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2022-12-16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6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2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1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
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
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
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興業銀行
及其附屬公司(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興業
銀行理財協議列表」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期間,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
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以認購興業銀
行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92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019,943,880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每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
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
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因此,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
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2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1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2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使
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興業銀行及
其附屬公司(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興業銀行
理財協議列表」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期間,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
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以認購興業銀行理
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92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019,943,880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
財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2022 第 3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2 年 10 月 17 日
(2) 產品名稱: 添利快線淨值型理財產品
(i) 興業銀行作為發行人
(3) 參與方: (ii) 空調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興業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
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開放式淨值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基本無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4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441,657,097 港元 註 2)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因此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本產品的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的同期 7 天通知存款利率。
本產品主要投資範圍包括:
(i) 銀行存款、債券逆回購、貨幣基金等貨幣市場工具及其它銀行間和交易所資金融通
工具。
(10) 產品投資範圍: (ii) 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
據、企業債、公司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等銀行間、
交易所市場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其它固定收益類短期投資工具。
(iii) 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債權類資產。
3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每個工作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8:00-15:15 可提交贖回申請,本金及收益
付: 當天劃轉至認購方帳戶。
認購者對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無提前終止權。如果出現影響本次興業銀行理
(12) 提前終止權:
財產品的不利情況,興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
2022 第 4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
(2) 認購日期: 2022 年 10 月 18 日
(2) 產品名稱: 添利快線淨值型理財產品
(i) 興業銀行作為發行人
(3) 參與方: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興業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
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開放式淨值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基本無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20,850,495 港元 註 3)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因此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本產品的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的同期 7 天通知存款利率。
本產品主要投資範圍包括:
(i) 銀行存款、債券逆回購、貨幣基金等貨幣市場工具及其它銀行間和交易所資金融通
工具。
(10) 產品投資範圍: (ii) 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
據、企業債、公司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等銀行間、
交易所市場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其它固定收益類短期投資工具。
(iii) 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債權類資產。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每個工作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8:00-15:15 可提交贖回申請,本金及收益
付: 當天劃轉至認購方帳戶。
認購者對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無提前終止權。如果出現影響本次興業銀行理
(12) 提前終止權:
財產品的不利情況,興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
2022 第 5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
(3) 認購日期: 2022 年 11 月 17 日
(2) 產品名稱: 添利快線淨值型理財產品
4
(i) 興業銀行作為發行人
(3) 參與方: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興業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
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開放式淨值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基本無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10,713,772 港元 註 4)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因此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本產品的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的同期 7 天通知存款利率。
本產品主要投資範圍包括:
(i) 銀行存款、債券逆回購、貨幣基金等貨幣市場工具及其它銀行間和交易所資金融通
工具。
(10) 產品投資範圍: (ii) 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
據、企業債、公司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等銀行間、
交易所市場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其它固定收益類短期投資工具。
(iii) 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債權類資產。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每個工作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8:00-15:15 可提交贖回申請,本金及收益
付: 當天劃轉至認購方帳戶。
認購者對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無提前終止權。如果出現影響本次興業銀行理
(12) 提前終止權:
財產品的不利情況,興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
2022 第 6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
(4) 認購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 產品名稱: 添利快線淨值型理財產品
(i) 興業銀行作為發行人
(3) 參與方: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興業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
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開放式淨值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基本無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2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46,722,516 港元 註 5)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5
(8) 投資期: 本產品的每個工作日都是申購和贖回開放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因此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本產品的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的同期 7 天通知存款利率。
本產品主要投資範圍包括:
(i) 銀行存款、債券逆回購、貨幣基金等貨幣市場工具及其它銀行間和交易所資金融通
工具。
(10) 產品投資範圍: (ii) 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
據、企業債、公司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等銀行間、
交易所市場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其它固定收益類短期投資工具。
(iii) 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債權類資產。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每個工作日(銀行公告暫停開放的日期除外)8:00-15:15 可提交贖回申請,本金及收益
付: 當天劃轉至認購方帳戶。
認購者對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無提前終止權。如果出現影響本次興業銀行理
(12) 提前終止權:
財產品的不利情況,興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興業銀行理財產品。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銀行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購該
等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閒置資金,將該等閒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有利
於提升本集團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發展以及
本公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興業銀行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
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每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等興
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因
此,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
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有關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及興業銀行的資料
本公司
6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
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空調營銷公司
空調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冷、空調設備銷售;家用
電器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日
用電器修理。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電冰箱、冷櫃、洗衣機、生
活電器等家用電器產品的銷售及其售後服務、技術服務。
興業銀行
興業銀行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
成立之持牌銀行,於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1166)。興業銀行現已發展成為涵蓋信託、
租賃、基金、理財、期貨、資產管理、研究諮詢、數字金融等在內的現代綜合金融服務集團。
興銀理財是由興業銀行全資控股的銀行理財子公司。
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列表
協議名稱 協議日期/公告日期 認購方 認購的理財產品
2021 第 3 份興銀 2021 年 6 月 16 日(協議)/ 2021 第 3 項興銀
本公司
理財協議註 6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告) 理財產品
2021 第 4 份興業 2021 年 7 月 5 日(協議)/ 2021 第 4 項興業
冰箱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1 第 9 份興業 2021 年 10 月 14 日(協議)/ 2021 第 9 項興業
空調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1 第 10 份興業 2021 年 10 月 15 日(協議)/ 2021 第 10 項興業
冰箱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1 第 11 份興業 2021 年 10 月 21 日(協議)/ 2021 第 11 項興業
空調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1 第 12 份興業 2021 年 11 月 18 日(協議)/ 2021 第 12 項興業
空調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1 第 13 份興業 2021 年 12 月 2 日(協議)/ 2021 第 13 項興業
空調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1 第 14 份興業 2021 年 12 月 17 日(協議)/ 空調營銷公司 2021 第 14 項興業
7
銀行協議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2 第 1 份興業 2022 年 1 月 17 日(協議)/ 2022 第 1 項興業
空調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2022 第 2 份興業 2022 年 2 月 18 日(協議)/ 2022 第 2 項興業
空調營銷公司
銀行協議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
該等興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包括 2022 第 3 項興業銀行理財產品、2022 第 4 項興業銀行理財
產品、2022 第 5 項興業銀行理財產品及 2022 第 6 項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總認購金額為人民
幣 2,355,000,000 元(相當於約 2,862,203,079 港元註 1)。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2022 第 3 份興業銀行理 指 空調營銷公司與興業銀行於 2022 年 10 月 17 日就認購 2022
財協議」 第 3 項興業銀行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第 4 份興業銀行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興業銀行於 2022 年 10 月 18 日就認購 2022
財協議」 第 4 項興業銀行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第 5 份興業銀行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興業銀行於 2022 年 11 月 17 日就認購 2022
財協議」 第 5 項興業銀行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第 6 份興業銀行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興業銀行於 2022 年 12 月 15 日就認購 2022
財協議」 第 6 項興業銀行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第 3 項興業銀行理 指 根據 2022 第 3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2 第 4 項興業銀行理 指 根據 2022 第 4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2 第 5 項興業銀行理 指 根據 2022 第 5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2 第 6 項興業銀行理 指 根據 2022 第 6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空調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青島海信空調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8
「興銀理財」 指 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的銀行理財子公司;
「本公司」 指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交所」 指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興業銀行」 指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銀
行;
「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 指 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列表」一節中
議」 列示的興業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3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
議、2022 第 4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2022 第 5 份興業銀行
理財協議及 2022 第 6 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
「該等興業銀行理財產 指 根據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所認購的理財產品;
品」
「上市規則」 指 香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冰箱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廣東海信冰箱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工作日」 指 中國法定工作日;及
9
「%」 指 百分比。
註:
1. 此金額為按該等興業銀行理財協議列表內的「公告日期」對應之公告內被使用的匯率由人
民幣兌換成的港元金額之總和。該兌換僅作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
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2. 此金額已按 0.90568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3. 此金額已按 0.90559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4. 此金額已按 0.90323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5. 此金額已按 0.89169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6. 該等理財產品是由興銀理財發行。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2 年 12 月 1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林瀾先生、賈少謙先生、費立成先生、夏
章抓先生及高玉玲女士;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金泉先生、鐘耕深先生及張世杰先
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