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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家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3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信家电

股票代码:             000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66 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66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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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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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 7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7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事项.............................................................................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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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通集团 指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信集团公司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海信电子控股             指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家电、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国资委             指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                 指 海信集团公司 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华通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划转导致华通集团间接享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
《划转文件》             指
                              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青国资委[2020]78 号)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数差
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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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陈明东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6752725144
                       一般经营项目: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
                       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
经营范围               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
                       须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               长期
股东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
通讯方式               0532-68628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1         陈明东     无          董事长           中国         青岛            无
   2         张兰昌     无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青岛            无
   3          刘刚      无       监事会主席          中国         青岛            无
   4          王旭      无          监事             中国         青岛            无
   5         马国喜     无          监事             中国         青岛            无
   6          戚跃      无          监事             中国         青岛            无
   7         马春燕     无        职工监事           中国         青岛            无
   8         孔凡昌     无        职工监事           中国         青岛            无
   9         丁唯颖     无        职工监事           中国         青岛            无
  10         曾庆军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青岛            无
  11         谢彤阳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青岛            无
  12         马小维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青岛            无
  13         孙明铭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青岛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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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郭进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青岛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海信家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在全资子公司青岛市企业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完成澳柯玛股份
  澳柯玛        600336.SH                                      制冷产品,日用家电
                               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
                               持股28.59%
                               通过全资子公司青岛华通创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海
                               信视像0.03%的股权;通过海信 主 要 从 事 显 示 产 品 的 研
                               集 团公司 间接持有 海信视 像 发、生产、销售,以及基
 海信视像       600060.SH
                               16.53%的股权,并通过海信集 于显示终端产品的智慧云
                               团 公司持 有的海信 电子控 股 平台运营服务。
                               26.79%的股权间接享有海信视
                               像8.03%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以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资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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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根据青岛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
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青国资委[2020]78号)以及华通集团《关
于实施海信集团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将海信集团公司
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华通集团持有。
    本次划转前,由于海信集团公司与华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市国资
委,本次划转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本次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亦不会影响海信集团公司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本次划转后,华通集团通过持
有海信集团100%的股权间接享有上市公司11.93%的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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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通集团未直接、间接持有海信家电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通集团通过海信集团公司持有的海信电子控股 26.79%
的 股权 , 海 信 电 子 控 股 又间 接 持 有 海 信 家 电 516,758,670 股 A 股 股 份及
124,452,000 股 H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37.92%及 9.13%,华通集
团从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 9.48%的 A 股权益及 2.45%的 H 股权益,合计享有上
市公司 11.93%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海信电子控股,未发生变化。上市
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股份转让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
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划转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划转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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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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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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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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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11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划转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
                   司

股票简称           海信家电                   股票代码               000921.SZ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
                                                               青岛市
名称             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 为上市公 司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 0%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划转前,华通集团未直接、间接持有海信家
                                           电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本次划转后,华通集团通过海信集团公司持有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海信电子控股 26.79%的股权,海信电子控股又
                                           间接持有海信家电 516,758,670 股 A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92%,华通集团从而间
                                           接享有上市公司 9.48%的 A 股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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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是 √ 否□
                                        青岛市国资委已出具《关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股
是否已得到批准
                                        权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通知》(青国资委[202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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