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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家电: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4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0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以专人
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同意贾少谦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职务、王志刚先生不再担任
本公司副总裁职务、高玉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总会计师职务。本公司
对以上领导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聘请汤业国先生兼任本公司总裁,聘任陈晓鲁先生为本
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担任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汤业国先生,56 岁,管理学博士,历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
总裁,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5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青岛海信
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裁。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长。2010 年 4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青岛海信空调有限
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 月至今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信空
调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汤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日,持有本公司 831,600 股 A 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汤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晓鲁先生,42 岁,管理学硕士,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长、本公司物业公司财务
部部长、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心项目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陈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陈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
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的聘任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事宜。


                                    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金泉    钟耕深    张世杰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