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2-2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仔细阅读了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付维刚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付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同意提名付维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审核,付维刚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
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同意聘任付维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