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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关于“18湘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0-12-16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0-52

债券代码:112638           债券简称:18 湘电 0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湘电 01”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根据《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95%,在
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
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4.2%。
    2、 根据《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
在作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2020 年 12 月 15 日
    4、 回售价格:100.00 元/张(回售可能带来损失的风险)
    5、 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会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
卖出持有的“18 湘电 01”。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18 湘电 01”
收盘价 100.55 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
注意。
    6、 回售登记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7、 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2 月 1 日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8 湘电 01
    3、 债券代码:112638
    4、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5、 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 起息日:2018 年 1 月 30 日
    8、 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9、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
上述调整。
    11、 债券担保:无。
    12、 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票面年利率为 5.9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
券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 2
年(2021 年 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票面利率为 4.2%。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回售登记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2、 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
    3、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申报成功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
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
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 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内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
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如当日申请撤销
的合计数量超过已回售登记余额的,按照已回售申报登记余额进行撤
销回售处理。
   6、 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
部责任。发行人经营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由转售债券受让方自行
承担。发行人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售业务,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
转售债券。
    7、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
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 回售资金到帐日:2021年2月1日。
    2、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0年1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利
息,票面年利率为5.95%。每1手“18湘电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59.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60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9.50元。
    3、 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
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
售资金到帐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
当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
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
机 构 投 资 境 内 债 券 市 场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次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大桥东
     联系人:刘昱
     电话:0731-84252333-8307
传真:0731-84251888
2、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岩
电话:0755-22624418
传真:010-66160590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