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1-2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有关资料,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
聘任王艳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赵红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艳忠先生、赵红琼女士不存在《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
三、同意提名王艳忠先生、赵红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审核,王艳忠先生、赵红琼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同意聘任王艳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赵红
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