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 佳电 公告编号:2018-08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
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
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同意增补董惠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津贴标准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
补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
1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任职资格审
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文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日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增加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
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
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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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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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惠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4 年 3 月,法学博士。现任黑龙江大学
教授、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黑龙江省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98)独立董事、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董惠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惠江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安文举,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9 年 2 月,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
任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
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安文举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安文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安文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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