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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家电: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9-06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4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海信集团公司」)、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
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下就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于2022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本公司为进
一步扩大海内外供应链资源协同,优化采销成本,本公司拟向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
营销及海信视像的年度上限金额进行补充。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
信视像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2022年本公司向海信
集团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进行补充,补充上述信息
后本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
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的议案,董
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林澜先生、贾少谦先生、费立成先生以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由于本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达到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
表决该项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补充
                                                                         本次补充预计    2022 年 1-6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前的      本次补充                                 2021 年发
            关联人                                                       额度后的 2022   月该类交易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2022 年度     预计额度                                  生金额
                                                                           年度上限      已发生金额
                                                  上限
           海信国际     销售原材
                                                   22,000        7,363         29,363         6,950       8,941
向关联人   营销         料、零部件
销售产
           海信集团
品、商品                销售模具                          0        350            350             0           0
           公司                      遵循公平
                                     合理的定
           海信国际
                                     价原则,        3,535       16,545         20,080            49         917
向关联人   营销
                        采购原材     由交易双
采购产
                        料、零部件   方协商确
品、商品   海信视像                                 8,958        2,500         11,458         2,944        4433
                                     定。


关联人提   海信国际
                        接受劳务                    2,223        9,629         11,852           687         726
供劳务     营销

                      合计                         36,716       36,387         73,103        10,630      15,017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中
      的“第六节重要事项-十四、重大关联交易”的内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二)履约能力分析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信集团公司(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21.3
      亿元,净资产为 70.0 亿元,2022 年 1-6 月海信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 亿元,净利
      润 13.9 亿元。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信国际营销(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42.2
      亿元,净资产为 2.8 亿元,2022 年 1-6 月海信国际营销实现营业收入 79.6 亿元,净利
      润-0.98 亿元。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信视像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317.1 亿元,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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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66.4 亿元,2021 年 1-9 月海信视像实现营业收入 202.1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 亿元。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
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
货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中的“三、(一)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5 日
       2、交易方: 甲方:   本公司
                    乙方Ⅰ:海信集团公司
                    乙方Ⅱ:海信国际营销
                    乙方Ⅳ:海信视像
       3、补充协议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约定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
营销及海信视像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交易总额上限修订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告“一、(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4、协议有效期:本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本补充协议作为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其未修改部分继
续有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本公司增加向海信国际营销销售原材料、零部件的交易额度上限,主要系本公司向
海信国际营销销售电器产品的衍生业务。基于本公司的智慧新生活战略,海信国际营销
提供代理、技术支持及维修的交易金额将增加,预计海信国际营销对原材料、零部件的
需求也将相应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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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公司销售模具产品
    本公司增加向海信集团公司销售模具的交易额度上限,有助于扩大本公司销售规
模,增加本公司销售收入。经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咨询及磋商后,本公司将在 2022
年下半年向海信集团公司供应模具。
    (三)本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本公司增加向海信国际营销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的交易额度上限,主要系本公司旗
下墨西哥工厂已开始量产冰箱等家用电器,本公司借助海信国际营销的贸易平台,发挥
协同效应和优化采购成本。本公司增加向海信视像采购原材料的交易额度上限,主要系
本公司于 2022 年上半年已开展与海信视像的注塑、钣金业务的深度合作,2022 下半年
需进一步整合系统内注塑、钣金生产能力,提高注塑、钣金业务的效率和效益。
    (四)本公司接受劳务
    本公司接受海信国际营销提供劳务的交易额度上限,主要系本公司 2022 年工作重
点之一是积极推进智慧新生活战略,持续升级家电智能终端。本公司需要海信国际营销
提供更多优质代理、技术支持及维修等服务,进一步淬炼本公司海外产品品质,推动本
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新突破,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说明
    本公司事前就本公司 2022 年拟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进行的
日常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
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
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
限公平合理,同意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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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所的有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
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
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
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
议之补充协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说明;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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