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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9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份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此 2019 年度内既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也有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为简化相关程序,现就报告期内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合并报告如下:
    2019 年,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 2019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9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备注
                    加次数     (次)     (次)   (次)
     刘平春          9          9          0         0
     朱德贞          9          9          0         0
     刘海涛          9          8          1         0
     徐莉萍          11         11         0         0
     王   林         2          2          0         0
     赵文挺          2          2          0         0

    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了解并获取了作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每次会议,独立董事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

极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2019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11 次董事会会议,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1-4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关

于使用短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议案,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19 年 1-4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短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付维刚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

聘任高管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独立董

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 2019 年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8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说
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受让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

事候选人、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参股公司湖南圣特罗佩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

独立意见。

    8.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投

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
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公司购买湖

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均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分

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1.参与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王林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

主要对湖南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第三期出资、关于设立湖南芒

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主要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独立董事王林先生、刘平春先生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日常沟通,参与公司战略

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运用自己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为公司
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朱德贞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赵文挺先生作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客观、独立、

审慎的原则,审阅了 2019 年季度财务报表,参与 2019 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事前分别听取会计师事务所

的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对审计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年报审计工作

期间,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

见,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

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刘海涛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王林先生、赵文挺先生作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对经营

管理层进行绩效考核评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总经理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
六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独立董事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

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



    五、其他事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承

担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独立董

事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加强法

规学习,勤勉履职,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王林、徐莉萍、赵文挺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