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2021-08-13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1-05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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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産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2021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0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
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
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光大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光大理財(作
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光大理財協議列表”一
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
購方)訂立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以認購 2021 第 8 項光大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
民幣 5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600,651,106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
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等
光大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 但低於 25%。因
此,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
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2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2021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0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
的議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
收益為原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
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光大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光大理財(作
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光大理財協議列表”
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
認購方)訂立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以認購 2021 第 8 項光大理財產品,認購金額
為人民幣 5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600,651,106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本次認購的光大理財協
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1 年 8 月 12 日
(2) 產品名稱: 陽光天天購 180 天
(3) 參與方: (i) 光大理財作為發行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光大理財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5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600,651,106 港元 註 1 )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180 天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6個月銀行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後)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產品主要投資於符合監管要求的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或通過資產管
理產品投資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大額存單、質押式及買斷式回購、銀行間市場和證
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以及國務院銀行
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債權類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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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到 期本金收 益兌 本金及收益將於投資週期結束日後下一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如遇非工
付: 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2) 提前終止權: 認購者對本次認購的光大理財產品無提前終止權。為保護認購者利益, 光大理財可根據
市場變化情況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光大理財產品。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銀行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
購該等光大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閒置資金,將該等閒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
有利於提升本集團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
發展以及本公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光大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
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
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
時,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 但低
於 25%。因此,該等光大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
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有關本公司、冰箱營銷公司及光大理財的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
電器產品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它主要從事電冰箱、冷櫃、洗衣
機、生活電器等家用電器產品的銷售及其售後服務、技術服務。
光大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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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是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的銀行理財子公司,中
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於聯交所上市(股
份代號:6818)及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1818)。光大理財主要業務範圍為:面向
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對受託的投資和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面向合格投
資者非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對受託的投資和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理財顧問和諮詢服務
等。
該等光大理財協議列表
協議名稱 協議日期/公告日期 認購方 認購的理財產品
2021 第 1 份光大 2021 年 6 月 7 日(協議)/ 2021 第 1 項光大
本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2 份光大 2021 年 6 月 9 日(協議)/ 2021 第 2 項光大
冰箱營銷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3 份光大 2021 年 6 月 9 日(協議)/ 2021 第 3 項光大
冰箱營銷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4 份光大 2021 年 6 月 21 日(協議)/ 2021 第 4 項光大
本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5 份光大 2021 年 7 月 9 日(協議)/ 2021 第 5 項光大
冰箱營銷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6 份光大 2021 年 8 月 3 日(協議)/ 2021 第 6 項光大
冰箱營銷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7 份光大 2021 年 8 月 4 日(協議)/ 2021 第 7 項光大
冰箱營銷公司
理財協議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告) 理財產品
該 等 光 大 理財產品 (不包括 2021 第 8 項光大理財 產品)總認購金額 為 人民幣
1,6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929,128,867 港元註 2)。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光大理財於 2021 年 8 月 12 日就認購 2021
議」 第 8 項光大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1 第 8 項光大理財產 指 根據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之主
品」 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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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光大理財」 指 由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光
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銀
行;
「該等光大理財協議」 指 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光大理財協議列表”一節中列示
的光大理財協議及 2021 第 8 份光大理財協議;
「該等光大理財產品」 指 根據該等光大理財協議所認購的理財產品;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交所」 指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冰箱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廣東海信冰箱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工作日」 指 中國法定工作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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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 百分比。
註:
1. 此金額已按 0.83243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
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
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2. 此金額為按本公司日期為 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8 月 3 日及 2021 年 8 月 4 日之
公告內被使用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成的港元金額之總和。該兌換僅作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
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段躍斌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1 年 8 月 12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段躍斌先生、賈少謙先生、林瀾先生、代慧忠先生、
費立成先生及夏章抓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金泉先生、鐘耕深先生及張
世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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