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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2-0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付维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申生先生,财务总监候选人付维

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公司高管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同意聘任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付维刚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