳县网络有限公司 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持股比例为 20%,经营范围:电视 节目传输、数据传输、网上增值业务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850.76 万 元,总负债 1,836.15 万元,净资产 4,014.60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93.50 万 元,净利润 34.60 万元。 6、湖南有线广安广电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有线广安广电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 50%,经 营范围:电视及信号设备安装、广播系统工程服务、软件开发业务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32.82 万元,总负债 578.85 万元,净资产 553.97 万元,2016 年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424.09 万元,净利润-346.03 万元。该公司亏损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较 高、竞争优势不明显和客户黏性较差所致。 50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 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 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复函》(湘财资函[2017]69 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播电 视产业中心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3,614.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16.66%) 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9 日,电广传媒收到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简称“产业中心”)转 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中 心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控集团”)现直接持有公司 23,614.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66% ,产业中心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网控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股份 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名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20 日 51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6.66%的股份,主要经 营业务:以自由资产进行广播电视网络、文化传媒、信息产业、旅游产业、房地产业的 开发经营、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自由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持有的股份没有对外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 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 5 月 27 日下发通知,因工作 需要,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授权委员会 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 文资委依法履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为主的综合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承担省级文化企业相关管理工作,履行 省级文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承办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 工作。负责省级文化企业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并对省以下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进行指导。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董事人 8 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职期限 陈刚 1966 董事长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今 彭 益 1957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52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职期限 袁楚贤 1958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毛小平 1962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刘平春 1955 独立董事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朱德贞 1958 独立董事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刘海涛 1968 独立董事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徐莉萍 1966 独立董事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2、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监事 3 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职期限 刘沙白 1955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吴哲明 1963 监事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马美宏 1964 监事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职期限 彭 益 1957 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袁楚贤 1958 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毛小平 1962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王艳忠 1968 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申波 1972 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汤振羽 1973 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今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介 陈刚: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学历。1987 年至 1995 年在株洲师范学校任教;1995 年起历任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编 导、新闻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副台长,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副总经理,快乐购物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湘芒果文化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栏山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53 副董事长,湖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2017 年 9 月起任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彭益:男,1957 年 12 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主任编辑,曾任湖南电视台记者,湖南电视台办公室副主任,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节 目公司总经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节目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电 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袁楚贤:男,1958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雪峰 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财务副总监,湖南电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毛小平:男,1962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电视 机厂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财务总监,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平春:男,1955 年 2 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曾任深圳华侨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 中国旅游协会副 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兼职教授、湘潭大学兼职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现兼任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深圳旅游协会会长、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院长、暨南大学兼职教授、全国旅游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委员。 刘平春先生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德贞:女,1958 年 5 月出生,美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司高级经理,美国纽约银行分析师,美国摩根大通投资银行业务副总裁,湘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首席运营官,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现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朱德贞女士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4 刘海涛: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 授、二级研究员;现任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感知集团董事长。刘海涛先生是国 家 973 物联网首席科学家、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 组组长、国家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组长、国际物联网标准化主编辑;曾荣获国家科技 进步二等奖 1 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2009 年 CCTV 年度经济人物年度创新奖;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刘海涛先生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莉萍:女,1966 年 10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致公党党员,湖南大学教授、 会计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 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产权会计研究中心主任。 徐莉萍女士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刘沙白:男,1955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记者。曾任湖南电 视台记者、专题部副主任、制片人、社教中心副主任,湖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总监,湖南 电视台(总台)副总编辑,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电广传媒 影业(香港、美国)公司董事长,电广传媒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湖南 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哲明:男,1963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汨罗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室副主任、行政执法监察室主任,湖南省广播电视厅计财处科长, 文化时报社、母语杂志社、时代东方(北京)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报业集团公 司财务总监,《健康人》杂志社副社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 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马美宏: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硕士。曾任南京信息工程大 学教师、江苏省委讲师团成员、湖南省文化厅办公室副主任。2000 年 4 月至今,任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 55 科研工作站负责人。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彭益、袁楚贤和毛小平的简介详见前述董事会成员简介。 王艳忠:男,1968 年 10 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海南《特区信息报》 编辑部主任,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责任编辑、制片人、新闻部主任、副总编辑,现任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申 波:男,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湖南电视台新闻部工 作,曾任湖南电视台文体频道广告部主任,北京韵洪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韵洪广 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广播电视台金鹰卡通频道副总监,湖南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管 理中心副主任,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董事 长、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广传媒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振羽:男,1973 年 9 月出生,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 出版投资控股集团策划发展部资本运营主办、战略投资部项目主管、改制上市办公室副 主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部副部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汤振羽先生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二级),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陈刚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彭益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会长 深圳上市公司协会 副会长 刘平春 深圳旅游协会 会长 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 院长 暨南大学 兼职教授 56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陈刚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彭益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朱德贞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兼职教授 刘海涛 感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系主任 徐莉萍 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 主任 湖南大学产权会计研究中心 主任 除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况 姓名 职务 2017 年 9 月 30 日持股数 受限情况 陈刚 董事长 - 无 彭 益 副董事长、总经理 237,354 无 袁楚贤 董事、副总经理 173,670 无 毛小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91,681 无 刘平春 独立董事 - 无 汤振羽 董事会秘书 25,000 无 朱德贞 独立董事 - 无 刘海涛 独立董事 - 无 徐莉萍 独立董事 - 无 刘沙白 监事会主席 97,880 无 吴哲明 监事 - 无 马美宏 监事 56,600 无 王艳忠 副总经理 100,000 无 申波 副总经理 29,300 无 合计 911,485.00 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发行人债 57 券的情况。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传媒信息行业,业务范围为:影视节目制作、发行、销售(分支 机构凭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 告;电子商务、有线电视网络及信息传播服务,旅游、文化娱乐、餐饮服务、贸易业投 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管理(以上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二)发行人经营概况 发行人经过多年经营,现已发展成为涵盖有线网络、传媒内容、投资管理、互联网 新媒体、旅游酒店等业务板块,经营地域以长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重心并辐 射全国,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大型综合性文化传媒企业。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362,406.59 61.81% 389,372.84 52.01% 281,249.87 46.99% 250,294.55 45.73% 网络传输服务 141,564.17 24.15% 248,904.63 33.25% 242,582.93 40.53% 238,625.17 43.59% 移动新媒体业务 31,280.36 5.34% 39,452.40 5.27% 16,961.00 2.83% - - 旅游业 24,125.63 4.11% 30,577.68 4.08% 29,804.07 4.98% 27,798.38 5.08% 投资管理收入 14,929.51 2.55% 14,468.99 1.93% 14,228.36 2.38% 12,454.98 2.28% 艺术品 - 0.00% 1,110.00 0.15% 2,100.00 0.35% 11,992.04 2.19%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1,785.64 2.01% 22,556.75 3.01% 10,033.09 1.68% 5,235.88 0.96% 房地产 199.00 0.03% 33.44 0.00% 37.77 0.01% 72.51 0.01% 其它 - - 2,162.53 0.29% 1,537.77 0.26% 914.12 0.17% 营业收入 586,290.89 100.00% 748,639.25 100% 598,534.86 100.00% 547,387.63 100.00% 58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338,447.87 73.34% 355,834.38 65.50% 257,827.97 62.61% 230,124.92 62.09% 网络传输服务 93,886.67 20.34% 140,997.01 25.95% 132,438.79 32.16% 130,970.69 35.34% 移动新媒体业务 13,106.12 2.84% 21,267.01 3.91% 8,743.66 2.12% - - 旅游业 2,303.86 0.50% 3,270.55 0.60% 3,636.66 0.88% 3,122.88 0.84% 艺术品 0.86 0.00% 235.65 0.04% 373.58 0.09% 2,097.16 0.57%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3,724.94 2.97% 21,667.57 3.99% 8,761.07 2.13% 4,294.76 1.16% 房地产 11.00 0.00% 16.5 0.00% 21.54 0.01% 41.00 0.01% 其他 - - - - - - - - 营业成本 461,481.32 100.00% 543,288.68 100.00% 411,803.26 100.00% 370,651.41 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毛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23,958.72 19.20% 33,538.46 16.33% 23,421.90 12.54% 20,169.63 11.41% 网络传输服务 47,677.50 38.20% 107,907.62 52.55% 110,144.14 58.99% 107,654.48 60.91% 移动新媒体业务 18,174.24 14.56% 18,185.39 8.86% 8,217.34 4.40% 旅游业 21,821.77 17.48% 27,307.13 13.30% 26,167.41 14.01% 24,675.50 13.96% 投资管理收入 14,929.51 11.96% 14,468.99 7.05% 14,228.36 7.62% 12,454.98 7.05% 艺术品 -0.86 0.00% 874.35 0.43% 1,726.42 0.92% 9,894.88 5.60%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939.30 -1.55% 889.18 0.43% 1,272.02 0.68% 941.12 0.53% 房地产 188.00 0.15% 16.94 0.01% 16.23 0.01% 31.51 0.02% 其它 0.00% 2,162.53 1.05% 1,537.77 0.82% 914.12 0.52% 毛利润 124,809.57 100.00% 205,350.57 100.00% 186,731.60 100.00% 176,736.22 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告制作代理 6.61% 8.61% 8.33% 8.06% 网络传输服务 33.68% 43.35% 45.40% 45.11% 移动新媒体业务 58.10% 46.09% 48.45% - 旅游业 90.45% 89.30% 87.80% 88.77% 59 类别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管理收入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艺术品 - 78.77% 82.21% 82.51%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6.45% 3.94% 12.68% 17.97% 房地产 94.47% 50.66% 42.97% 43.46% 其它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毛利率(%) 21.29% 27.43% 31.20% 32.29% (三)各主营业务板块情况 1、网络传输服务 网络传输服务主要是面向全省有线电视用户提供数字电视、互动点播、宽带接入、 家庭娱乐等综合信息服务。公司自 2000 年起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建设,于 2007 年发起成立了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008 至 2012 年 实施全省有线网络股权重组,形成了全省“一张网”格局。目前,湖南有线集团下辖全 省 103 个市(州)、县(区)公司。报告期内,湖南有线集团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以精细化营销为抓手,在基本业务、数据业务、营销提质等方面集中发力,业务发展取 得新成效;公司有线网络业务的软硬件设施及业务形态正逐步趋于完善,具备“视频+ 语音+数据”全业务营运承载能力。 除省内有线网络业务外,公司还积极寻求跨区域合作。目前,公司已投资天津、广 州、大连、新疆、青海、保定等地的有线网络。 网络有线业务作为发行人战略发展的核心业务,近三年来发展迅速,2014-2016 年 及 2017 年 1-9 月,网络传输服务收入分别为 238,625.17 万元、242,582.93 万元、248,904.63 万元和 141,564.17 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43.59%、40.53%、33.25%和 24.15%。 公司网络传输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湖南有线及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丰达”)承担,其中湖南有线集团主要从事湖南省内有线电视节目的传输及增 值业务服务,华丰达为公司拓展省外市场的运营平台。 (1)主要经营模式 有线电视网络领域,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 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集成、传输,为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有线电视及其它增值 业务服务。随着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资产重组工作的完成,公司成为拥有近百家 60 全资有线电视网络子公司的全业务网络运营商,负责向湖南省境内有线电视用户提供数 字视频业务、宽带数据业务、及其它新业务和服务。 公司网络传输服务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增值业务收入。基本业 务收入为收转和传送基本电视节目并收取收视维护费和线路设施安装费等,基本业务由 政府定价,近三年平均价格为 24.00 元/月;增值业务收入由互动点播收入、宽带业务收 入、家庭娱乐等综合信息服务收入组成,其相关收费标准由发行人自行制定并报价格主 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公司有线电视传输增值业务主要包括视频点播、宽带接入、高清频 道、财经股票、互动游戏及回看等。在增值服务方面,公司采用双向机顶盒改造技术, 为增值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亦是公司应对电信网等竞争的改造方案之一。 (2)采购情况 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机顶盒、智能卡、电缆调制解调器 (CableModem)、光缆等,主要来源于外购。 ①采购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良好的采购体系,逐步推行由单一传 统的采购模式向团购招标、集中采购模式的转型。在设备器材方面,凡涉及通用设备器 材采购的,均已纳入团购选型招标范畴,由湖南有线统一组织选型招标,确定中标入选 厂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最新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入网厂商并公布采购参考上限价 格。在节目内容引进方面,采用统一谈判、统一引进、统一发行、统一营销的运营模式, 在确保了节目内容引进质量的同时,有效的降低了节目引进成本,规避了节目同质化严 重的问题。 ②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是否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占比 关联方 1 A 供应商 机顶盒 2,864.71 4.63% 否 2017 年 2 B 供应商 支撑系统 2,748.49 4.44% 否 三季度 3 C 供应商 华三设备维保 1,653.70 2.67% 否 4 D 供应商 服务器 1,390.63 2.25% 否 61 5 E 供应商 机房电源 1,366.73 2.21% 否 合 计 10,024.26 16.21% 1 A 供应商 机顶盒 1,811.16 12.25% 否 2 B 供应商 中兴的通信设备 1,149.10 7.89% 否 3 C 供应商 贝尔的通信设备 1,062.00 7.29% 否 2016 年 4 D 供应商 数字电视设备 582.25 4.00% 否 5 E 供应商 数字电视设备 581.77 3.99% 否 合 计 5,186.28 35.42% 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顶盒 2,490.56 17.25% 否 2 长沙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的通信设备 516.46 3.58% 否 3 长沙卡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华为的通信设备 192.56 1.33% 否 2015 年 4 长沙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贝尔的通信设备 112 0.78% 否 5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字电视设备 109.86 0.76% 否 合 计 3,421.44 23.70% 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顶盒 3,489.50 21.33% 否 2 长沙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贝尔的通信设备 417.70 2.55% 否 3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机顶盒 410.15 2.51% 否 2014 年 4 长沙卡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华为的通信设备 210.20 1.29% 否 5 长沙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的通信设备 201.60 1.23% 否 合 计 4,729.15 28.91% 注:发行人基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同年报口径一致的考虑,从 2016 年度数据开始,将供 应商具体名称以字母方式代替。 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3)销售情况 ①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是湖南省唯一的有线网络资源整合主体,湖南有线是湖南省唯一拥有有线网络 牌照的企业。公司已完成湖南省内县级以上有线电视网资源的整合,实现了全省“一张 网”的战略布局,规模达到 103 个市、县(区),在湖南省内有线网络市场的垄断地位 62 稳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省内有线电视基本用户达到 487.13 万户,拥有较好的 有线网络用户资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湖南省内有线电视用户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户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省内有线电视基本用户 487.13 527.78 543.38 538.09 其中:高清用户 - 157.23 147.06 111.00 宽带用户 84.11 63.35 91.83 68.10 双向接入用户 48.53 246.10 200.73 158.74 无线数字电视用户 - 44.01 - 26.29 2016 年以来,在湖南省内有线网络业务良好发展的基础上,公司继续拓展省外业 务。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省外有线电视用户为 137.45 万户。公司另有多家省网项目处 于推进中,跨区域经营布局稳步推进。随着技术升级,高清电视的普及,2017 年双向 业务由原来统计双向接入改为统计开通双向互动点播业务。 近三年末,公司湖南省外有线电视用户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户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省外有线电视用户 137.45 137.71 102.88 其中:新疆地区 27.51 31.37 14.48 青海地区 3.74 3.54 2.66 天津地区 48.09 47.03 36.69 保定地区 17.31 18.29 13.79 广州地区 35.20 31.88 35.26 大连地区 5.60 5.60 -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由于面向居民用户,从每户获取的 收入较小。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少 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②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主要分为自有渠道、社会代理渠道、电子渠道三大类。在巩固传 统自有营业厅销售渠道的基础上,为有效解决用户交缴、业务订购两难的问题,公司使 63 用有线电视充值卡、电视营业厅、网上营业厅、电子钱包等电子渠道,同时通过合作分 成、佣金激励等措施,大力推广邮政、小区、物业、家电厂商代理、报刊零售点、政务 中心等社会代理销售渠道。销售方式上实行全省一盘棋,努力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 需求,大力倡导全员营销、行业营销、单位团购等方式。 (4)结算方式 公司网络传输业务的上游主要是增值业务内容提供商和网络设备供应商,前者采取 收视费分成的方式,后者主要是采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现金结算的方式;下游主要 是有线电视用户,一般为预缴,现金结算。 (5)盈利情况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有线网络传输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基本收视费 7.36 52.87% 13.81 55.84% 14.02 58.17% 14.2 59.89% 增值服务费 3.04 21.84% 4.99 20.18% 4.39 18.22% 3.83 16.15% 其他 3.52 25.29% 5.93 23.98% 5.69 23.61% 5.68 23.96% 合计 13.92 100.00% 24.73 100% 24.10 100.00% 23.71 100% 注:此处有线网络传输收入仅指湖南有线集团公司,不包括合并报表中的隆回网络和君山网络 公司。 有线网络传输服务收入主要由基本收视费构成,增值服务费所占比重整体呈现逐年 增长趋势。 2、广告业务 公司广告内容业务主要由以广州、上海、北京为基地辐射全国的韵洪广告公司负责, 主要从事电视媒体、新媒体广告代理业务,已涵盖广告代理、广告策划与制作、广告发 布并举的全业务广告经营。 广告业务是发行人重要发展的核心业务,近三年来发展迅速,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广告业务收入分别为 250,294.55 万元、281,249.87 万元、389,372.84 万元和 362,406.59 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45.73%、46.99%、52.01%和 61.81%。 64 (1)主要经营模式 ①电视媒体代理业务 公司电视媒体代理业务目前主要代理湖南广播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广播 电视台、东莞广播电视台、中山广播电视台、佛山五区参考频道、粤广传媒等媒体的广 告业务。公司电视媒体代理业务可分为确定目标媒体资源并评估其价值、媒体资源采购、 广告产品策划、媒体资源销售、广告投放及提供售后服务五大步骤,具体如下: 确定目标 媒 体 广告产 媒体资 广告投放及 媒体资源 资 源 品策划 源销售 售后服务 媒体资源 采购 公司电视媒体代理业务主要是集中采购电视媒体资源,经过公司策划,设计出广告 产品并向广告主或其代理广告公司销售,以赚取中间差价及增值服务收益的业务。②户 外媒体代理业务 公司目前拥有京港高速全线、海南东环线、广珠城际、京津城际铁路站点及广州南 站、长沙南站的广告资源,资源持有期为 2012~2019 年共 8 年。 公司户外媒体代理业务流程与电视媒体代理业务流程相近。公司户外媒体代理业务 可分为确定目标媒体资源并评估其价值、媒体资源采购、策划、媒体资源销售、广告投 放及提供售后服务五大步骤。 公司的户外媒体代理主要是购买一定区位和一定时间的户外媒体资源(如灯箱、 LED 屏、挂幅等),经过策划与创意并对外销售,赚取差价及增值服务收益。 (2)采购情况 ①采购模式 公司的电视媒体代理业务采购内容为电视栏目的广告代理权,公司的电视媒体资源 65 主要是从湖南台、辽宁台、沈阳台、中山台、东莞台、佛山台采购,按年承包。一般情 况下,公司通常根据媒介订单,提前 10 天支付下一个月的广告款。对于超播时长,公 司与电视台会在广告发布后进行结算并协商付款时间。 公司的户外媒体广告代理业务采购内容为灯箱、刷屏机、挂幅、屏蔽门等户外媒体 资源在一定期限内的广告发布权。户外媒体代理业务一般采取协商定价方式,即在媒体 供应方提供的刊例价基础上,根据媒体的预期销售状况与媒体供应方协商一定的折扣确 定采购价格。公司通常采取提前一月或一季度支付户外媒体采购价款。针对每笔户外媒 体广告代理业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和相应的金额分期确认营业成本。 ②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序 是否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占比 号 关联方 1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广告代理 69,576.96 49% 否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 2 广告代理 29,818.81 21% 否 2017 司 年三 3 北京电视台 广告代理 27,411.93 19% 否 季度 4 湖北卫视(北京长江传媒) 广告代理 10,094.41 7% 否 5 广州仁星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 5,517.28 4% 否 合 计 142,419.41 100% 1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广告代理 111,749.87 44.36% 是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 2 广告代理 22,911.73 9.09% 是 司 2016 3 上海东方卫视 广告代理 15,232.53 6.05% 否 年 4 湖北卫视(北京长江传媒) 广告代理 11,007.46 4.37% 否 5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 5,705.93 2.27% 是 合 计 166,607.52 66.14% 1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广告代理 131,880.22 57.86% 是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 2 广告代理 9,854.99 是 司 4.32% 2015 3 湖北卫视(北京长江传媒) 广告代理 8,773.58 3.85% 是 年 4 上海东方卫视 广告代理 8,344.00 3.66% 否 5 山东广播电视台 广告代理 4,603.33 2.02% 否 合 计 163,456.12 71.71% 2014 1 湖南卫视 广告代理 88,436.00 38.43% 是 年 2 广东卫视 广告代理 53,298.00 23.16% 否 66 3 湖北卫视 广告代理 16,075.00 6.99% 否 4 东方卫视 广告代理 14,316.00 6.22% 否 5 沈阳博睿达广告公司 广告代理 1,847.08 0.80% 否 合 计 173,972.08 75.06% 2011 年起,公司不再独家代理湖南广播电视台所属各媒体的广告业务。根据广州 韵洪逐步减少并退出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媒体的广告业务的规划,公司向湖南广播电视 广告总公司的采购比例会越来越低。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广 播电视台控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3)销售情况 ①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按照竞标的成本价、期间发生的费用以及必要利润评 估出一个刊例价,报地方台备案,再根据媒体公布的刊例价的一定折扣销售。对不同栏 目,公司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根据栏目情况和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 公司为客户发布户外广告媒体的定价则是根据广告位的形式、面积、时间长短和地 点等多因素综合确定,根据与不同客户的协议约定在广告发布期前、发布期间和发布期 后收取费用。 ②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近三年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 是否关联方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1 客户一 44,990.41 46% 否 2 客户二 19,726.42 20% 否 2017 年 3 客户三 15,398.00 16% 否 9 月末 4 客户四 8,611.51 9% 否 5 客户五 9,502.72 10% 否 合 计 98,229.06 100% 1 客户一 63,088.68 8.43% 否 2 客户二 41,774.94 5.58% 否 2016 年 3 客户三 20,337.29 2.72% 否 4 客户四 17,058.36 2.28% 否 67 5 客户五 13,281.04 1.77% 否 合 计 155,540.32 20.78% 1 群邑(上海)广告有限公司 64,055.16 26.07% 否 2 北京恒美广告有限公司 42,111.93 17.14% 否 3 上海李奥贝纳广告有限公司 26,296.73 10.70% 否 2015 年 4 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 23,126.32 9.41% 否 5 盛世长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14,842.12 6.04% 否 合 计 170,432.26 69.37% 1 北京恒美广告有限公司 68,171.49 27.24% 否 2 群邑(上海)广告有限公司 63,710.09 25.45% 否 3 上海李奥贝纳广告有限公司 40,319.56 16.11% 否 2014 年 4 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 12,475.96 4.98% 否 5 凯帝珂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6,008.71 2.40% 否 合 计 190,685.81 76.18%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 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4)结算模式 公司广告业务上游主要是电视台等媒体,一般需要公司在广告播出前按月预付款, 或者一次性买断,按季度分期支付;下游是广告客户或代理公司,根据不同的媒体代理 条件和客户信用状况,采取播前收款、或播出后 30 天、60 天、90 天等不同账期收款。 公司采取银行转账、异地汇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办理收付款,不接受商业汇票和国 内信用证。 (5)盈利情况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广告策划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25.03 亿元、 28.12 亿元、38.94 亿元和 22.09 亿元,毛利分别为 2.02 亿元、2.34 亿元、3.35 亿元和 1.77 亿元。子公司韵洪广告公司 2016 年全年实现收入 27.35 亿元。报告期内,韵洪广 告公司进一步提升传统广告体量,同时借助与芒果 TV 战略合作等项目,新媒体业务也 取得重大突破。高铁广告业务通过加快自有平台建设,搭建了 LCD、LED 数字视频联 播平台,发展势头看好。 3、投资管理业务 68 电广传媒的创业投资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达晨创投来执行。达晨创投自成立 以来,专注于创投业务,建立了集投资体系、融资体系、风控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 系于一体的达晨创投模式,保障了达晨创投的高效运作。 (1)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股权投资,投资方向和目标都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高增长潜 力的中小企业。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两部分:①直接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创 业投资,收入主要来自于被投资企业的分红及退出收益;②基金管理:发起募集基金并 作为基金管理人。收入主要来自于两部分:其一是管理费收入,即对所管理基金每年提 取管理总额 2%左右的管理费;其二是退出收益提成,即投资项目退出时盈利所获得的 提成,具体提成比例由所管理的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确定。 (2)业务决策流程 发行人为创业投资管理业务制订了《创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决策流程。 对于决策权限在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审批范围内的项目,可以由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报备发行人之后自行决策。对于超出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审批权限的,需要根据金 额、业务性质的不同,报发行人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具体批 准层级由业务的金额及性质决定,具体分为: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立项评审及报备、 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批、发行人投资管理部材料审查、发行人职能部门审核、 发行人公司经营管理层(或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签发审批文件。 达晨创投所管理基金近三年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行业类型 累计金额 占比 累计金额 占比 累计金额 占比 TMT 29,099.77 14.00% 40,042.33 22.00% 29,710.00 25.00% 大数据 14,500.00 7.00% 1,500.00 1.00% 1,900.00 2.00% 节能环保 18,870.00 9.00% 41,729.61 22.00% 18,800.00 16.00% 军工 14,877.20 7.00% 3,000.00 2.00% 4,050.00 3.00% 消费服务 89,986.87 41.00% 44,819.56 24.00% 31,345.98 26.00% 医疗健康 15,850.00 7.00% 16,610.22 9.00% 1,000.00 1.00% 智能制造 31,561.51 15.00% 38,473.33 21.00% 31,640.00 27.00% 总计 214,745.35 100.00% 186,175.05 100.00% 118,445.97 100.00% 69 注:本表格的数据是以达晨创投、下属子公司以及管理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合并计算。 发行人创业投资业务在国内创投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发行人 2000 年进入创业投资 领域,并成立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门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该公司经过十多年 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深圳为总部,北京、上海、长沙为中心的全国性业务布局。2001 至 2015 年,公司连续 15 年被行业权威评比机构清科集团评为“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 50 强”,2012 年度综合排名第一,并荣获“2012 年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2012 年中 国最佳退出创业投资机构”。2016 年,达晨创投投资 21.5 亿元完成了分众传媒、软通动 力等 70 个项目的投资和 14 个项目的二轮增资,迄今累计完成投资近 134.4 亿元,累计 投资项目 377 个。全年退出项目 18 个。 (3)投资管理收入的会计核算科目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业务构成中所列示的投资管理收入主要系公司 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对其所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费而获得的收入。发行人利润表 中所列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以 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等。 4、其他业务 (1)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影视节目制作方面,公司影视节目制作业务由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业 务上游主要是制作和宣发方面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合同按照影视剧作品的制作期间的不 同阶段分期支付,下游主要是院线、卫视、省级地方媒体、网络媒体等,在播出或上映 后一定期限内收款或是分账。截至 2016 年末,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后拍摄了 《绝对权力》、《雍正王朝》、《青瓷》、《全民目击》等 1,300 多集(部)有影响力 的影视作品。另外,公司积极扩展国际业务,2015 年开启的与美国狮门影业结盟,已 成为中国电影资本与好莱坞深度合作的标志性事件。 2016 年,合作影片《爱乐之城》 获得百余项国际电影大奖并一举拿下第 89 届奥斯卡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 最佳艺术指导、最佳原创配乐、最佳原创歌曲等六项大奖。 (2)艺术品投资 公司自 2006 年起开始筹划并逐步运作艺术品投资业务。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 70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达晨”)是电广传媒艺术品投资业务的操盘手和管理人。 2010 年开始面向社会发行了中国第一支有限合伙制艺术品投资基金,目前旗下管理了 雅汇、雅集、雅高以及电广传媒直投等艺术品投资基金,管理基金规模超过 20 亿元人 民币,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艺术品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13 年以来,中艺达晨实现了部 分艺术品退出,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 68%,其中部分藏品升值超过 7 倍,如李可染的《万 山红遍》以 3500 万元购入、2.55 亿元退出,傅抱石的《杜甫诗意图》以 1120 万元购入、 8000 万元退出,年均回报率均超过 100%,获得了很好的投资收益。目前中艺达晨基金 管理数达到 5 支,总规模突破 20 亿元。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持有的经营性艺术品在 财务报表存货科目中体现的价值为 10.38 亿元,尽管发行人持有的经营性艺术品已经有 了较大的升值,但出于审慎性原则的考虑,仍采用成本法计算经营性艺术品的价值。 为加强对艺术品投资项目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管理,发行人制订了《艺术品项目 投资管理流程》。艺术品投资流程分为:收集信息 、查看图录、观看预展、投资决策 等程序。在收集信息阶段,由市场研究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定期或不定期地全面收集、 了解艺术品市场相关信息及动态。在查看图谱阶段,需要根据市场预测,有针对性地查 看相关拍品图录,并做出投资判断。在观看预展阶段,对预计投资的作品进行现场查看, 预估成交价,由专家顾问团出具投资意见。完成上述流程后,所有相关资料均被递交到 投资决策部门,由决策部门做出最后投资决策意见,并制定相关的投资策略。 (3)旅游、酒店和房地产业务 旅游业务方面,发行人子公司长沙世界之窗具有湖南省境内唯一的全球微缩景观公 园以及最大的海底世界和最大的水上游乐中心,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16 年全年累计 入园人数达到 130 万人次,门票定价 150 元,实现收入 1.63 亿元、净利润 4,632.07 万 元,实现了连续四年收入过亿元的发展佳绩。 酒店业务方面,主要由发行人旗下的圣爵菲斯大酒店负责。2016 年酒店全年实现 收入 1.68 亿元,入住率 83.23%,平均房价 473.47 元/间。由于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酒店荣获“湖南旅游品牌饭店”、“湖南省旅游饭店首届金星奖”、“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 位”等荣誉称号。 房地产业务是发行人最小的业务板块,在公司的发展规划中,将逐渐退出该项业务。 近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迅速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 71 发的“圣爵菲斯”房地产项目销售已基本完成,当前仅有部分住宅、商铺、车库待销售, 此外公司无其他在开发商业房地产项目。 (4)互联网新媒体业务 发行人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确定了“传媒+互联网”转型 升级战略。公司将逐步采用外延并购与内生发展并举的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打造一个产品线丰富、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的“互联网+”的新型传媒生态。 2016 年公司继续推进互联网新媒体业务的战略布局,采用增资与受让股权相结合 的方式投资收购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新 媒体业务的深度融合,已形成移动广告、数字营销、网络游戏、移动媒体、智慧旅游等 生态体系,互联网新媒体业务发展来势较好。亿科思奇公司在专注效果营销的同时,涉 足 APP、电商、金融和游戏行业,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公司与 TSA、智汇推、百 度、京东等媒体资源建立了深度合作,是腾讯效果广告铂金代理商,也是 UC 汇川年度 白金合作伙伴;银行业务、电商业务来势看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14 亿元。久游网 的《劲舞团 1》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荣获“全国网吧排名前 20 游戏”,ARPU 值持续上升; 旗下《劲舞团》、《心动劲舞团》等多款游戏相继上线,并与知名企业联手运营;《敢 达前线指挥官》荣获“年度最受欢迎网络游戏奖”,《SD 敢达强袭战线》获“最具人气 IP 改编手游奖”;全年实现收入 3.40 亿元。翼锋科技(指点传媒)重新聚焦以大媒体代理 为支撑的效果广告和手游发行业务,努力建立以腾讯智汇推、广点通、今日头条等优质 流量为核心的顶极媒体资源。马上游成为新三板首批创新层企业,逐步夯实“互联网+ 全域旅游目的地”的商业模式,年内收购华东最大的地接社——南京德高旅游,继续探 索和尝试旅游 B2B 业务模式;加强与各地旅游资源的沟通,拓展旅游众创共享业务。 九指天下公司着力打造的牙牙关注 APP 涵盖社区运营、在线直播、娱乐资讯、粉丝社 交等方面内容,2016 年成为湖南卫视三大晚会的唯一互动合作伙伴,拥有了较多的年 轻用户。金极点公司在稳步推进原有业务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向智能设备科技领域进军, 进一步优化完善音频内容生产平台。 (四)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网络传输服务、广告策划制作代理、创业投资业务、 旅游及房地产等业务板块,主要集中于网络传输服务、文化传媒行业和创业投资行业等 72 行业领域。 (一)我国文化与传媒行业发展现状 建国六十多年来,我国文化及传媒产业经历了从小到无、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 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作为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现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国 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 年以来,经济增速的持续放缓使得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不断增强,新兴产业 被市场寄予了深切的期望。消费的扩容和技术的升级成为支撑文化传媒产业持续健康发 展的底层动力,传媒行业持续进入中长期景气阶段。2015 年传媒行业的整体市场规模 达到 12,754 亿元,同比增长 12.30%,相对于 GDP 增速高出 5.60 个百分点。国家广电 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末,全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 98.4%,电视综合 人口覆盖率为 98.9%。有线电视实际用户 2.23 亿户,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 1.97 亿户。 2016 年,全国生产完成并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 334 部 14912 集。 现实题材剧目共计 190 部 8617 集;历史题材剧目共计 138 部 6067 集;重大题材共计 6 部 228 集。2016 年,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产业 升级的良好态势。 为进一步支持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改进和提升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推动力度, 支持文化传媒产业繁荣发展,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 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务院〔2009〕30 号)、中宣部及人民银行 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0〕 94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党的十六大以来文 化体制改革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 1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 号)、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 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0〕28 号)等。2011 年 10 月,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 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 高,将成为我国经济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成为助推社会转型、促进国家经济结 构调整的新动力。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文化及传媒产业政策的基本 73 取向将以大力扶持为主,文化产业将进入一个纵深发展时期。 1、我国有线电视网络行业发展现状 国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其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研 究制定、标准研究与起草、行业管理与规划等。在行业的监管中,目前我国有线电视行 业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各省、市、县级广播电视局对各级有线电视运营商 进行分级管理,通过发放经营许可证,实施许可认证管理。我国有线电视网络行业呈现 如下特征: (1)网络整合空间广阔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是全世界规模最大、最具市场潜力的网络。截至 2016 年末,全 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 98.4%,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 98.9%。有线电视实际用户 2.23 亿户,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 1.97 亿户,占有线电视用户的 88.34%,是用户最多的有 线网络运营体。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松绑”、通信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三网业务融合 步伐的加快、直播卫星电视的全面放开,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将会由“四分五裂”、“各自 为政”的现状走向“合纵连横”、“互联互通”新格局,形成一个整体的综合信息运营体。 (2)业务融合趋势明显 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广播电视网、通信网、互联网向综合提供 语音、视频、数据等多种业务方向发展,三网融合正在逐步成为现实,同时也催生出了 网上广播电视、IP 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多种新的媒体形式。 三网融合后,内容转播平台的增加,对于内容提供商而言,将拥有更多发行渠道及 受众资源,其中广电系统的传统节目电视剧已成功跻身互联网。三网融合使电视剧的播 放实现全时段、立体化,可以摆脱空间的限制,走出传统的电视屏幕,在更大的平台上 体现内容价值。随着双向化改造的逐渐完成,有线电视网络已具备双向交互、大容量、 高速率、多功能等特征,除了能提供广电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外,还能提供电信增值业 务(宽带数据接入、互联网接入业务以及语音服务等),将在很大程度改变以往有线电 视的商业运营模式。有线数字电视的产品已经从过去单一的模拟电视服务扩展到一系列 的数字电视服务,多种业务共享一个传输平台,将降低各种业务所分摊的网络成本,推 动有线网络资源开发向纵深发展,大大提升网络用户 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值。 74 (3)政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 和支持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政策。国家广电总局 2003 年颁布的《广播电视有线数字 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付费频道开办主体向系统内、系统外、民营资本、社 会资本开放;国务院 2005 年颁布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允许 非公有资本参与广电节目制作、有线电视接入网、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2008 年发改委等六部委起草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2010 年底前, 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 不超过 3 年。2011 年 10 月 22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发(2011)14 号文《中共中央关于深 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明确 将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的国有文化单位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 延长五年。 (4)有线电视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或区域性特征 有线电视行业周期性和季节性不明显,区域性特征明显,这是由于国家广电总局对 有线电视网络的指导管理政策为区域单一性,即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使我国有线电视行 业具有了极强的区域性特征。有线电视行业虽然遭受到互联网、电信等行业的冲击,但 是作为目前人民群众最主要的娱乐休闲方式,行业周期性不明显。电视节目制作、信号 传输以及观看不受天气与季节的影响,故亦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5)行业发展加速,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在有线电视迈向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虽 然存在着多种融资途径,但从总体上来看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仍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 问题。首先,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数字电视前端系统 的建设、数据通信平台的建设、综合业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城域网双向化改造、长途干 线传输网络的重组、优化及扩容、数字电视机顶盒购置、信息内容集成平台建设等,每 一项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根据国内已完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城市经验,有线电视数 字化投资成本超过 1,000 元/户。其次,我国有线电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从经济、市场 和技术发展的角度分析,现有有线电视网络和业务必须打破分割、分散的状态,加速整 75 合和扩张,但整合和扩张需要巨额投资作保证。最后,数字电视的核心在于内容,而内 容建设与内容提供也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 (6)行业内外竞争压力加大 首先,有线电视网络面临着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传输网络的竞争压力。由于 多种原因,在我国形成了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用的广播电视传 输网络,它们的功能定位不同,各有优势,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在数字、网络技术 高度发达的今天,渠道已不再是稀缺资源。有线网络不是电视传输的唯一渠道,今后渠 道将会更多、成本会更低,甚至还会出现渠道过剩的现象。其次,近年来新媒体发展迅 猛,已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给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冲击。网络电视台、 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在技术模式、商业模式、信息交换方式等方面加快融合, 传统媒体也在积极与新媒体技术相结合,利用新技术在新的终端或技术平台上发展,将 给广电系统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不仅如此,随着电信实施“光进铜退”策略——将进入 家庭的双绞铜线改造成同轴电缆,或者使用全光纤网(光纤入户),电信网也将突破传 输容量的瓶颈,广电有线网络的带宽优势将很快消解。以新一代数字、网络技术为基础 的新媒体业务,作为世界高新技术发展的大趋势,正给数字电视行业带来新的挑战。互 联网、网络广播、IPTV、移动电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等,正在以不同的形式、不 同的传播途径挤迫或“入侵”电视的势力范围,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网络新媒体的高速成 长,正在迅速地蚕食电视现有受众,网络受众的增长速度远超传统媒体。 (7)行业体制机制落后、盈利模式单一 由于体制的因素,有线电视网长期处于相对垄断和封闭的环境里,缺乏体制创新动 力。首先,网络比较分散。截至 2016 年末,我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 2.23 亿户,这些用 户分别属于全国 2,500 多家省、地、县级有线网络公司,归全国各省、市、县政府部门 分割管理。这些彼此独立的网络在建设时就缺少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不能互联互通, 不利于开发多功能业务和形成规模经济。其次,关键人才缺失。有线电视网络作为高新 技术产业,融会了当今世界最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需要一流的技术人才,有线电视网 络产业化经营和企业化运作更是需要一流的企业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但长期以来落后 的行业体制限制了电广系统的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最后,有线电视网络的盈利模式比 较单一。如前所述,有线电视数字化实现了技术升级,但用户真正购买的并非技术,而 76 是内容和服务,影视节目内容、各种信息内容及与之相应的服务才是整个数字电视产业 链的核心产品,更是核心竞争力所在。目前,全国大多数有线电视运营商在实施数字电 视整体转换后,普遍存在着内容缺失、增值服务开发滞后等问题,这就严重影响和制约 了有线电视收入的提高和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我国影视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电视剧和电影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的电视剧和电影制作产业近年来飞速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统计数据, 2016 年全年全国共计生产完成并获得发行许可的剧目共计 334 部,较 2015 年的 394 部有一定下滑,集数由 16,540 集下降至 14,912 集,但单部剧时长在增加。内容方面, 按题材分类,现实题材剧目共计 190 部 8617 集,分别占总比例的 56.89%、57.79%;历 史题材剧目共计 138 部 6067 集,分别占总比例的 41.32%、40.69%;重大题材共计 6 部 228 集,分别占总部、集数的 1.80%、1.53%。 我国电影产量近年来也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16 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 457.12 亿元, 同比增长 3.73%。其中,国产电影票房为 266.63 亿元,占票房总额的 58.33%。全年票 房过亿影片 84 部,其中国产电影 43 部。国产电影海外票房和销售收入 38.25 亿元,同 比增长 38.09%。据统计,在电影生产方面,2016 年我国共生产电影故事片 772 部、动 画电影 49 部、科教电影 67 部、纪录电影 32 部、特种电影 24 部,总计 944 部。其中, 故事影片数量和影片总数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12.54%和 6.31%。 (2)电视台与电视剧制作企业合作加强,电视行业定制剧盛行 一方面,电视台与电视剧制作企业形成联盟,共同创作、发行电视剧,共享利益、 共担风险。电视台之间的高成本竞争,促使其业务向前端的电视剧制作业务渗透,电视 台通过提前介入,与制片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对电视剧的制作内容进行选择和定制, 对节目购买成本进行控制;其次,电视剧制作发行存在的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也使得电 视剧制作企业需要获得电视台的投资支持和销售保证。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 间的合作也在最近几年达到了一个相对和谐的状态。电视台、互联网联播为电视剧发行 提供了新渠道,从 2010 年新版四大名著开始,精品电视剧网络版权价格一路飙升,从 2010 年的 20 万左右飙升至 2015 年的近 300 万,网站购买能力有超过电视台的势头, 77 甚至有望实现视频网站首播电视剧。电视台、互联网联播形式的兴起使优质电视剧内容 得以通过互联网传播,打破了地域和时段的限制,拓宽了受众范围,扩大了品牌影响力 和盈利空间,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 (3)电影行业粗放式增长,电影市场及衍生品开发不足 从产量上看,中国已进入世界电影生产大国的行列。但国产电影粗制滥造之作为数 不少,普遍缺乏国际竞争力。当前中国的电影票房收入主要来自一、二线城市,主要是 由于电影院集中分布在大中城市,小城镇的影院数量有限且设备落后。只有全国影院的 数量进一步增加、市场竞争更加充分、票价降低到一个合理水平,电影才能吸引更多的 消费者,才能真正成为大众的文化消费品。 我国影片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票房,最具有商业价值的后电影产品开发严重匮乏。 对于发展成熟及规范的电影工业市场来说,衍生品的营销和开发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然而从产业链来看,中国电影行业内的龙头公司依然侧重于电影的上游制作和中游的发 行领域,电影收入绝大部分依然来自票房和植入式广告,中国电影衍生品开发目前尚处 于原始阶段。 3、我国广告行业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 我国广告行业经历近三十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正在成长为知识密集、 人才密集、技术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但我国广告行业进入门槛低,参与广告市场竞争 的企业众多但大多规模较小,行业低端市场竞争激烈,基本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电视广 告行业与我国整个广告行业的情况类似,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企业 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的中小电视广告公司服务单一,大型的综合型广告公司较少。 我国电视媒体广告公司分媒介代理、广告创意制作和综合型三种。省级、地市级媒 介代理公司多属区域性公司,数量众多、规模不大、竞争激烈、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广 告创意制作类公司专业度高、竞争压力小、盈利能力较强、但很难形成规模效益;媒体 控制型公司因拥有长期经营的媒体资源,如:未来广告公司作为央视下属广告公司,经 营稳定、盈利能力强;综合型公司兼营媒介代理和创意制作,能整合电视媒体广告资源、 为客户提供从市场调研、品牌定位、品牌管理、创意制作到媒介策略、媒介购买、媒介 78 执行、策略评估等广告全案服务,大多是国际 4A 公司及中国 4A 公司,这些公司广告 资源整合力强、规模化、专业化程度高、竞争力强。 (2)行业前景 广告行业虽然竞争激烈,但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充满商机,中国已成为全球广告 行业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经历了萌芽期和高速发展期两个阶段的我国广告业,目前已 经进入平稳发展期。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2015 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新登记企业 24 万户,同比增长 63.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4 万户,增长 58.5%, 金融业 7.3 万户,增长 60.7%,教育 1.4 万户,增长 1 倍,卫生和社会工作 0.9 万户,增 长 1 倍。广告产业创新创业,吸纳就业,成为行业发展的另一亮点。2015 年,我国广 告业新增经营单位达到 12.8 万户,总数提升至 67.2 万家,增幅达 23.6%,平均每天新 增广告企业超过 350 家。全国广告业从业人员达 307.3 万人,创造了超过 35 万个新的 就业岗位,增幅达到 43.1%。2016 年上半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登记企 业 15.1 万户,增长 39.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 万户,增长 42.1%。教育 1 万户, 增长 49.6%。我国广告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促进中国经济、文化发展,乃至世 界广告传播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已是世界第二大广告市场。 (3)行业政策 2015 年新修订的《广告法》首次将互联网广告纳入监管体系,大量篇幅专门规定 了互联网广告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此外,早前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 定》、《网络安全法(草案)》、《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 法》等法律,也从不同角度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合规问题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2011 年,湖南省下发了《关于促进湖南省广告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 快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培育大型广告企业集团,并且要大力发展新兴广告媒 体,大幅提升广告创意制作水平,促进广告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同时要完 善广告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 化、经营规范、竞争力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广告产业体系。力争全省广告 经营额年均增长 15%以上,使广告产业成为湖南经济新的增长点。 (4)行业竞争格局 79 我国广告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体现为国际 4A 公司占据强势地位、竞争主体多元化、 市场集中度较高等特征,行业内部又体现出细分的竞争格局。 (1)国际 4A 公司日益强势。我国按照 WTO 有关规定,从 2005 年底允许设立外 商独资广告公司。截至 2015 年末,几乎所有国际 4A 公司都已进入中国,这些外资广 告公司带来了强大的资金、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成熟完备的文化理念,抢占了我国广 告市场的主导权,已经占据了中国广告业营业额的较大份额。 (2)市场参与者较多,但市场较为集中。目前,国内的广告公司在经营业态上已 经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分化,虽然参与者众多,但行业集中度较高、一些拥有资本和规模 优势的公司不断收购兼并其他广告公司或拓展分支机构,规模不断扩张。 4、我国移动新媒体行业发展现状 2013 年是移动新媒体元年,中国的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已经超过 8 亿,全球新媒 体用户第一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在新媒体应用上,我国超过两亿用户的新媒体 应用就有十几项之多,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兴业态不断呈现,中国移动、百度、 腾讯、华为等企业已经成为走向世界的中国新媒体应用民族品牌。2013 年,新媒体领 域风云变幻,户外新媒体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移动新媒体朝气蓬勃、网络新媒体加快整 合步伐、传统媒体转型来势凶猛。中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达 135.9 亿元,同比增长 48.0%。 未来几年预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2017 年预计将接近 400 亿元。 据中国行业报告网发布的《2015-2020 年中国新媒体市场深度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 分析报告》显示,2015 年及未来几年网络视频行业在移动端商业化全面深入、企业持 续引进热门版权内容(电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等),并大力发展自制内容等,各 因素的助推之下,网络视频市场规模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新媒体影视行业呈现出了更 为繁荣、多元的发展态势,产业规模进一步放大,迎来了新一轮的爆发式增长。中国新 媒体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国家“十三五”规划继续强调要面向经济结构转型,重点培育和 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包括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 算等技术范畴,这些技术领域均是我国新媒体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新媒体产业 在“十三五”期间获得长足进展的必要保障。预计未来几年,中国新媒体行业将继续保持 高速平稳增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 3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80 显示,截至 2015 年末,中国网民规模达 6.88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50.3%,半数中国 人已接入互联网,手机网民占整体网民 90%。同时,移动互联网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 形态,“互联网+”行动计划不断助力企业发展,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的影响已进入到新 的阶段。《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同时显示,网民的上网设备正在向手机端 集中,手机成为拉动网民规模增长的主要因素。截至 2015 年末,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 6.20 亿,有 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只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 1.27 亿人,占整体 网民规模的 18.5%。 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带动家庭无线网络使用,截至 2015 年末,网民通过 Wi-Fi 无线网络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 91.8%,Wi-Fi 无线网络已成为网民在固定场所下 接入互联网的首选方式。随着网络移动端的广泛使用,移动营销将成为企业推广的重要 渠道。在开展过移动营销的企业中,微信营销推广使用率达 75.3%,成为最受企业欢迎 的移动营销推广方式。 (二)我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现状 1、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迅速 据公开信息显示,募资方面,2016 年中外创业投资机构新募集基金 636 支,新增 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资本量为 3,581.94 亿元人民币,单支基金平均募集规模达 5.63 亿 元人民币,;从基金币种来看,2016 年创投市场在募集数量方面,人民币基金仍占据 绝对优势,共新募集完成 596 支基金,约占全部新募集基金支数的 93.7%;外币基金仅 募集完成 40 支,占比仅为 6.3%;投资方面,2016 年共发生 3,683 起投资案例,同比上 升 6.91%,共计涉及 1,312.57 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 1.49%,平均投资规模达 3,563.86 万元人民币。2016 年中国创投市场所发生的 3,683 起投资分布于 23 个一级行业中。从 投资案例数方面看,互联网行业以 843 起交易继续位列第一;IT 行业其间共发生 564 起交易,排名第二;第三名为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共发生投资 440 起。从投资金 额方面看,互联网以 321.37 亿元人民币的成绩稳居首位;紧随其后的是生物技术/医疗 健康行业,共涉及投资金额 182.56 亿元人民币;其次是 IT 行业,共产生 169.44 亿元人 民币的投资金额。从地域角度看,北京、上海、深圳一线城市仍为主要的投资地域。2016 年北京地区共获得 1,106 起投资,涉及投资金额 458.78 亿元人民币;上海地区获得 620 起投资,投资金额为 227.15 亿元人民币;其次是深圳,获得投资 376 起,投资金额为 81 113.69 亿元人民币。北、上、深三地投资事件总和占全国创业投资事件的 57.1%,投资 总金额占全国总金额的 60.9%,紧随其后的是浙江、江苏以及除深圳外的广东其他地区。 自 2014 年开始,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阶段逐渐前移,VC 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的比例逐 渐加大,平均投资金额下降,另外 2015 年中国创投市场投资有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 度投资事件数量和投资金额明显下降,创投市场经过疯狂上涨后,创投机构和创业者也 趋于理性;退出方面,2016 年共发生 2,001 笔 VC 退出交易,其中新三板挂牌成为最主 要的退出方式,期间共计发生退出 1,230 笔;IPO 和股权转让退出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 分别发生 277 笔和 223 笔, 2016 年创投市场退出方式明显多样化,尤其是新三板的崛 起,为创投机构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 2、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加大,有利于行业发展 2013 年 12 月 1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 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市场体系建设、行政 许可制度改革、投资者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监管协作等六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充 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新型、 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二 是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 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 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 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三是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五是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六是加强协调配合,为挂牌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决定》的出台,标志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正式推广至 全国。挂牌企业范围由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四个国家级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展至全国。新三板挂牌企业扩容,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中小微企业的 融资渠道,使中小微企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新三板作为一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手 段,辅以高效便捷的审核制度和转板机制,在未来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将扮演更加重 要的角色。对于券商来说,新三板扩容有助于实现其业务增量。对于投资者来说,未来 退出渠道将更加广阔。《决定》中明确提出,将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 82 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为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未来的创投行业在投资的方向上面面临市场的前景是越来越广阔,主要基于十八届 三中全会对中国的经济有规划了一个新的蓝图,未来中国将实现大健康、大环保、新的 科技领域、大消费、大服务等诸多方面,这些领域将会产生更多的投资机会,而在这种 投资机会的激励之下也会有更多的创业者投身在创业的领域里面,将给创投机构提供更 多的投资机会。 (五)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有线电视网络业务 发行人是少数几家有线电视网络专业运营商之一,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是其核心业务, 业务范围包含网络建设、网络传输、网络服务等各个环节,在湖南市场具有垄断优势。 发行人在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竞争格局中的优势主要表现为: (1)公司推动的湖南省内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湖南省内具有 垄断优势。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在湖南省内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主体任务已经基本完 成,发行人下一步将逐渐推进省内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工作。湖南省农村人口占湖 南省人口的 60%左右,潜在的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用户超过 500 万户,这项工作的完成将 使省内有线电视网络用户增加到 1,000 万户。此外,发行人也在积极谋划有线电视网络 的跨省整合,推进向湖南省外跨区域发展。2009 年 6 月,公司在北京成立华丰达,公 司以华丰达为平台,加快湖南省外的有线网络整合工作。2011 年发行人成功收购或增 资新疆、保定、西宁等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股权,投资总额约 1.94 亿元,覆盖 186 万 用户,省外业务进一步得到扩张,巩固了发行人有线网络业务规模优势。发行人的目标 是未来省外用户达到 2,000 万户,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用户达到 3,000 万户,使公司成为 全国最大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之一。 (2)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程度高。湖南省有线网络集团按照“广播式与交互式相融合” 的技术路线和“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技术体制,坚持系统设备团购招标,技术方案先 论证、后实施,分前端先验收、后运行,保障了湖南省数字电视技术标准的统一,保障 了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顺利实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南省有线网络集团 总计发放机顶盒突破 650 万台,有线电视用户总数达到 520 万户。 83 (3)网络经营管理成效明显,有线电视网络收入状况良好。有线电视网络基本业 务的经营模式为收取收视维护费和线路设施安装费,仅此一项每年就可带来超过 16 亿 元的收入。公司近年来加大了节目内容和信息服务开发力度,充分利用湖南广播电视台 的内容资源优势,打造国内最大的数字电视节目资源库,包括提供政务、文化、教育、 就业、金融、生活资讯等信息服务,以及专业化、个性化的互动点播等付费服务,使有 线电视成为家庭多媒体信息服务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需求。 根据杭州等地数字电视的成功营运经验,有线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等收入将大大超过基本 收视费,发行人将有计划地重点开发有线数字电视的增值信息服务,对市场发展前景较 好的增值业务进行重点开发,形成产业发展规模,培育网络业务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 效益。 2、影视业务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湖南广播电视台具有卓越的行业地位,根据央视调查咨询公司 对全国 40 个卫星频道的观众满意度所作的一项调查,除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以外,湖 南卫视的观众满意度仅次于中央电视台 5 个频道,实际上,现在湖南卫视部分电视节 目收视率超过了中央电视台,在省级卫视的收视率综合排名第一,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 电视媒体之一。控股股东的卓越行业地位和资源优势为发行人的影视制作节目提供了有 力的技术支持和天然的发展平台。 发行人的子公司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全国拥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的 132 家机构之一,自 2000 年 9 月始,该公司拥有全国电视剧最高奖项——金鹰奖颁 奖典礼和金鹰电视艺术节永久承办权,金鹰节作为全国性电视节目交易盛会,为该公司 电视剧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平台,为该公司进一步提高社会知名度和拓展业务联系提 供了机会,确立了该公司在电视节目制作行业的品牌优势。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与国内著名编剧、导演和两岸三地的著名演员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中央台和各省市 电视台、国内大型影视该公司及海外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3、广告业务 (1)客户资源优势。发行人子公司广州韵洪先后与浩腾媒体、群邑媒体、凯络媒 体等多家世界级的广告集团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客户信誉良好,业务 发展迅速,企业成长较快。公司在分享这些优质客户成长成果的同时,也借助这些优质 84 客户在各行业的巨大影响拓展服务业务范围,扩大和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 (2)细分市场领域内的特色运营优势。广州韵洪在珠三角、湖南等区域性电视媒 体和华南地区高铁站点的户外媒体两个细分市场上拥有相对集中的媒介广告资源。尤其 是随着公司在高铁站点自有媒体的投入运营,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广告资源。相比其他 广告公司,广州韵洪旗下公司已经形成运营网络并通过 4G 传输和控制播出广告信号, 实现实时播放广告,对客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3)管理团队优势。广州韵洪的部分管理团队持有广州韵洪或下属子公司的部分 股权,这种股权激励的管理模式决定了经营管理团队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高度责任意识, 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非常年轻,富有活力,保证了企业处 于一种开放和充满创新的状态。 (4)业务规模优势。广告行业具有极强的规模效应,有实力、上规模的广告公司 在数据资源购买、研究投入以及技术的自主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更为经济,在媒介代理方 面也能以更高的性价比获取广告资源。广州韵洪在稳固原有合作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 新资源,2011 年全年保持业务往来的媒体达 140 多个,合作媒体比 2010 年增加十多个, 同时加强客户开发,新增 20 多个新品牌客户。逐步积累的实力使得公司能服务越来越 多的大客户,而且突出的市场地位使得公司在与媒体谈判时议价能力更强,有利于获得 更多的优质媒体资源。 综合来看,作为东莞、佛山、中山及湖南等多地电视台的一级广告代理商、与国际 大型 4A 广告公司的持续合作以及长期持有的高铁户外媒体资源,公司广告业务的持续 发展得到了有力支撑。 4、创投业务 发行人创业投资业务在国内创投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发行人 2000 年进入创业投资 领域,并成立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门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该公司经过十多年 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深圳为总部,北京、上海、长沙为中心的全国性业务布局,已经 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本土创投机构之一。 (1)产业背景优势。由于拥有文化传媒行业的背景优势,公司创投业务始终将文 化传媒行业作为重要的投资方向之一,特别是在数字电视产业链和内容产业链的投资上 85 独树一帜。目前达晨创投已经成为国内投资文化传媒相关企业数量最多的品牌创投机构 之一,其中同洲电子、拓维信息、蓝色光标、中南传媒等企业已经成功上市,取得了良 好的投资收益。 (2)人才优势。公司始终把人力资源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着重于精选人才,用 好人才,留住人才,使公司成为人才市场上最具有竞争力的创投企业之一。许多优秀的 人才纷纷加盟公司,形成了一支年轻、专业、高素质的队伍,涵盖了金融、管理、投资、 技术、法律、财务等众多专业人士,具有券商、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国企、外企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达晨创投行业地位和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其中包括:清科“2010 年度全国创投机构 50 强”第二(内资)、《福布斯》“2011 年中国最佳创投机构排行榜 单”第三、投中集团“CVAwards2011 年度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 50 强”第二、“清科-2012 年度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年度排名”中获得“2012 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 50 强” 第一名和“2012 年中国最佳退出创业投资机构”的第一名等,优秀的业绩和综合实力奠 定了公司出众的品牌影响力。 (4)丰富的项目资源。达晨创投的市场投资领域涵盖了国民经济中的各行各业, 广阔的投资领域为达晨创投提供了丰富的项目储备。目前投资的项目中已经上市的就包 括中南传媒、同洲电子、中汇医药、圣农发展、爱尔眼科、太阳鸟、东方精工、兆日科 技、晨光生物、宏昌电子等项目。 (六)发行人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 当前中国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但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阶 段,发展的空间很大,公司将抓住发展的良好契机,将把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打 造成一个综合性的文化传媒控股集团公司、国内最有影响力的网络营运商、国内最好的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国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企业。 1、业务经营方面 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公司形成了以传媒为主业、创业投资为重点的产业布局。发 行人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继续推动以有线电视网络、节目内容制作、广告代理为核 86 心的传媒主业发展,加快湖南省内、外网络资源的整合,加快数字电视项目建设步伐, 升级自身的高速信息网络,并以此为依托,实现有线传输网络的功能多样化,不断培养 新的利润增长点;大力发展影视节目、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发行业务,使公司业务 结构日趋合理;加大创业投资的力度,转变创投公司运作模式,由自有投资逐步转向管 理资金,通过投资利润来加快公司传媒主业的发展速度,协同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不 断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制度管理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公司全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薪 酬制度和奖惩制度。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以经营效益为核心的经营思想,重点做到突出“绩 效”,注重“全员”,管理“全过程”。 (2)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制订和实施人力资源近期、中长期的引进规划、培 训规划和使用规划,使之与公司发展形势相适应。 (3)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模式,加强计划和预算的落实措施。 七、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一)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章程。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权 分别如下: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87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下设董事会秘书处, 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以及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 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88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对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89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进行审议。若公司当年盈利且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监事会应对未作出现金利润分 配方案的原因、未用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并 就相关政策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0)对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章程;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0 (8)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9)有权决定涉及金额在 3000 万以下的投资及投资处置事项。股东大会、董事会 另有授权的,按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具体授权执行;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 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不断完善和规 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公司下设 11 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 金管理部、审计监察部、战略研发中心、国际业务部、投资和经营管理部、投资并购部、 北京管理总部,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处理工作,综合处理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协调各种关系, 营造宽松的内部工作环境;负责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处理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证照、印章、介绍信的管理、 使用;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及公文处理;负责公司会务组织工作等;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 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对外派机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 91 购、保管和领用;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制订有关 制度,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股证事务管理;拟订涉 及增资扩股方面的资本运营方案;负责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的策划及宣传工作;负责与 证券监管部门、证券公司以及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各媒体的联系;收集和整理与证券 相关的信息、资料,开展证券市场分析与研究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提出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建立科学的人 力资源管理模式;负责制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合理进行人力资源调配;执行奖惩制度和福利方案;提供人 事、劳动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调劳资关系,处理劳动纠纷;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建立 良好关系,做好员工各类社会保险的缴纳和管理、技术职称考试与评定、出国手续办理 等工作;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与员工档案;负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等。 财务部:制定公司财务战略和规划,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参与公司资本运营工作, 参与投资项目的财务论证、考核和评审,负责公司资产的债权债务管理;编制公司总部 会计报表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参与公司经营目标管 理,编制财务预算,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对子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 指导,参与外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并牵头组织会计人员资格培训;负责公司的税收结算、 申报、缴纳与筹划,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联络与沟通;负责接纳会计师事务所等各 级监督、检查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档案工作,并指导子公司的 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公司总部日常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资金管理部:整体规划公司的资金战略及其管理体系,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负 责监督执行;负责公司资金的计划管理,结合公司的经营与投资计划,审核各子公司的 资金计划,编制公司的整体年度资金预算与资金计划、融资计划、担保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运作与管理,包括资金的外部筹集与内部归集、日常调度、平衡、 内外融通以及资金运作的分析与建议;负责公司资金的效益管理,包括筹资成本的控制 和管理、资金的保值增值、资金工作的内部考核等;负责公司资金的风险管理,包括对 外支付、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筹资风险和资金预警分析,确保资金安全;负责对各子 92 公司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做好筹建财务公司的有关工作。 审计监察部:负责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分公司、控 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参与经营计划与预算的审核;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各项经济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查核确认;对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经济责 任进行审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造价、质量、施工进度、付款进度等进行监控、评 价;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专 业咨询意见并进行评价;对公司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查;与外部监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 战略研发中心:牵头组织公司内外部人员制订、修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围绕公 司各项主营业务,精选调研课题,为公司经营决策与业务拓展提供参考及咨询服务;对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业务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编辑《电广传媒报》以及公司宣传网站, 参与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等。 国际业务部:负责公司的海外联系,开展国际业务交流与合作;海外传媒市场的调 研和业务开拓;海外资金、技术、项目、传媒产品的引进;公司自产以及国内所产节目 等传媒产品的海外销售。 投资和经营管理部:企业管理工作(包括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并审核下 属子公司的年度、季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对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负责 组织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公司企业管理信息的采集、汇总及档案管理 工作;组织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的经营目标考核);投资管理工作(根据公 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对外投资战略、投资方向、投资计划等经营策略;筛选投 资项目,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及项目评估论证等;组织实施既定的 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资本运营方案设计、机会选择、评估论证、参与实施等); 负责公司投资、资本运营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工作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支持和服务;股权管 理工作(代表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检查督促子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外 派董事、监事的提名、任用建议,以及检查监督其日常工作开展,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参与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对下属公司的关、停、并、转工作)。 投资并购部:负责规划公司并购战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市场,跟踪行 业动态,提交研究报告,拟定公司投资并购战略;策划实施公司并购项目。寻找投资机 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进行尽职调查,拟订项目收购方案,经批准后 93 组织实施;建立、管理产业发展基金。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筹建基金管理公司,推进公司网络产业发展。 北京管理总部:为公司开拓北京地区业务做好公关、策划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国家 有关部、委及北京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调处理公司驻北京地区各个单 位的工作;加强公司与北京地区同行业的沟通,并与当地相关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保持 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公司驻北京地区各单位的物业及相关行政事务实施 统一管理。 八、发行人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不存在受处罚的情况。 九、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在业务、 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自主经营,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上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3、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 由公司拥有,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4、机构独立 公司机构完整,机构的设置完全按照法定程序并根据公司情况需要设立,控股股东 职能部门与公司职能部门之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 情况。 94 5、财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 单独开立账户,控股股东不干涉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十、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情况 公司母公司为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2、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1 湖南圣爵菲斯投资有限公司 长沙市 酒店旅游 51.00% 49.00% 2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长沙市 旅游服务 49.00% 3 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 房地产 100.00% 4 江苏韵洪大道广告有限公司 南京市 广告代理 51.00% 5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市 广告代理 80.00% 6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96.97% 3.03% 7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100.00% 8 深圳市达晨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100.00% 9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40.00% 10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 55.00% 11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投资 87.60% 12.40% 12 美国 Magic play 公司 美国旧金山 文化传媒 100.00% 13 德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投资管理 100.00% 14 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管理 51.00% 15 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98.00% 16 电广传媒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95.00% 17 达晨银雷高新(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管理 60.83% 18 北京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市 广告代理 60.00% 20.00% 19 深圳标准调查有限公司 深圳市 咨询服务 79.17% 20 时代东方(北京)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70.00% 21 湖南母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沙市 广告代理 95.00% 22 北京网娱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服务 55.00% 23 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管理 98.89% 1.11% 95 24 天津虹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投资管理 100.00% 25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 网络传输 44.20% 55.80% 26 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及投资管理 80.00% 27 隆回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隆回县 网络传输 60.00% 28 岳阳市君山区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君山县 网络传输 70.00% 29 电广传媒影业(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文化传媒 100.00% 30 电广传媒影业(美国)有限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 文化传媒 100.00% 31 广州翼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软件及信息技术 51.00% 32 深圳市亿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市 广告代理 60.00% 33 金极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 信息及软件服务 51.00% 34 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 软件开发及服务 70.00% 35 上海感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 软件开发及服务 50.00% 36 北京恒盈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文化传媒 100.00% 37 湖南恒盈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长沙市 文化传媒 100.00% 38 湖南润铭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长沙市 文化传媒 100.00% 39 北京润铭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95.00% 40 Grand Vision Dcvclopment Limited 维尔京群岛 信息技术 100.00% 41 广州盈享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80.00% 42 深圳一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互联网服务 100.00% 43 湖南久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100.00% 44 南京久游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100.00% 45 Brilliant Sense Technology Limited 维尔京渠道 信息技术 100.00% 注:以上内容包含了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3、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持股 序 参股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号 (%) 1 攸县电广网络有限公司 攸县 网络传输服务 49.00 2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保定有限公司 保定市 网络基础工程 49.00 3 郴州辉煌电子传媒有限公司 郴州市 广告传媒 30.00 4 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 网络传输服务 22.50 5 江苏马上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市 信息技术、软件业务的开发 45.00 6 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广告传媒 21.05 7 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 网络传输服务 20.00 8 广州天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信息技术、软件业务的开发 20.00 9 湖南华彩嘉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长沙市 文化艺术业 35.00 10 云南享听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00 96 持股 序 参股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号 (%) 11 湖南有线广安广电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00 12 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贵阳市 开发投资广电新产业 4.90 13 湖南有线岳阳县网络有限公司 岳阳县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49.00 14 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软件及信息技术 46.92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湖南广播电视台 最终控制人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广告代理 111,749.87 131,880.22 88,436.16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 22,911.73 9,854.99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 5,705.93 2,017.77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湖南广播电视台 网络传输服务 1,848.03 409.43 1,018.87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费 4,485.95 812.38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费 - 485.85 - 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广告发布费 - 75.47 - 湖南广播电视台 物业管理费 807.17 991.68 203.89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127.41 138.99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73.20 75.57 - 2、报告期内关联担保情况 97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电广传媒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10,000.00 2016-03-11 2018-03-11 电广传媒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5,000.00 2015-12-05 2017-12-05 电广传媒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8,000.00 2015-12-23 2017-12-23 电广传媒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9,000.00 2016-05-26 2018-05-26 电广传媒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12,000.00 电广传媒 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 8,000.00 电广传媒 北京韵洪万豪广告有限公司 10,000.00 2016-08-04 2017-08-04 电广传媒 北京韵洪万豪广告有限公司 10,000.00 电广传媒 广州翼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香港)影业 69,370.00 2015-03-04 2018-03-04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香港)影业 55,496.00 2015-03-04 2018-03-04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香港)影业 22,198.00 2015-03-02 2019-03-02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香港)影业 104,055.00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香港)影业 204,642.00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北京)影业 3,753.00 2015-12-18 2017-06-17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美国)影业 36,072.00 2015-03-01 2019-03-01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美国)影业 69,370.00 2015-03-04 2018-03-04 电广传媒 电广传媒(美国)影业 86,713.00 2016-12-09 2018-12-09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62.66 792.06 776.19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应收账款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1,774.27 88.71 861.13 43.06 - - 小计 1,774.27 88.71 861.13 43.06 - -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43,936.00 - 47,803.50 - 32,010.15 - 预付款项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1,024.79 1,231.00 - -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 - 259.20 - - - 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 - - - - 小计 49,960.80 - 49,293.70 - 32,010.15 - 98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 - 19.22 0.96 - - 其他应收款 湖南广播电视台 146.76 7.34 231.62 11.58 -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10.42 0.52 58.80 2.94 - - 小计 157.18 7.86 309.64 15.48 -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1.15 2.63 19.58 应付账款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431.91 606.52 - 小计 433.06 609.15 19.58 湖南广播电视台 532.12 754.72 - 预收款项 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 - 283.02 - 小计 532.12 1,037.74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6.89 - - 其他应付款 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 - - 小计 6,006.89 - - 公司同集团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款,无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等非 经营性往来款。相关交易的决策及定价情况详情请见本节“(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和“(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计划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关联交 易审核委员会通过。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能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低于 3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低于 5%的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 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4)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99 资产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对于此类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交易是否 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同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发表意见。 (5)对于本办法第(1)、(2)条所述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予以公告。 (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起经审计净资 产的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层负责审批,免于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议和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标的在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计 算。 (8)对于已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且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 以后年度按原已通过的协议继续执行的,免于就每次执行情况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审批和 信息披露义务。但对原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或实质交易内容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 应按照本颁发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条款之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还对关联交易、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 概念、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实施权限、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关联人的回 避表决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定价机制、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主要包括: 1、决策权限 (1)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值的 5%(含) 100 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达成的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值的 5%(含)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不 含)以上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的 5%(不含)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 施。 2、决策程序 (1)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关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关 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法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①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②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 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③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④任何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的关联交易; ⑤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3、定价机制 根据《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的确 定主要遵循下述原则:(1)如该交易事项有国家价格的,直接适用此价格;(2)如该 交易实行政府指导价,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除实行国家定 101 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 确定交易价格;(4)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 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5)既无市场价格,也无 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 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十一、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 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 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不断提高公司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公司内部控制构架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会计管理控制体系,各项制 度均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 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运作中的风险,促进了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1、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证券 监管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0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范意见》、《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意见》等一系列公 司治理管理制度。 2、企业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计划和预算管理办法》、《年度 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实施细则》、《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定期检查办法》、《经营管理 活动季度分析报告制度》、《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股权管理办法》、《中高级管理 人员月度工作报告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分析办法》、《内部结算管理办法》、《公司内部资金调拨 操作规程》、《银行存款管理办法》、《财务档案管理规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 资源统一调度、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一致性,从而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 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工作的参与、指导和督察,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员工守则》、《薪酬标准及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办法》、《员工 福利管理办法》、《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外派高管管理办法》、《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 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实现科学的绩效考核,有效地激励各级员工,推动公司 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5、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接待工 作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行 政事务通畅运转。 6、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103 为抵御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风险,发行人设立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主 要包括重大突发事件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应急处置方案、 责任追究等。为此,发行人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 决定和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控制活动 1、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 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 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 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在各自的 业务范围内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 审议程序,及时向上市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 项报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报送其董事 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关联方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保证关 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3、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 审批程序,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也根据相关的权限作出了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104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5、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以及总经理投资决策权限。在确定投资项目时,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将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审计、财务、法律、人力资源部门对该项目的意 见等有关资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按有关权限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时,项目执行部门及负责人和项目监督部门及负责人, 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6、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除《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公司还制定了《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等,上述制度对公司公 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工作非 常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 权益。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除披露如年度报告、中 105 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定期报告外,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还需要披露依法须披露的董事会 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交易、其他重大事项等临时报告,以及持续披 露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 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106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号分别为:天健审 〔2015〕2-210 号、天健审〔2016〕2-251 号和天健审〔2017〕2-245 号)。发行人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发行人从 2007 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 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原因: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 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 经公司第四届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2,620.46 153,177.34 195,105.35 161,974.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7.10 84.30 79.24 - 应收票据 108.75 147.89 158.09 125.88 应收账款 68,581.08 80,269.87 43,932.18 29,998.83 预付款项 102,300.97 107,450.56 91,873.08 83,756.22 应收利息 49.91 58.83 66.64 - 107 其他应收款 64,828.30 59,805.39 59,575.18 39,856.48 应收股利 - 1,479.00 - 82.25 存货 334,263.00 295,297.06 202,589.91 171,162.86 其他流动资产 83,360.85 51,453.51 85,846.66 19,936.37 流动资产合计 796,200.41 749,223.73 679,226.33 506,893.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2,834.37 430,109.17 338,793.76 242,364.97 长期股权投资 190,675.41 161,265.22 110,437.25 73,716.12 固定资产 592,534.27 615,691.36 601,677.94 589,403.44 在建工程 88,564.05 66,580.08 77,344.15 67,612.92 固定资产清理 -1.44 2.00 2.54 0.42 工程物资 - - - 无形资产 85,223.72 86,669.00 84,009.71 80,199.12 商誉 94,387.29 94,387.29 118,184.59 6,210.32 长期待摊费用 3,967.36 4,219.21 4,531.71 3,605.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1.25 1,344.86 1,049.27 984.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466.88 42,189.32 - 6,36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7,943.15 1,502,457.51 1,336,030.91 1,070,461.42 资产总计 2,314,143.56 2,251,681.24 2,015,257.24 1,577,354.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9,459.52 122,183.49 303,873.47 134,980.73 应付票据 11,182.28 22,705.41 18,343.03 17,534.50 应付账款 93,519.22 112,819.19 83,468.75 71,393.70 预收款项 30,232.83 40,940.86 46,534.20 26,770.17 应付职工薪酬 12,845.13 21,011.29 16,154.35 11,588.15 应交税费 18,916.72 29,929.29 24,071.27 16,135.36 应付利息 9,589.31 7,683.30 3,176.79 1,663.65 应付股利 1,336.66 631.97 13,000.70 1,590.18 其他应付款 62,950.27 51,881.82 45,189.94 43,814.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8,230.35 90,000.00 - 5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08,262.28 499,786.62 553,812.49 375,470.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55,928.80 273,979.51 143,409.47 139,675.00 应付债券 250,000.00 250,000.00 150,000.00 50,000.00 长期应付款 16,800.00 16,8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975.00 25,249.32 23,742.83 1,635.3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2,571.04 989.43 1,11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6,274.85 567,018.26 318,262.29 191,310.38 负债合计 1,144,537.12 1,066,804.88 872,074.79 566,781.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1,755.63 141,755.63 141,755.63 141,755.63 108 资本公积金 613,074.95 613,074.95 611,424.79 610,698.89 其它综合收益 37,242.13 68,090.16 70,414.45 4,502.29 盈余公积金 20,796.25 20,796.25 20,796.25 20,796.25 未分配利润 262,215.34 255,474.39 227,830.43 198,200.4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075,084.31 1,099,191.38 1,072,221.55 975,953.50 计 少数股东权益 94,522.13 85,684.98 70,960.90 34,62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9,606.44 1,184,876.36 1,143,182.46 1,010,573.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14,143.56 2,251,681.24 2,015,257.24 1,577,354.82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86,290.89 748,639.25 598,534.86 547,387.63 营业收入 586,290.89 748,639.25 598,534.86 547,387.63 营业总成本 604,856.40 765,767.69 605,481.91 525,441.12 营业成本 461,481.32 543,288.68 411,803.26 370,651.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1.66 4,205.30 4,781.46 4,500.72 销售费用 36,221.97 52,878.32 42,309.40 34,304.58 管理费用 84,982.93 127,018.11 110,912.21 90,954.14 财务费用 25,494.72 30,995.77 29,838.78 16,497.21 资产减值损失 -5,256.21 7,381.51 5,836.80 8,533.05 其他经营收益 - 78,325.24 66,015.60 22,338.8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80 -15.58 -5.83 -121.24 投资净收益 47,494.99 78,340.83 66,021.43 22,460.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30.88 2,603.49 2,703.11 813.36 营业利润 28,932.28 61,196.80 59,068.54 44,285.39 加:营业外收入 3,263.13 5,124.86 2,798.80 2,722.74 减:营业外支出 896.26 747.73 797.21 1,667.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24.03 297.75 55.62 80.72 利润总额 31,299.15 65,573.93 61,070.13 45,341.11 减:所得税 3,486.67 17,894.33 13,727.66 6,623.54 净利润 27,812.47 47,679.60 47,342.47 38,717.58 减:少数股东损益 16,820.85 14,365.42 9,207.14 5,463.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991.62 33,314.18 38,135.32 33,254.03 加:其他综合收益 -38,486.29 5,110.69 66,659.47 -2,793.90 综合收益总额 -10,673.81 52,790.29 114,001.94 35,923.6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856.41 21,800.40 9,954.45 5,123.0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9,182.59 30,989.89 104,047.49 30,800.59 109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0,421.77 752,627.89 631,125.48 557,533.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2.2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319.94 6,641.04 4,722.74 8,170.1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8,393.99 759,268.93 635,848.22 565,704.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8,200.06 565,598.47 385,981.16 361,999.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80,251.84 119,424.37 98,891.50 83,286.2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458.41 29,613.75 17,184.07 13,387.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9,710.19 74,095.19 75,545.38 91,730.2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0,620.50 788,731.77 577,602.10 550,40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26.51 -29,462.84 58,246.11 15,300.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652.18 69,902.05 157,761.97 156,884.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064.11 70,484.86 12,929.29 5,946.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4.34 579.71 131.89 162.92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5,000.00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50.63 140,966.62 175,823.15 162,993.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7,303.96 128,347.27 94,787.81 100,434.2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7,441.79 131,575.72 199,021.78 212,671.7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84,174.44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2,151.48 16,310.52 5,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97.23 276,233.51 382,984.03 313,105.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146.60 -135,266.89 -207,160.88 -150,112.20 110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168.12 6,063.57 3,246.00 536.5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22,168.12 6,063.57 3,246.00 536.58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38,472.10 618,841.47 775,922.26 620,208.8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000.00 0.42 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50,000.00 99,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640.22 780,905.04 878,268.26 620,745.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1,016.44 613,161.40 658,854.34 729,723.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0,677.78 45,605.68 38,094.59 25,533.2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480.00 2,810.60 2,848.95 3,484.94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350.00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694.21 660,117.08 696,948.93 755,25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46.01 120,787.96 181,319.33 -134,510.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0.01 110.91 91.79 -1.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77.11 -43,830.86 32,496.35 -269,323.8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276.57 188,107.44 155,611.09 424,934.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699.46 144,276.57 188,107.44 155,611.09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240.69 30,081.97 73,607.32 68,218.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账款 881.10 1,409.76 1,946.98 1,674.09 预付款项 - - 0.80 其他应收款 440,948.22 435,078.25 595,036.33 553,609.90 应收股利 10,523.30 12,002.30 10,520.49 10,483.59 存货 69,070.80 69,070.80 69,295.11 69,664.78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560,664.11 547,643.07 750,406.23 703,651.59 111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7,844.02 168,091.12 90,595.40 84,535.40 长期股权投资 796,807.41 770,236.59 568,754.56 394,031.75 固定资产 11,776.97 12,397.56 13,268.07 13,925.99 固定资产清理 - - - 无形资产 120.40 118.84 314.64 219.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39.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0.00 320.00 - 6,36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6,868.81 951,164.11 672,932.68 499,115.54 资产总计 1,537,532.91 1,498,807.19 1,423,338.91 1,202,767.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1,469.84 98,890.49 281,873.47 121,860.73 应付账款 10.85 10.85 40.85 40.85 预收款项 1,309.60 1,309.60 1,041.57 109.60 应付职工薪酬 266.37 268.41 240.53 9.53 应交税费 4,812.42 5,512.78 4,655.43 5,037.83 应付利息 6,622.27 5,470.77 2,932.43 1,663.65 应付股利 809.49 101.06 2,482.43 1,072.11 其他应付款 125,523.61 120,114.99 95,704.52 69,600.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 - 5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80,824.43 281,678.94 388,971.23 249,394.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4,238.00 66,350.00 - - 应付债券 250,000.00 250,000.00 150,000.00 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99.99 7,548.8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9,237.99 323,898.80 150,000.00 50,000.00 负债合计 670,062.42 605,577.74 538,971.23 299,394.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1,755.63 141,755.63 141,755.63 141,755.63 资本公积金 661,068.79 661,068.79 661,068.79 661,068.79 其它综合收益 15,054.38 22,700.81 - - 盈余公积金 20,796.25 20,796.25 20,796.25 20,796.25 未分配利润 28,793.69 46,907.96 60,747.00 79,75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867,468.74 893,229.44 884,367.68 903,372.73 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7,468.74 893,229.44 884,367.68 903,372.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7,531.16 1,498,807.19 1,423,338.91 1,202,767.13 112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 1,110.00 2,100.00 11,103.00 营业收入 - 1,110.00 2,100.00 11,103.00 营业总成本 - 33,562.54 23,033.94 20,222.33 营业成本 - 235.65 368.04 2,086.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8 0.61 - 437.26 销售费用 - 0.02 - 0.04 管理费用 9,208.24 17,564.23 17,937.89 21,240.07 财务费用 12,135.42 14,585.17 3,540.92 -4,001.80 资产减值损失 525.31 1,176.86 1,187.09 460.73 其他经营收益 - 25,026.67 10,900.74 16,481.2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121.24 投资净收益 8,750.49 25,026.67 10,900.74 16,602.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038.97 -4,029.94 -815.55 -7.30 营业利润 -13,127.46 -7,425.87 -10,033.20 7,361.87 加:营业外收入 -11.15 178.11 16.80 减:营业外支出 725.00 26.97 427.29 1,089.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6.64 2.87 - 利润总额 -13,863.61 -7,274.72 -10,460.49 6,288.98 减:所得税 - 39.22 -24.02 净利润 -13,863.61 -7,274.72 -10,499.71 6,31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74.72 -10,499.71 6,312.99 加:其他综合收益 22,700.81 - - 综合收益总额 -13,863.61 15,426.08 -10,499.71 6,312.9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3,863.61 15,426.08 -10,499.71 6,312.99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58.04 2,581.97 2,392.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02.53 15,401.05 4,529.78 74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2.53 17,159.09 7,111.74 3,137.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34 - 9,26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624.66 6,633.61 9,391.87 9,124.27 113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8 0.61 17.16 447.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98.90 8,999.81 52,408.80 186,671.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32.54 15,675.38 61,817.83 205,50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30.01 1,483.71 -54,706.08 -202,37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4.00 2,039.49 2,129.84 116,284.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43.20 23,214.70 11,649.55 5,214.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3.83 8.80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06.92 36,479.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97.30 25,268.02 32,795.11 157,977.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11 63.77 399.17 23.5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710.73 79,828.75 168,184.37 99,262.7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5.00 320.00 9,100.00 50,4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790.84 80,212.52 177,683.54 149,73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93.54 -54,944.50 -144,888.43 8,241.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7,133.98 428,719.94 695,025.87 578,028.8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966.00 6,000.00 60,017.00 43,120.4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150,000.00 99,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2,099.98 584,719.94 854,142.87 621,149.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6,666.63 545,352.92 585,013.13 571,423.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9,712.07 28,081.58 19,182.15 13,448.6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39.00 1,350.00 44,964.20 30,822.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017.70 574,784.49 649,159.48 615,694.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82.28 9,935.44 204,983.40 5,455.1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58.72 -43,525.35 5,388.88 -188,673.7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81.97 73,607.32 68,218.43 256,892.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40.69 30,081.97 73,607.32 68,218.43 114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发行人将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发行人 和列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经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后,由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最近三 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2016 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北京恒盈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2 北京润铭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3 湖南恒盈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4 湖南润铭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5 Grand Vision Dcvclopment Limited 新纳入 设立 6 广州盈享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7 深圳一车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8 湖南久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9 南京久游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10 Brilliant Sense Technology Limited 新纳入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注:以上合并范围增加包含了电广传媒三级子公司。 2、合并范围减少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 少数股东增资 (二)2015 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公司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合并报表新增 9 家合并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广州翼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受让及增资 2 深圳市亿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 新纳入 受让及增资 3 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受让及增资 4 金极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新纳入 受让及增资 115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5 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纳入 受让及增资 6 上海剑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受让 7 江苏韵洪大道广告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8 电广传媒影业(美国)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9 上海感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纳入 设立 2、公司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合并报表无减少合并单位。 (三)2014 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公司 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合并报表新增 1 家合并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电广传媒影业(香港)有限公司 新纳入 新设 2、公司 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合并报表无减少合并单位。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2,314,143.56 2,251,681.24 2,015,257.24 1,577,354.82 负债总额(万元) 1,144,537.12 1,066,804.88 872,074.79 566,781.1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69,606.44 1,184,876.36 1,143,182.46 1,010,573.72 流动比率(倍) 1.57 1.50 1.23 1.35 速动比率(倍) 0.91 0.91 0.86 0.89 资产负债率(%) 49.46 47.38 43.27 35.93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586,290.89 748,639.25 598,534.86 547,387.63 营业利润(万元) 28,932.28 61,196.80 59,068.54 44,285.39 利润总额(万元) 31,299.15 65,573.93 61,070.13 45,341.11 净利润(万元) 27,812.47 47,679.60 47,342.47 38,717.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991.62 33,314.18 38,135.32 33,254.03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2,226.51 -29,462.84 58,246.11 15,300.66 (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04,146.60 -135,266.89 -207,160.88 -150,112.20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8,946.01 120,787.96 181,319.33 -134,510.55 116 (万元) 销售毛利率(%) 21.29 27.43 31.20 32.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2.06 14.26 21.54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18 2.17 2.25 EBITDA(万元) - 173,062.51 165,215.93 133,643.67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5.91 5.57 7.77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 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倍数(倍)=(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 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 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 讨论与分析。其中讨论涉及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口径。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796,200.41 34.41 749,223.73 33.27 679,226.33 33.70 506,893.40 32.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7,943.15 65.59 1,502,457.51 66.73 1,336,030.91 66.30 1,070,461.42 67.86 资产总计 2,314,143.56 100.00 2,251,681.24 100.00 2,015,257.24 100.00 1,577,354.82 100.00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577,354.82 万元、 2,015,257.24 万元、2,251,681.24 万元和 2,314,143.56 万元,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 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32.14%、33.70%、33.27%和 34.41%,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67.86%、 117 66.30%、66.73%和 65.59%,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1、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42,620.46 17.91 153,177.34 20.44 195,105.35 28.72 161,974.51 31.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87.10 0.01 84.30 0.01 79.24 0.01 - - 应收票据 108.75 0.01 147.89 0.02 158.09 0.02 125.88 0.02 应收账款 68,581.08 8.61 80,269.87 10.71 43,932.18 6.47 29,998.83 5.92 预付款项 102,300.97 12.85 107,450.56 14.34 91,873.08 13.53 83,756.22 16.52 应收利息 49.91 0.01 58.83 0.01 66.64 0.01 - - 其他应收款 64,828.30 8.14 59,805.39 7.98 59,575.18 8.77 39,856.48 7.86 应收股利 - - 1,479.00 0.20 - - 82.25 0.02 存货 334,263.00 41.98 295,297.06 39.41 202,589.91 29.83 171,162.86 33.77 其他流动资产 83,360.85 10.47 51,453.51 6.87 85,846.66 12.64 19,936.37 3.93 流动资产合计 796,200.41 100.00 749,223.73 100.00 679,226.33 100.00 506,893.40 100.00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集中在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和存货。发行人主要流动资产科目 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4 年-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61,974.51 万元、 195,105.35 万元、153,177.34 万元和 142,620.4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95%、 28.72%、20.44%和 17.91%。2015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增加 33,130.84 万元,增幅 20.45%,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2016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减少 41,928.01 万 元,降幅 21.49%,主要原因系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222.02 0.14% 324.79 0.17% 178.74 0.11% 118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存款 132,728.10 86.65% 186,729.04 95.71% 153,748.08 94.92% 其他货币资金 20,227.22 13.21% 8,051.52 4.13% 8,047.69 4.97% 合计 153,177.34 100.00% 195,105.35 100.00% 161,974.51 100.00%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0,227.22 万元,主 要为存放于证券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以及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向银行缴纳的票据保证 金。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5,177 万元,主 要为达晨创投存放于证券公司的交易保证金。 (2)预付款项 截至 2014 年-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 83,756.22 万元、 91,873.08 万元、107,450.56 万元和 102,300.9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52%、 13.53%、14.34%和 12.85%。发行人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网络设备、器材及服务款、 预付高铁广告业务场租及设备款、电影发行相关前期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 逐年增加,主要系广告及电影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大客户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 时间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关联方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43,936.01 40.89 是 LIONS GATE INTERNATIONAL SLATE 11,975.40 11.15 否 INVESTMENT S.A. 天一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7,777.79 7.24 否 2016 年末 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4.65 是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986.87 3.71 否 合计 72,676.07 67.64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47,803.50 52.03 是 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8,395.53 20.02 否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737.91 4.07 否 2015 年末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00.00 2.18 否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1,231.00 1.34 否 合计 73,167.95 79.64 119 是否为 时间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关联方 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 32,010.15 38.22 是 广东东电广告有限公司 17,259.88 20.61 否 云南电视台 3,434.11 4.10 否 2014 年末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167.00 2.59 否 巨和传媒(天津)有限公司 1,920.00 2.29 否 合计 56,791.14 67.81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账龄为 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 96.79%、97.45% 和 79.72%,账龄较短。 (3)存货 截至 2014 年-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171,162.86 万元、 202,589.91 万元、295,297.06 万元和 334,263.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77%、 29.83%、39.41%和 41.98%。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7,266.48 9.23% 28,353.92 14.00% 28,309.23 16.54% 在产品 15,163.10 5.13% 5,951.76 2.94% 8,473.67 4.95% 库存商品 106,674.87 36.12% 28,295.24 13.97% 5,988.77 3.50% 开发成本 35,307.12 11.96% 30,829.46 15.22% 28,378.14 16.58% 开发产品 6,430.72 2.18% 6,432.14 3.17% 6,332.97 3.70% 低值易耗品 536.83 0.18% 538.7 0.27% 498.27 0.29% 经营性艺术品 103,833.26 35.16% 102,039.12 50.37% 92,443.18 54.01% 其他 84.68 0.03% 149.56 0.07% 738.63 0.43% 合计 295,297.06 100.00% 202,589.91 100.00% 171,162.86 100.00%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和经营性艺术品四部分构成。其中 经营性艺术品主要为下属子公司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所得的名家字 画等高端艺术品,入账依据主要是原始成本及相关费用;原材料主要为下属子公司湖南 有线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升级改造网络所用资料;开发成本主要为公 120 司下属子公司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储备土地开发成本。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171,162.86 万元、202,589.91 万元、295,297.06 万元和 334,263.0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3.77%、29.83%、39.41%和 41.98%。 2016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5 年年末增幅 45.76%,整体增幅较大,主要是发行人加大主营 业务板块电影投入,电影公司拍摄制作成本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2,834.37 27.20 430,109.17 28.63 338,793.76 25.36 242,364.97 22.64 长期股权投资 190,675.41 12.56 161,265.22 10.73 110,437.25 8.27 73,716.12 6.89 固定资产 592,534.27 39.04 615,691.36 40.98 601,677.94 45.03 589,403.44 55.06 在建工程 88,564.05 5.83 66,580.08 4.43 77,344.15 5.79 67,612.92 6.32 工程物资 -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1.44 0.00 2.00 0.00 2.54 - 0.42 - 无形资产 85,223.72 5.61 86,669.00 5.77 84,009.71 6.29 80,199.12 7.49 商誉 94,387.29 6.22 94,387.29 6.28 118,184.59 8.85 6,210.32 0.58 长期待摊费用 3,967.36 0.26 4,219.21 0.28 4,531.71 0.34 3,605.65 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1.25 0.09 1,344.86 0.09 1,049.27 0.08 984.46 0.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466.88 3.19 42,189.32 2.81 - - 6,364.00 0.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7,943.15 100.00 1,502,457.51 100.00 1,336,030.91 100.00 1,070,461.42 100.00 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主要集中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商 誉。发行人主要非流动资产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发行人持有的创投基金份额、创投企业部分股权以及创投 企业上市后所兑现的股票等。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可出售金 融资产分别为 242,364.97 万元、338,793.76 万元、430,109.17 万元和 412,834.37 万元, 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22.64%、25.36%、28.63%和 27.20%。2015 年末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较 2014 年末增加 96,428.79 万元,增幅 39.79%,主要系对新疆广电网络股份 121 有限公司、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等被投资单位追加投资所致;2017 年 9 月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6 年末减少 17,274.80 万元,降幅 4.02%,变动幅度相对较小。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30,109.17 338,793.76 242,364.97 公允价值计量 155,548.79 109,567.91 9,742.06 成本计量 274,560.39 229,225.86 232,622.92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 73,716.12 万元、 110,437.25 万元、161,265.22 万元和 190,675.41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6.89%、8.27%、10.73%和 12.56%。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其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股 权投资组成。 2015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4 年末增加 36,721.13 万元,增幅 49.81%;2016 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5 年末增加 50,827.97 万元,增幅 46.02%;2017 年 9 月末长期股权 投资较 2016 年末增加 29,410.19 万元,增幅 18.24%,主要原因均为新增对互联网新媒 体公司的收购。 (3)固定资产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 589,403.44 万元、 601,677.94 万元、615,691.36 万元和 592,534.27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55.06%、45.03%、40.98%和 39.04%。发行人固定资产集中于光缆及机器设备。近年来, 发行人为整合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光缆铺设和设备购置,造成固定 资产净值快速增长。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89,610.33 14.55 91,066.31 15.14 92,005.72 15.61 122 光缆及机器设备 476,979.97 77.47 456,538.17 75.88 443,453.86 75.24 电子设备 21,952.95 3.57 26,782.76 4.45 24,852.25 4.22 运输工具 5,441.17 0.88 5,825.48 0.97 6,407.34 1.09 其他 21,706.93 3.53 21,465.22 3.57 22,684.27 3.85 合计 615,691.36 100.00 601,677.94 100.00 589,403.44 100.00 (4)商誉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商誉分别 6,210.32 万元、118,184.59 万元、 94,387.29 万元和 94,387.29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0.58 %、8.85 %、6.28% 和 6.22%。2015 年末商誉较 2014 年末增加 111,974.27 万元,主要为 2015 年度收购广州 翼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金极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海剑梦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所新增的商誉。2016 年末,商誉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 23,797.30 万元,主要 系公司对子公司九指天下丧失控制权和广州翼锋科技公司商誉发生 2,4790.00 万元减值 所致。 公司对子公司广州翼锋科技、亿科思奇、上海久之润、金极点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所批准 的金流量预测为基础,预期收入增长率不超过相关行业的平均长期增长率,预算毛利率 和费用率根据过往表现确定,编制未来 5 年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预测,并假设 5 年之后 现金流量维持不变。广州翼锋、亿科思奇、金极点、上海久之润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税 后折现率分别是 13.00%、14.00%、15.00%、13.20%。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 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 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508,262.28 44.41% 499,786.62 46.85 553,812.49 63.51 375,470.72 66.25 1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6,274.85 55.59% 567,018.26 53.15 318,262.29 36.49 191,310.38 33.75 负债合计 1,144,537.12 100.00 1,066,804.88 100.00 872,074.79 100.00 566,781.10 100.00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 566,781.10 万元、872,074.79 万元、1,066,804.88 万元和 1,144,537.1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66.25%、63.51%、 46.85%和 44.41%,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33.75%、36.49%、53.15%和 55.59%。 1、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9,459.52 39.24 122,183.49 24.45 303,873.47 54.87 134,980.73 35.95 应付票据 11,182.28 2.20 22,705.41 4.54 18,343.03 3.31 17,534.50 4.67 应付账款 93,519.22 18.40 112,819.19 22.57 83,468.75 15.07 71,393.70 19.01 预收款项 30,232.83 5.95 40,940.86 8.19 46,534.20 8.40 26,770.17 7.13 应付职工薪酬 12,845.13 2.53 21,011.29 4.20 16,154.35 2.92 11,588.15 3.09 应交税费 18,916.72 3.72 29,929.29 5.99 24,071.27 4.35 16,135.36 4.30 应付利息 9,589.31 1.89 7,683.30 1.54 3,176.79 0.57 1,663.65 0.44 应付股利 1,336.66 0.26 631.97 0.13 13,000.70 2.35 1,590.18 0.42 其他应付款 62,950.27 12.39 51,881.82 10.38 45,189.94 8.16 43,814.28 11.67 一年内到期的 68,230.35 13.42 90,000.00 18.01 - - 50,000.00 13.32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08,262.28 100.00 499,786.62 100.00 553,812.49 100.00 375,470.72 100.00 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主要集中在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发行人主要流动 负债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34,980.73 万 元、303,873.47 万元、122,183.49 万元和 199,459.52 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35.95%、54.87%、24.45%和 39.24%。2015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168,892.74 万元,增幅 125.12%,主要系业务拓展需要而增加银行贷款所致。2016 年末 短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181,689.98 万元,减幅 59.79%,主要系发行中期票据归还银 124 行借款所致。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77,276.03 万元,增 幅 63.25%,主要系业务拓展需要而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抵押借款 3.00 - - - 4,300.00 3.19 保证借款 22,290.00 18.24 12,000.00 3.95 8,820.00 6.53 信用借款 99,890.49 81.75 291,873.47 96.05 121,860.73 90.28 合计 122,183.49 100.00 303,873.47 100.00 134,980.73 100.00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71,393.70 万元、 83,468.75 万元、112,819.19 万元和 93,519.22 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19.01%、 15.07%、22.57%和 18.40%。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源于有线电视数字化项目、干线网网 络整改项目的材料采购款及工程款。2016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29,350.44 万 元,增幅为 35.16%,主要系网络业务的应付设备采购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期限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1 年以内 81,779.23 54,941.00 46,266.45 1-2 年 26,328.90 22,028.44 23,694.96 2-3 年 2,717.00 5,523.97 1,320.53 3 年以上 1,994.06 975.34 111.75 合计 112,819.19 83,468.75 71,393.70 (3)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待支付投资分成款、未付股权收购款、收取的押金保证金 和往来款。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3,814.28 万元、45,189.94 万元、51,881.82 万元和 62,950.27 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 比分别为 11.67%、8.16%、10.38%和 12.39%,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125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款项。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55,928.80 55.94 273,979.51 48.32 143,409.47 45.06 139,675.00 73.01 应付债券 250,000.00 39.29 250,000.00 44.09 150,000.00 47.13 50,000.00 26.14 长期应付款 16,800.00 2.64 16,800.00 2.96 - - - - 递延收益 12,571.04 1.98 989.43 0.17 1,110.00 0.3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975.00 0.15 25,249.32 4.45 23,742.83 7.46 1,635.38 0.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6,274.85 100.00 567,018.26 100.00 318,262.29 100.00 191,310.38 100.00 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 139,675.00 万元、 143,409.47 万元、273,979.51 万元和 355,928.80 万元,在非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73.01%、45.06%、48.32%和 55.94%。2016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130,570.04 万元,增幅为 91.05%,主要原因为调整债务期限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94,675.00 34.56 125,675.00 87.63 139,675.00 100.00 保证借款 112,954.51 41.23 17,734.47 12.37 - - 信用借款 66,350.00 24.22 - - - - 合计 273,979.51 100.00 143,409.47 100.00 139,675.00 100.00 (2)应付债券 截至 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 50,000.00 万元、 150,000.00 万元、250,000.00 万元和 250,000.00 万元,在非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126 26.14%、47.13%、44.09%和 39.29%。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变动主要受到中 期票据发行与到期还款综合影响所致。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具体明细 如下: 当前余额 利率 期限 简称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亿元) (%) (年) 16 湘电广 MTN002 中票 5 3.48 3 2016-11-24 2019-11-24 16 湘电广 MTN001 中票 10 3.59 3 2016-04-18 2019-04-18 15 湘电广 MTN002 中票 7 3.99 3 2015-11-10 2018-11-10 15 湘电广 MTN001 中票 3 4.85 3 2015-01-28 2018-01-28 合计 25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付息情况正常,无逾期付息等情况发生。 (三)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86,290.89 748,639.25 598,534.86 547,387.63 减:营业成本 461,481.32 543,288.68 411,803.26 370,651.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1.66 4,205.30 4,781.46 4,500.72 销售费用 36,221.97 52,878.32 42,309.40 34,304.58 管理费用 84,982.93 127,018.11 110,912.21 90,954.14 财务费用 25,494.72 30,995.77 29,838.78 16,497.21 资产减值损失 -5,256.21 7,381.51 5,836.80 8,533.05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80 -15.58 -5.83 -121.24 投资净收益 47,494.99 78,340.83 66,021.43 22,460.11 二、营业利润 28,932.28 61,196.80 59,068.54 44,285.39 加:营业外收入 3,263.13 5,124.86 2,798.80 2,722.74 减:营业外支出 896.26 747.73 797.21 1,667.02 三、利润总额 31,299.15 65,573.93 61,070.13 45,341.11 减:所得税 3,486.67 17,894.33 13,727.66 6,623.54 四、净利润 27,812.47 47,679.60 47,342.47 38,717.58 1、营业收入分析 127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47,387.63 万元、598,534.86 万元、748,639.25 万元和 586,290.89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营 业收入每年呈增长态势。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220,944.68 37.65% 389,372.84 52.01% 281,249.87 46.99% 250,294.55 45.73% 网络传输服务 141,564.17 24.12% 248,904.63 33.25% 242,582.93 40.53% 238,625.17 43.59% 移动新媒体业务 172,742.26 29.43% 39,452.40 5.27% 16,961.00 2.83% - - 旅游业 24,125.63 4.11% 30,577.68 4.08% 29,804.07 4.98% 27,798.38 5.08% 投资管理收入 14,929.51 2.54% 14,468.99 1.93% 14,228.36 2.38% 12,454.98 2.28% 艺术品 - 1,110.00 0.15% 2,100.00 0.35% 11,992.04 2.19%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1,785.64 2.01% 22,556.75 3.01% 10,033.09 1.68% 5,235.88 0.96% 房地产 199.00 0.03% 33.44 0.00% 37.77 0.01% 72.51 0.01% 其它 - - 2,162.53 0.29% 1,537.77 0.26% 914.12 0.17% 营业收入 586,890.89 100.00% 748,639.25 100% 598,534.86 100.00% 547,387.63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制作代理和网络传输服务板块,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上述两大板块收入合计分别为 488,919.72 万元、523,832.80 万元、 638,277.47 万元和 362,508.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32%、87.52%、85.26% 和 61.77%。 (1)广告制作代理收入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广告制作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250,294.55 万元、281,249.87 万元、389,372.84 万元和 220,944.6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73%、46.99%、52.01%和 37.65%,收入及占比均略有下降。发行人主要代理湖南广 播电视台所属各媒体(含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经视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娱乐 频道、影视频道、金鹰卡通频道、广播电视报社)广告。代理期间,由发行人对广告进 行招标,统一预收广告费用,在广告播出后,发行人按照收取费用的 85%向相关媒体支 付刊播费用,剩下的 15%作为发行人代理所得。由于以上媒体在湖南省乃至全国广告市 128 场占有优势地位,发行人的广告策划代理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较高。 (2)网络传输服务业务收入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网络传输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 238,625.17 万元、242,582.93 万元、248,904.63 万元和 141,564.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59%、40.53%、33.25%和 24.12%,尽管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收入保持增长态势。 网络传输服务是发行人战略发展的核心业务,随着湖南省网络整合的基本完成、省外网 络并购的大力拓展、有线电视数字化项目的不断推进,最近三年及一期,该板块业务营 业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3)旅游业收入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旅游业收入分别为 27,798.38 万元、29,804.07 万元、30,577.68 万元和 24,125.6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8%、4.98%、4.08% 和 4.11%,收入金额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发行人旅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长沙世界之窗 主体公园、海底世界主体公园和圣爵菲斯大酒店。 2、营业成本分析 2014 年-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370,651.41 万元、 411,803.26 万元、543,288.68 万元和 461,481.32 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203,291.24 44.05% 355,834.38 65.50% 257,827.97 62.61% 230,124.92 62.09% 网络传输服务 93,886.67 20.34% 140,997.01 25.95% 132,438.79 32.16% 130,970.69 35.34% 移动新媒体业务 148,262.75 32.13% 21,267.01 3.91% 8,743.66 2.12% - - 旅游业 2,303.86 0.50% 3,270.55 0.60% 3,636.66 0.88% 3,122.88 0.84% 艺术品 0.86 0.00% 235.65 0.04% 373.58 0.09% 2,097.16 0.57%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3,724.94 2.97% 21,667.57 3.99% 8,761.07 2.13% 4,294.76 1.16% 房地产 11.00 0.00% 16.5 0.00% 21.54 0.01% 41.00 0.01% 其他 - - - - - - - - 129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成本 461,481.32 100.00% 543,288.68 100.00% 411,803.26 100.00% 370,651.41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广告制作代理及网络传输服务板块。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上述两大板块成本合计分别为 361,095.61 万元、390,266.76 万元、 496,831.39 万元和 297,177.91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7.43%、94.77%、91.45% 和 64.40%。 3、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2014 年-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的毛利润分别为 176,736.22 万元、 186,731.60 万元、205,350.57 万元和 125,409.57 万元,公司整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29%、 31.20%、32.17%和 21.37%。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毛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占比 毛利润 毛利率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17,653.44 7.99 14.08 33,538.46 8.61 16.33 网络传输服务 47,677.50 33.68 38.02 107,907.62 43.35 52.55 移动新媒体业务 24,479.51 14.17 19.52 18,185.39 46.09 8.86 旅游业 21,821.77 90.45 17.40 27,307.13 89.30 13.30 投资管理收入 14,929.51 100.00 11.90 14,468.99 100.00 7.05 艺术品 -0.86 - 0.00 874.35 78.77 0.43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939.30 -16.45 -1.55 889.18 3.94 0.43 房地产 -1,939.30 94.47 0.15 16.94 50.66 0.01 其它 - - 0.00 2,162.53 100.00 1.05 毛利润 125,409.57 21.37% 100.00 205,350.57 27.43 100.00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占比 毛利润 毛利率 占比 广告制作代理 23,421.90 8.33 12.54 20,169.63 8.06 11.41 网络传输服务 110,144.14 45.40 58.99 107,654.48 45.11 60.91 移动新媒体业务 8,217.34 48.45 4.40 - - - 130 旅游业 26,167.41 87.80 14.01 24,675.50 88.77 13.96 投资管理收入 14,228.36 100.00 7.62 12,454.98 100.00 7.05 艺术品 1,726.42 82.21 0.92 9,894.88 82.51 5.60 影视节目制作发行 1,272.02 12.68 0.68 941.12 17.97 0.53 房地产 16.23 42.97 0.01 31.51 43.46 0.02 其它 1,537.77 100.00 0.82 914.12 100.00 0.52 毛利润 186,731.60 31.20 100 176,736.22 32.29 100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 176,736.22 万元、186,731.59 万元、205,350.57 万元和 125,409.57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2.29%、31.20%、32.17%和 21.37%,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的广告制作代理业务占 总收入比重不断增加所致。 公司毛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告制作代理、网络传输服务及旅游业板块,以上三大板块 毛利润合计分别为 152,499.61 万元、159,733.45、168,753.21 万元和 87,152.71 万元,占 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8%、85.54%、82.18%和 69.49%。其中,发行人旅游业务 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发行人该业务所对应的长沙世界之窗主题公园、圣爵菲斯大酒店等 服务成本部分归属于费用,故营业成本较低。 4、期间费用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销售费用 36,221.97 24.69 52,878.32 25.07 42,309.40 23.11 34,304.58 24.20 管理费用 84,982.93 57.93 127,018.11 60.23 110,912.21 60.59 90,954.14 64.16 财务费用 25,494.72 17.38 30,995.77 14.70 29,838.78 16.30 16,497.21 11.64 期间费用合计 146,699.63 100.00 210,892.19 100.00 183,060.39 100.00 141,755.93 100.00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25.02% 28.17% 30.58% 25.90%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期间费用总计分别为 141,755.93 万元、 183,060.39 万元、210,892.19 万元和 146,699.6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90%、 30.58%、28.17%和 25.02%。 131 (1)销售费用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 34,304.58 万元、42,309.40 万元、52,878.32 万元和 36,221.97 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24.20%、23.11%、 25.07%和 24.69%。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网络传输、广告传媒、电影电视剧制作等业务的 快速增长,使得发行人市场推介、广告宣传及相关人工成本不断增加,导致近三年销售 费用逐年增加。 (2)管理费用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 90,954.14 万元、110,912.21 万元、127,018.11 万元和 84,982.93 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64.16%、60.59%、 60.23%和 57.93%。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集中于工资奖金及社保,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 人工成本逐年增加,管理费用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3)财务费用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6,497.21 万元、29,838.78 万元、30,995.77 万元和 25,494.72 万元,占期间费用比例分别为 11.64%、16.30%、14.70% 和 17.38%。发行人的财务费用集中于利息支出。2015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4 年同期增加 13,341.57 万元,增幅 80.87%,主要是公司借款增加以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导致相应的 利息增加。 5、投资收益分析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22,460.11 万元、66,021.43 万元、78,340.83 万元和 47,494.99 万元,波动幅度较大。2014-2016 年度,发行人投资 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83.89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603.49 2,703.11 813.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287.29 56.10 -51.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 - 0.48 185.00 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3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88 5.23 113.02 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577.85 7,184.91 3,309.11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4,907.25 45,436.14 14,225.97 处置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1,477.67 - - 其他 30,001.52 10,635.46 3,864.66 合计 78,340.83 66,021.43 22,460.11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发行人对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 资而收取的股利和分红。2014-2016 年度,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 资收益分别为 3,309.11 万元、7,184.91 万元和 2,577.85 万元,呈现逐年波动趋势。 (2)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达晨创投处置所投资 企业的股票所得。2014-2016 年度,发行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处置企业名称 类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和而泰 股票 832.15 328.83 9,572.03 宏昌电子 股票 - - 3,516.29 达刚路机 股票 - - 628.38 拓维信息 股票 - - - 凯立德 股票 - 668.11 - 晨光生物 股票 - 499.12 509.27 威科姆 股票 - 151.44 - 中南传媒 股票 - 43,039.70 - 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 - 748.94 - 华邦健康 股票 1,183.33 - - 华友钴业 股票 3,630.11 - - 多喜爱 股票 16,089.06 - - 航新科技 股票 6,026.62 - - 中南传媒 股票 6,305.01 - - 北京东方广视 股权 494.54 - - 133 财富基金 收益权 346.43 - - 合计 34,907.25 45,436.14 14,225.97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4,225.97 万元、45,436.14 万元和 34,907.25,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 69.32%、68.82%和 44.56%。 2015 年,发行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相较于 2014 年增加了 31,210.17 万元,增幅为 219.39%,主要系 2015 年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达晨创投所投资企业通过 IPO 等形式退出数量较多所致。 (3)其他 投资收益中其他主要为发行人投资或购买理财产品所取得的投资收益。2014-2016 年度,其他投资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湖南信托-股权投资二至七期集合资金信 7,866.96 9,793.09 2,017.58 托计划收益款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664.81 1,825.87 达晨成长基金 92.11 177.56 21.21 湖南信托爱尔信托绩效报酬 70.67 - - 天津创富基金分配收益 8,927.81 - - 深圳达晨财富基金绩效报酬 12,482.06 - - 达晨财智个人股权转让收益 450.91 - - 深圳市创赛一、二号绩效报酬 111.00 - - 合计 30,001.52 10,635.46 3,864.66 湖南信托-股权投资二至七期集合资金信托收益款计划主要系发行人投资湖南信托 所分取的基金收益分成。天津创富基金分配收益和深圳达晨财务基金绩效报酬均为发行 人下属子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到期所获得的超额收益。 6、营业外收入分析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722.74 万元、2,798.80 万元、5,124.86 万元和 3,263.13 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 府补助。 7、净利润分析 134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38,717.58 万元、47,342.47 万元、47,679.60 万元和 27,812.47 万元,总体盈利能力较好。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22,460.11 万元、66,021.43 万元、78,340.83 万元和 47,494.99 万元,受投资收益变动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呈波动趋 势。 (四)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部分重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倍) 1.57 1.50 1.23 1.35 速动比率(倍) 0.91 0.91 0.86 0.89 资产负债率(%) 49.46% 47.38 43.27 35.93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BITDA(万元) - 173,062.51 165,215.93 133,643.67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5.91 5.57 7.77 截至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5、1.23、1.50 和 1.57,速动比率分别为 0.89、0.86、0.91 和 0.91。 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短期借款亦不断增加,故造成流动比 率和速冻呈现下降趋势。2016 年以来,发行人不断改善自身资本结构,短期偿债能力 较好。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93%、43.27%、47.38% 和 49.46%,保持在较为合理水平。发行人近年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加大了融资力度, 并调整融资结构加大长期负债比例,长期负债余额增长迅速,资产负债率总体呈波动增 长趋势;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的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77、5.57 和 5.91,呈波 动趋势,主要是因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波动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总体情况如下: 1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26.51 -29,462.84 58,246.11 15,300.66 现金流入小计 608,393.99 759,268.93 635,848.22 565,704.00 现金流出小计 640,620.50 788,731.77 577,602.10 550,403.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146.60 -135,266.89 -207,160.88 -150,112.20 现金流入小计 62,750.63 140,966.62 175,823.15 162,993.72 现金流出小计 166,897.23 276,233.51 382,984.03 313,105.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46.01 120,787.96 181,319.33 -134,510.55 现金流入小计 460,640.22 780,905.04 878,268.26 620,745.82 现金流出小计 331,694.21 660,117.08 696,948.93 755,256.37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77.11 -43,830.86 32,496.35 -269,323.86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300.66 万元、58,246.11 万元、-29,462.84 万元和-32,226.51 万元。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增长、电影公司 与美国狮门影业合作拍摄制作投入增加所致。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0,112.20 万元、-207,160.88 万元、-135,266.89 万元和-104,146.60 万元。近年来,发 行人加大了光缆铺设、设备购置的投入,加大了对地方网络公司的整合力度,同时大力 推进创投业务,上述业务的推进使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2014-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4,510.55 万元、181,319.33 万元、120,787.96 万元和 128,946.01 万元。近年来,发行 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多次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六)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1、继续推进互联网新媒体领域的并购重组,进一步完善“传媒+互联网”生态体系。 2、整合内容资源,搭建内容业务新平台。通过对现有电影、电视剧、广告等业务 的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完善激励机制,同时通过借力与好莱坞狮门影业合作,加快内 生发展,力争实现内容业务的快速上升。 3、继续推进有线网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有线网络业务方向是向家庭互联网生态 136 娱乐体系的转变。通过与阿里巴巴合作、IDC 建设、智慧城市项目等,打造围绕家庭互 联网的“影视+电商+音乐+游戏+教育”综合娱乐生态,全方位提升用户体验,实现业务 体系的根本性转变。 未来公司将以传媒和泛娱乐为发展主线,稳步推进“传媒+互联网”战略,通过三至 五年时间,实现与互联网新媒体深度融合,力争使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和市值上新台阶, 成为全国领先的创新型综合性传媒集团。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 券及长期借款。2014-2016 年末和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分别为 392,190.23 万元、 615,625.96 万元、758,868.42 万元和 846,521.2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9.20%、 70.59%、71.13%和 76.19%。 发行人有息债务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9,459.52 22.54% 122,183.49 16.10% 303,873.47 49.36% 134,980.73 34.42% 应付票据 11,182.28 1.26% 22,705.41 2.99% 18,343.03 2.98% 17,534.50 4.47%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68,230.35 7.71% 90,000.00 11.86% - - 50,000.00 12.75% 动负债 长期借款 355,928.80 40.23% 273,979.51 36.10% 143,409.47 23.29% 139,675.00 35.61% 应付债券 250,000.00 28.25% 250,000.00 32.94% 150,000.00 24.37% 50,000.00 12.75% 合计 884,800.95 100.00% 758,868.42 100.00% 615,625.96 100.00% 392,190.23 100.00% (二)发行人有息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限 余额 占比 一年以内(含 1 年) 378,872.14 42.82% 1-2年(含2年) 303,514.52 34.30% 137 期限 余额 占比 2-3年(含3年) 20,000.00 2.26% 3年以上 182,414.28 20.62% 合计 884,800.95 100.00%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占比 质押借款 124,675.01 14.09% 信用借款 588,697.84 66.53% 保证借款 171,428.10 19.37% 合计 884,800.95 100.00%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 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 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0 亿元计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 1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模拟变动额 发行前 发行后(模拟) 流动资产 796,200.41 896,200.41 100,000.00 非流动资产 1,517,943.15 1,517,943.15 - 138 资产总计 2,314,143.56 2,414,143.56 - 流动负债 508,262.28 508,262.28 非流动负债 636,274.85 736,274.85 100,000.00 负债合计 1,144,537.12 1,244,537.13 - 资产负债率 49.46% 56.71% - 流动比率 1.57 1.76 0.19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前任董事长龙秋云因为涉嫌受贿罪被湖南省检察院批捕。截至到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案件仍在侦查当中。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前任董事长龙秋云的书面 辞职报告,龙秋云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龙秋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 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相关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达晨存放于证券公司的 交易保证金为 23,577 万元。 13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 需求,经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 股东大会会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20 亿(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发行人计划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的前提下,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 况等实际情况决定。通过上述安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 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不会进行变更。 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因 本期债券的核准和发行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 本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公司将本着 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和补 充流动资金的具体事宜。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虽然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变,但由 于长期债权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行人债务结构将能得到有效改善。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 140 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 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融资成本的影响 自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现阶段市场利率处于较低水平。本次 公司债券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有助于一次性锁定较低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增加公司盈 利水平。 (四)对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 1.57 倍提升为 1.76 倍,发行人流动比率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 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公司资 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盈利增长奠定基础。同时,本期债券的发行还是公司 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和成本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使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渠道, 节约融资成本。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设置 发行人聘请【】担任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人,发 行前 5 个工作日,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将签署三方的《资金监管协议》, 在监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接收、 存储、划转和本息兑付、兑付资金归集。发行人委托监管人、受托管理人对专户进行监 管,监管人、受托管理人同意接受委托。 发行人应于本期债券下首期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在监管人的营业机构开设独立于发 行人其他账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接收、存储、 划转和本息兑付、兑付资金归集。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下各期债券后,需分别将各期债券的募集款项净额(募集 141 资金扣除按照约定需支付给承销商的费用后的余额)划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接受监管 人、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监管人及受托管理人有权随时查询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1、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时,应同时向监管人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的划款凭证,或通过监管人的网上电子 银行系统向监管人发出划款申请,划款凭证(划款申请)中需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日期、 付款人名称、付款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行和付款人附言等内容。 ②发行人应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流向符合本期债券下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时,应以传真形式(监管人需留存复印 件)向监管人提供由发行人的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当期调用募集资金的计划,且该次调 用符合计划。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程序 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的资金使用,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 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予以付款;年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出现调整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需以书面或者传真 形式通知受托管理人及资金监管银行。 (三)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在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发行人需将当期债券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 债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期债券的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下同) 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当期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资金专 项账户,并在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当期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 资金专项账户。 2、每年提取的偿债资金在支付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和本金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前,偿 债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但因配合国家司法、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除外。 3、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付息日或到期日前五个交易日向监管人发出加盖相关账户 预留印鉴的支付凭证,监管人应根据发行人的支付凭证,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前三个交易 日将当期应付的利息划转至发行人支付凭证指示的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 142 在本期债券到期日前二个交易日将当期应付的本息划转至发行人支付凭证指示的本期 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监管人在完成划款工作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将有关结算 凭证传真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持续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 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及公司承诺等,具体如下: (一)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期债券通过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来保证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合法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到期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本期债券发行前 5 个工作日,发行人将在【】开设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储存、划 转及本息偿付等。 (二)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管 本期债券委托【】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本期债券发行前 5 个工作日,发 行人、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将签署三方的《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进行严格的规定,确保其仅限发行人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三)制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主承销商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护债券持 有人的正当利益。 (四)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披露,披露形式为债 券受托管理报告,使得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的监督,防范风险。 143 (五)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对资金使用 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 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 途使用。 (六)相关承诺 发行人出具《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者用 于公益性项目,不用于转借他人;不以共同投资、购买或租入资产、提供担保等任何形 式直接或间接地将募集资金转移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144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湖南电 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具有同 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 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 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 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总则 1、为规范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 各期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项下公司债券为债券发行人依据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发行的面值总额人民币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人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 3、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由各期债券的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组 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 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4、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 145 本规则,受本规则之约束。 5、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 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6、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本规则的程 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各该期债券的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 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该期 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 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7、本规则中使用的已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具有相同的 含义。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 146 券持有人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 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 债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当出现本会议规则第八条之任一情形时,发行人应在知悉该事项发生之日起或 应当知悉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以公告方式通知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或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以时间在先者为准)5 个交易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 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下任 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自行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该期债券的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以下简称“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 单独持有本次债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该期债券该次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合计持有本次债 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应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该期债券该次会议的会 议召集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法律 147 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 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4、会议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 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 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 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5 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 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开日 5 个交易日前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 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6、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该期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期债券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148 7、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的公司所在地。会议的举办、通 知、场所由发行人承担或由会议召集人提供(发行人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若有)。 (四)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会议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下任 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并应于召开日的至少 7 个交易日前且在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日期前提出;会议召集人应当根据本规则第 十二条的要求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披露临时提案提出人的名称(如果临时提 案由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则应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 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会议召集人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后,不 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2、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他人(包括受托管理人) 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 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 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 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会议召集人的要求 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在会上就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 明。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 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仅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作出决议;未在书面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在该期债券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不得进行表决。 149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该期未偿还债券 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该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 该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会议召集人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该期债 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对出席会议之债券持有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之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该期债券张数和其中有表 决权的债券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发行人承担获取债券持有 人名册的费用,并无偿向召集人提供债券持有人名册。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 (3)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4)个人委托人签字或机构委托人盖章。 6、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会议召集 人。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 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2、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的代表 担任会议主持人;如果由发行人召集的,由发行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如果由 150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的,由单 独召集人或联合召集人共同推举拟出席会议的该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如会议主持人未能履行职责的,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 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该期债券最多的债 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主持人。 3、会议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记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代 理人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记载代理人名称)、持有或者代表的该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 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自行承担。 5、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日前三个交易日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 人确认其将参加会议及其所代表的该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债券下各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该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有表决权的该期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 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次一交易日发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召开时间的公告, 但不得改变本次会议议案。 如第二次公告后,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该期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仍未超过有表决权的该期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则会议决议由出 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债券持有人会议每一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 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该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51 2、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分别由本次债券持有人、见证律师担任, 且各自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担任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监 票人之债券持有人。 与发行人或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且应 当回避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3、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分开审议、表决,同一事项应当为一个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向债券持有人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 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5、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 布表决结果。除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所述情形外,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该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 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 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 当即时点票。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人员及见证律师签名确认。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该期债券张数; (2)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的该期债券张数及 占该期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比例; (3)召开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152 (4)该次会议的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5)各发言人对每个议案的发言要点; (6)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7)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8)监票人的姓名;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9、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 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 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本次债券下最后一期债券存续期满 后 5 年。 10、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主持人应保 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 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 并及时公告。 11、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 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153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 理人签署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根据发行人与平安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平安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负责人:刘世安 联系人:邱世良 联系电话:0755-22627334 传真:0755-8205364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旗 下的重要成员,前身为 1991 年 8 月创立的平安保险证券业务部。2006 年,经中国证券 业协会评审,成为证券行业创新试点类券商。凭借中国平安集团雄厚的资金、品牌和客 户优势,秉承“稳中思变,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平安证券建立了完善的合规和风险控 制体系,各项业务均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成为全国综合性主流券商之一。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无利害关系,具体参见前文第一节“发行人与本次发行 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部分的相关内容。 15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发行人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 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 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等; (4)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 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55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 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 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 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本协 议“(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 9 条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 通知债券持有人。 9、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切实做到专款 专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违约责任等,努 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发行人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 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 156 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相关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2)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 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充分保证债券受托管理人发挥作用。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配合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 约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便于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本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 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防范偿债风险。 (5)发行人开立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并由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与定期检查。在债券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发行人需 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 兑付日等,下同)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 入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并在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 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自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 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的,不以现金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10、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 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 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 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 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交易流通。 13、如果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 后该期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157 14、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第 19 条 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及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发生的合理的额外费用。 15、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 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 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保证人/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 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 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的内 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不定期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 行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以及本次债券专项账户 (包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的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 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按照主管机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拟披露的信息应 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进行公告。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一自然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 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58 6、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本协议“(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 3 条”约定情形 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当询问发行人,要 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按照本协议“(四)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第 3 条”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以下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7、如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 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本次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8、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的实施。 159 9、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 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 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发行人就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还 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1、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 人履行本协议“(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 7 条”和“(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 9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受托管理人在采取该等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 本次债券交易流通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12、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 或者诉讼事务。 13、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 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4、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 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 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5、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 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但应当依法保守所 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 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0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 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9、基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发行人应向受托管理人支付受托管理费用及受托管理 人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发生的合理的额外费用。受托管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 由双方在本次债券承销协议中约定。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募集 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并至少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刊登在深交所网站,同时将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报刊,供公众查阅。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延 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及其影响。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 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该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本协议“(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 4 条”第(一)项至第(十二) 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61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 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刊登在深交所网站,同时将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供公众查阅。 (1)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3)内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4)本协议“(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 4 条”规定的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之间发生的任何交易或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动、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所募集之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其在受托管理人处的贷款, 也不得用于偿还其对受托管理人的任何其他负债,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负债除外。 3、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持有的对发行人的 债权同时到期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持有之债权较之后者优先受偿。 4、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之义务及 程序,债券持有人可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变更或解 聘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之义务 及程序与发行人进行相关交易的,单独或合并代表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 10%以上有表 决权的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本协议“(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第 2 条” 的规定请求确认前述交易行为无效,且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前述交易金额的 20%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 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162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 债券下任一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自新任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 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法律、 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 作移交手续。原任受托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自完成移交手续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由新任受托管理人向协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任受托管理人的名称,新任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起始日期,受托管理人变更原因以及资料移交情况等。 (六)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 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债券受托管理人 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内部 163 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 没有违反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 者协议的规定。 3、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双方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以下陈述: (1)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宜,按照规定 及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信息正式披露前,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公告前不 得泄露其内容,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不正当行为; (3)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交所网站及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予以披露,且披露 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也不得以新闻发布 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义务。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 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 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 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 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事项无法履行,则无法履行的事项可以中止履行,其他事项 应继续履行,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应恢复履行。 (八)违约责任 1、若发行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 为)而导致受托管理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 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发行人应负责 赔偿前述人员的损失。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赔偿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后由发行人权利义务 的承继人承担,该终止包括本协议由于发行人根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被解散而终止。 164 2、若受托管理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 不作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 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受托管理人应 负责赔偿前述人员的损失。受托管理人在本款项下的赔偿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后由受托管 理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负担,该终止包括本协议由于受托管理人根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 章程被解散而终止。 3、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自身原因自行辞任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受托管理人须在收取的受托管理费范围内赔偿发行人因该辞任而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 4、如受托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职责,发行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受托 管理人的违约行为给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该期债券持 有人有权要求受托管理人赔偿其因此而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 5、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 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长沙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 机构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有 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 章后,自本次债券下首期债券成功发行之日生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次债券下任一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 该期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该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 165 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如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自动终 止。 166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一、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 陈刚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6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陈 刚 彭 益 尹志科 袁楚贤 毛小平 刘平春 徐莉萍 朱德贞 刘海涛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二)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刘沙白 吴哲明 马美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5 (三)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陆晓亚 王艳忠 邓秋林 申波 汤振羽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6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 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募集说明书 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邓明智 邱世良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刘世安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7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 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 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 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邓明智 邱世良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刘世安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79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报告无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80 七、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无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 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