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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佳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 佳电          公告编号:2018-10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审计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8,8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55,408 万元。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及 13.3.1 条所述的其他应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

证券代码仍为 000922,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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