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8-060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 指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海信电器 指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电商 指 青岛海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海信日立 指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海信电商及海信日立分别签 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业务框架协议》,在该等协议下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 拟于2019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2019年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开 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以及2018年1-9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 格内容。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于 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及有关年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及贾少 谦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及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本公司与海信日立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 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 议案)。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 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于2018年11 1 月26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 度上限”的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2018 年 1-9 月 关联交易 2019 年 该类交易已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生金额 (未经审计) 海信集团 销售家电产品 1,441,390 760,691 向关联人销售 海信电商 销售家电产品 67,064 18,744 产品、商品 海信电器 销售家电产品 116 4 向关联人销售 海信集团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11,205 6,063 原材料 海信电器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4,937 1,815 向关联人销售 海信集团 销售模具 7,032 5,190 模具 海信电器 销售模具 15,800 9,280 向关联人销售 海信集团 销售设备 1,250 - 设备 销售模具 提供设计、物业、加工 为 招 标 定 海信集团 3,239 1,041 向关联人提供 服务 价,其余 劳务 交易以市 海信电器 提供物业、加工服务 200 69 场价格为 向关联人采购 海信集团 采购家电产品 基础,遵 27,788 5 产品、商品 海信电器 采购家电产品 循公平合 41 3 理的定价 向关联人采购 海信集团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23,836 12,157 原则,由 原材料 海信电器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交易双方 2,954 1,273 接受材料加工、安装维 协 商 确 修、配送、物业、医疗、 定。 租赁 、设计、检测、 海信集团 65,658 34,166 代理、房产建设、管理 咨询、技术支持、资讯 接受关联人提 及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供的劳务 海信电商 接受代理服务 16,725 682 接受物业、技术支持、 海信电器 1,441 627 广告服务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合计 1,690,676 851,810 2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家电产品 69,000 35,006 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模具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283 175 原材料 为招标定 价,其余 向关联人销售 交易以市 销售模具 5500 1,335 模具 场价格为 基础,遵 向关联人提供 海信日立 提供维修服务 循公平合 40 4 劳务 理的定价 原则,由 向关联人采购 交易双方 采购家电产品 41 3 产品、商品 协 商 确 定。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1231 651 原材料 海信日立合计 76,095 37,174 (三)2018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已发生 已发生 2018 年 1-9 披露 金额 金额与 关联交易类 月该类交易 2018 年 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 预计金 别 已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及索 业务比 额差异 (未经审计) 引 例(%) (%) 海信集团 销售家电产品 760,691 1,304,880 27.06% -40.27% 2017 向关联人销 海信电商 销售家电产品 18,744 年 11 售产品、商品 月 29 海信电器 销售家电产品 4 306 0.00% -98.69% 日,公 销售原材料、零部 告编 海信集团 6,063 9,831 0.21% -38.33% 向关联人销 件 号: 售原材料 2017-0 销售原材料、零部 海信电器 1,815 8,242 0.06% -77.98% 51;公 件 告名 向关联人销 海信集团 销售模具 5,190 32,355 0.18% -83.96% 称: 售模具 海信电器 销售模具 9,280 13,000 0.32% -28.62% 《2018 向关联人销 -100.00 年日常 海信集团 销售设备 - 1,650 0.00% 售设备 % 关联交 提供设计、物业、 易预计 向关联人提 海信集团 1,041 2,834 0.04% -63.27% 加工服务 公告》。 供劳务 海信电器 提供加工服务 69 188 0.00% -63.30% 3 向关联人采 海信集团 采购家电产品 5 91 0.00% -94.51% 购产品、商品 海信电器 采购家电产品 3 76 0.00% -96.05% 采购原材料、零部 海信集团 12,157 20,846 0.52% -41.68% 向关联人采 件 购原材料 采购原材料、零部 海信电器 1,273 2,740 0.05% -53.54% 件 接受材料加工、安 装维修、配送、物 业、医疗、租赁 、 设计、检测、代理、 海信集团 34,166 房产建设、管理咨 询、技术支持、资 62,243 1.49% -44.01% 接受关联人 讯及信息系统维护 提供的劳务 服务 海信电商 接受代理服务 682 接受物业、技术支 海信电器 627 2,005 0.03% -68.73% 持、广告服务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合计 851,810 1,461,287 29.96% -41.71% 向关联人销 销售家电产品 35,006 74,000 1.22% -52.69% 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 销售原材料、零部 175 2483 0.01% -92.95% 售原材料 件 向关联人销 销售模具 1,335 4000 0.05% -66.63% 售模具 向关联人提 海信日立 提供维修服务 4 40 0.00% -90.00% 供劳务 向关联人采 采购家电产品 3 2513 0.00% -99.88% 购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采 采购原材料、零部 651 1950 0.03% -66.62% 购原材料 件 海信日立合计 37,174 84,986 1.30% -56.2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主要因为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整导致。 4 主要因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导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主要股东 关联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住所 主营业务 或实际控 方 表人 制人 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 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 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 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 青岛市 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 海信 80,617 万 市南区 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 青岛市国 周厚健 集团 元人民币 东海西 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 资委 路 17 号 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 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 动产租赁;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 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视机、平板显示器件、移动电话、电冰箱、 电冰柜、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以及洗碗 机、电熨斗、电吹风、电炊具等小家电产品、 青岛市 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通讯产品、移动 经济技 通信设备、信息技术产品、家用商用电器和电 海信集团 1,308,48 海信 术开发 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和回 持有 刘洪新 1,222 元 电器 区前湾 收;非标准设备加工、安装售后服务;自营进 39.53%的 人民币 港路 218 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生产: 股权 号 卫星电视地面广播接收设备;房屋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运。(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视机、家用电器、电子 本公司和 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以上不含无线电 海信电器 山东省 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传感及控制设备 各持有 青岛市 (不含窃听窃照专用设备)的网上批发、零售、 海信 500 万元 50%的股 程开训 崂山区 延保服务,安防、监控设备(不含窃听窃照专 电商 人民币 权(股权 松岭路 用设备)的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互联网信 转让手续 399 号 息服务(依据通信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 正在办理 营活动),互联网运营及推广,展览展示服务, 中)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物流方案 5 设计,供应链管理,货物道路运输(依据交通 运输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空调、热泵、制冷设备、采暖设备、通风设备、 青岛经 空气净化设备、智能化电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FRANZ 济技术 电热水器及相关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及销 本公司持 WOLFGAN 海信 4,600 万 开发区 售,并提供安装、售后、技术检测服务;以上 有海信日 G 日立 美元 前湾港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均不涉及国家 立 49%的 CERWINK 路 218 规定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范围)(依法须经批 股权 A 号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上述关联人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海信集团 海信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海信电器的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海信电器 海信电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海信电商的实际控制人为海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海信电商 海信电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因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海信日立 规则》的规定,海信日立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海信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65.77 亿元,净资产为 120.20 亿元,2018 年 1-9 月海信集团实现净利润 4.19 亿元。 2、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海信电器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74.26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9.07 亿元,2018 年 1-9 月海信电器实现营业收入 246.41 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4 亿元。 3、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海信电商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686.39 万元,净资产 为 84.47 万元,2018 年 1-9 月海信电商实现营业收入 3.75 亿元,净利润为-200 万元。 4、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海信日立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15.11 亿元,净资产 57.27 亿元,2018 年 1-9 月海信日立实现营业收入 82.93 亿元,净利润为 12.61 亿元。 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 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 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6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相互采购家电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 产品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向海信电商销售家电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产品市价,按照公平合 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2)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相互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供应合同确定。 (3)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销售模具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 市场化价格。 (4)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销售设备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5)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相互提供服务,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 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服务合同确 定。 本公司委托海信电商提供服务,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定 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 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2、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相互采购家电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2)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相互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供应合同确定。 (3)本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模具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 (4)本公司向海信日立提供劳务的价格是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所进行的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 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7 1、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1)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Ⅰ:海信集团 乙方Ⅱ:海信电器 乙方 III:海信电商 (2)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由 2019 年 1 月 1 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3)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4)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三、(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5)付款方式:本协议约定之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 算。 (6)运作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家电产 品交易、相关设备、模具、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 物业、医疗、租赁、设计、检测、代理、房产建设、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广告、资讯及 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家电产品交易、相关设备、模具、原材料和 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及相关服务所涉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 准及保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技术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7)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 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 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2、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签订的《业务框架协议》 (1)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海信日立 (2)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由 2019 年 1 月 1 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8 (3)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4)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三、(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5)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6)运作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 和约定的具体家电产品交易、模具、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以及产品维修服务 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家电产品交易、模具、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所涉 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准及保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技术 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7)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 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 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公司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销售家电产品可以利用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的销售渠 道,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升 本公司品牌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本公司通过海信电商拓展线上业务,有利于发挥协同 效应,提升电商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 2、本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销售原材料、零部件,可以利用海信集团的销售渠道,扩大本公 司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 本公司向海信电器销售原材料、零部件,可以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促进本公 司原材料及零部件销售,增加本公司收入。 3、本公司销售模具产品 制造及销售模具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销售模具将有助于本公司维持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的良 好业务合作关系,满足其业务需求,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本公司销售收入。 4、本公司销售设备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销售设备将增加本公司的收入,并满足海信集团的生产需要。 9 5、本公司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海信集团提供设计、物业、加工等服务,可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 加本公司收入。 本公司为海信电器提供物业、加工服务,可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本公司 收入。 6、本公司采购家电产品 高端家电品牌“ASKO”以及“Gorenje”的品牌所有权均属于海信集团旗下 Gorenje 公司。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采购“ASKO”以及“Gorenje”高端家电产品,主要为高端厨 房电器,有利于扩大高端产品内销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从而带动本公司整体高端产品 规模的提升。 此外,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采购家电产品,作为本公司提高本公司家电产 品销售收入而进行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的赠品,可以促进本公司销售收入,提升本公 司整体形象。同时,本公司拟委托海信集团从海外市场代购冰箱、空调等家电样机进行 分析研究,以开展产品市场调研工作。 7、本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主要是随着智能家电产品的逐渐增加,智 能产品上的原材料用量增加,海信集团在这方面的制造能力和水平较高,有利于保证产 品质量和性能。 本公司向海信电器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可以满足本公司生产需求及相关业务的开 展。 8、本公司接受劳务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在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医疗、租赁、设计、检 测、代理、房产建设、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广告、资讯及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等方面具 备专业优势和经验,委托其提供相应服务可保证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公司接受海信电商提供服务,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加快本公司自有品牌渠道下 沉建设以及自有品牌专卖店建设与发展,从而促进本公司销售规模的提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10 (二)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的日常关联交易 1、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家电产品可以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 2、采购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日立采购家电产品进行分析研究,以开展产品市场调研工作。 3、互购原材料、零部件 为保证对海信日立定制产品的供应和售后服务,双方拟互购与定制产品相匹配的原 材料和零部件。 4、销售模具 销售模具产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 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模具可满足其生产需求,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本公司销售收 入。 5、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海信日立提供产品维持服务,可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本公司收 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公司 2019 年拟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青岛海信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青岛海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信电商」)、青岛 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 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该等日常 关联交易文件后,同意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该等日常关联 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海信电商、海信日立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该等 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 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业务框架 11 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业 务框架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二)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签署的《业务框架协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