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公告2022-04-19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信(广东)厨卫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厨卫电器产品和注塑、钣金等配套产品的研
发、制造与销售,现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81.17%的股权,青岛员利信息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员利公司」) 持有18.83%的股权。为提升本公司注塑、钣金业务配套能力,
实现系统内注塑、钣金生产能力及人才的整合,做大做强外部业务,提高效率和效益,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与员利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共同
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海信视像以其自有的注塑、钣金相关设备(「设备」)对标的
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价格以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
产为依据确定,出资金额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设备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为
6,353.55万元。本公司与员利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标的公
司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60.06%的股权,海信视像持有26.00%的股权,员利公司持
有13.94%的股权。本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的控股股东同
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海信
视像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林澜先生、贾少谦先生、费
立成先生以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以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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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海信视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600060。住所:青岛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办公地点:青岛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法定代表人:程开训。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848.12 万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882XW。海信视像主要从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以及云平台服务。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方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海信视像发展状况稳健,主要财务数据具体详见海信视像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网址 www.sse.com.cn 发布的定期报
告。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的控股股东同为海信
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海信视像为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海信视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明磊
4、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40.51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57.51 万元
5、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奇大道 1 号
6、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4 日
7、经营范围:吸油烟机、燃气灶、电烤箱、热水器、蒸箱、微波炉、洗碗机、消
毒柜、软水机、净水机、水处理设备、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采暖热水设备、电暖
器、电风扇及厨卫系统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并提供安装、售后、技术检测服务;
生产经营金属制品(不含金、银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模具、CD 及 DVD
清洁用品、电视支架、电子零配件、自动化设备、通信配线设备、直播卫星电视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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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线、竹制品、木制品,提供以上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8、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新增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本公司 4,659.46 81.17% 0 0 4,659.46 60.06%
员利公司 1,081.05 18.83% 0 0 1,081.05 13.94%
海信视像 0 0 2,017 6,353.55 2,017.00 26.00%
合计 5,740.51 100.00% 2,017 6,353.55 7,757.51 100.00%
标的公司增资前后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9、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016.24 78,931.34
负债总额 59,928.22 63,391.59
应收账款总额 21,394.36 19,445.76
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 0
净资产 18,088.02 15,539.76
营业收入 338,957.29 88,745.89
净利润 -6,664.43 -2,548.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411.09 10,931.30
金流量净额
10、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出资涉及的设备评估情况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22]第QDV045号资产评
估报告,海信视像对标的公司出资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
场价值为63,535,500.00元。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基准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可能
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以标的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依据,
确定增资价格为人民币 3.15 元/股,新进股东的出资金额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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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为 6,353.55 万元,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员利公司
丙方:海信视像
(一)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以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增资价格
为人民币3.15元/股。甲乙丙三方作为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同意各股东出资额度如
下:
本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员利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新增股东海信视像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2,017万元(出资金额人民币6,353.55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增资前后标
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二)增资款的缴付
各方同意丙方以设备出资,出资金额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设备评估价值
为依据,确定为 6,353.55 万元。丙方承诺于标的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后 15 日内
向标的公司一次性交付上述设备。
(三)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所引起的标的公司和/或
其他各方的全部直接损失应由该违约方承担。
(四)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协议各方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提升本公司注塑、钣金业务的配套能力,实现系统
内注塑、钣金生产能力及人才的整合,做大做强外部业务,提高注塑、钣金业务的效率
和效益。海信视像以其自有的注塑、钣金相关设备对标的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有利于
系统内注塑、钣金业务整合,提升业务规模,提高注塑、钣金配套业务的效率和效益。
本次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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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本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与海信视像累计已发生的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0.36 亿元,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0.18
亿元。
九、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说明
本公司事前就本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事项通知
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后,
认为:本次业务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注塑、钣金业务的配套能力,提高注塑、钣金业务
的效率和效益。本次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本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
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业务整合有利于
提升公司注塑、钣金业务的配套能力,提高注塑、钣金业务的效率和效益。本次关联交
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的条款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原则,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
股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
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
十、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与员利公司、海信视像共同签署的《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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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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