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2022-10-10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5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9 日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2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閑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
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
則,使用自有閑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
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浦發銀行
(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
列表」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8 日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
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
協議,以認購 2022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財產品、2022 浦發銀行第 10 項理財產品、2022 浦發
銀行第 11 項理財產品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項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1,005,000,000
元(相當於約 1,129,102,115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
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本身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
均低於 5%,因此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
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
2
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
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交易的一項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
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且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等
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
因此,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
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2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閑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使
用自有閑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浦發銀行(作
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
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8 日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
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
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
以認購 2022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財產品、2022 浦發銀行第 10 項理財產品、2022 浦發銀行第
11 項理財產品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項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1,005,000,000 元(相當
於約 1,129,102,115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
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
第 12 份理財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2 年 9 月 16 日
(2) 產品名稱: 浦發銀行浦天同盈 1 號理財計劃
(3) 參與方: (i) 浦發銀行作為發行人
(ii) 空調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浦發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5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83,135,327 港元 註 2)
3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因此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
間為准。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業績比較基準為人民銀行 7 天通知存款利率(1.35%)。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存款、存放同業、拆借、
回購、同業借款;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公司債、企業
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標準化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
債券借貸、貨幣基金等符合監管認定標準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
產的信託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
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及收益將於理財產品贖回當天(為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
付:
(12) 提前終止權: 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2 年 9 月 19 日
(2) 產品名稱: 浦發銀行天添利進取 1 號理財計劃
(3) 參與方: (i) 浦發銀行作為發行人
(ii) 本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浦發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55,000,000 元(相當於約 175,313,585 港元 註 3)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因此本產品的 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
間為准。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業績比較基準為人民銀行 7 天通知存款利率(1.35%)。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存款、存放同業、拆借、
回購;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中期票
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標準化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
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永續債、
次級債、可轉債、可交換債、債券借貸、貨幣基金等符合監管認定標準的標準化債權
類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產的信託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公司
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
管計劃。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及收益將於理財產品贖回當天(為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
4
付:
(12) 提前終止權: 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2 年 9 月 20 日
(2) 產品名稱: 浦發銀行浦天同盈 1 號理財計劃
(3) 參與方: (i) 浦發銀行作為發行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浦發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3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338,956,241 港元 註 4)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因此本產品的 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
間為准。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業績比較基準為人民銀行 7 天通知存款利率(1.35%)。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存款、存放同業、拆借、
回購、同業借款;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公司債、企業
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標準化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
債券借貸、貨幣基金等符合監管認定標準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
產的信託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
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及收益將於理財產品贖回當天(為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
付:
(12) 提前終止權: 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2 年 10 月 8 日
(2) 產品名稱: 浦發銀行浦天同盈 1 號理財計劃
(3) 參與方: (i) 浦發銀行作為發行人
(ii) 空調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浦發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3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331,696,962 港元 註 5)
5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因此本產品的 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
間為准。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業績比較基準為人民銀行 7 天通知存款利率(1.35%)。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存款、存放同業、拆借、
回購、同業借款;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公司債、企業
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標準化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
債券借貸、貨幣基金等符合監管認定標準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
產的信託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
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及收益將於理財產品贖回當天(為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
付:
(12) 提前終止權: 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銀行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購該
等浦發銀行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閒置資金,將該等閒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有利
於提升本集團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發展以及
本公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浦發銀行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
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
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本身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
均低於 5%,因此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
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
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
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交易的一項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
過 5%但低於 25%,且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等浦發銀行
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因此,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
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
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6
有關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及浦發銀行的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
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空調營銷公司
空調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它主要從事製冷、空調設備銷售;家
用電器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
日用電器修理。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電冰箱、冷櫃、洗衣機、生
活電器等家用電器產品的銷售及其售後服務、技術服務。
浦發銀行
浦發銀行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
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於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0000)。上海浦東發展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業務包括金融與信託投資業務。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
協議名稱 協議日期/公告日期 認購方 認購的理財產品
2021 浦發銀行第 5 2021 年 9 月 6 日(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5
海信(北京)電器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1 浦發銀行第 6 2021 年 9 月 29 日(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6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1 浦發銀行第 7 2021 年 11 月 4 日(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7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1 浦發銀行第 8 2021 年 12 月 9 日(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8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1 浦發銀行第 9 2021 年 12 月 9 日(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9
海信(北京)電器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1 2022 年 2 月 17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1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7
2022 浦發銀行第 2 2022 年 6 月 16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2
冰箱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3 2022 年 6 月 16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3
冰箱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4 2022 年 8 月 17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4
空調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5 2022 年 8 月 17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5
空調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6 2022 年 8 月 18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6
冰箱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7 2022 年 8 月 18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7
冰箱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2022 浦發銀行第 8 2022 年 8 月 18 日(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8
冰箱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產品(不包括 2022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財產品、2022 浦發銀行第 10 項理財
產品、2022 浦發銀行第 11 項理財產品及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項理財產品)總認購金額為人
民幣 1,67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954,117,033 港元註 6)。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 指 空調營銷公司與浦發銀行於 2022 年 9 月 16 日就認購 2022
財協議」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 指 根據 2022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 指 本公司與浦發銀行於 2022 年 9 月 19 日就認購 2022 浦發銀
理財協議」 行第 10 項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10 項 指 根據 2022 浦發銀行第 10 份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浦發銀行於 2022 年 9 月 20 日就認購 2022
理財協議」 浦發銀行第 11 項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11 項 指 根據 2022 浦發銀行第 11 份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8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 指 空調營銷公司與浦發銀行於 2022 年 10 月 8 日就認購 2022
理財協議」 浦發銀行第 12 項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項 指 根據 2022 浦發銀行第 12 份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空調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青島海信空調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古洛尼公司」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青島古洛尼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北京)電器」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海信(北京)電器有限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交所」 指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冰箱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廣東海信冰箱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浦發銀行」 指 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一家根據中國
法律註冊成立的銀行;
9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 指 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一節中
議」 列示的浦發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9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
議、2022 第 10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11 份浦發銀
行理財協議及 2022 第 12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產 指 根據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所認購的理財產品;
品」
「工作日」 指 浦發銀行對公業務的通常開門營業日,不包括星期六、星
期日(因中國節假日調整而對外營業的除外)或者其他中
國法定節假日;及
「%」 指 百分比。
註:
1. 此金額為按 2022 第 9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10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11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及 2022 第 12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被使用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成的港
元金額之總和。關於 2022 第 9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10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
2022 第 11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及 2022 第 12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由人民币
换算成港元的汇率,请参考下面的附注 2、3、4 及 5。
2. 此金額已按 0.88297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3. 此金額已按 0.88413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4. 此金額已按 0.88507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5. 此金額已按 0.90444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6. 此金額為按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內的「公告日期」對應之公告內被使用的匯率由人
民幣兌換成的港元金額之總和。該兌換僅作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
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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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2 年 10 月 9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林瀾先生、賈少謙先生、費立成先生、夏
章抓先生及高玉玲女士;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金泉先生、鐘耕深先生及張世杰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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