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电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审议了关于 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暂时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权公司管 理层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9 亿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