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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4%,审批权限在董事会、监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投资范围: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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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已经公

     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

     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产品      委托理                                              实际收回 实际损益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类型      财金额                                              本金金额   金额
                           交易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10,000
                                                        2018 年 5 月 14 日   2019 年 5 月 14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0,000
                                    收益型              2018 年 5 月 14 日      无固定期限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48.38
有限公司佳木                                   5,000    2018 年 7 月 5 日    2018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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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18 年 11 月 15 日    5,000    41.59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10,000   2018 年 8 月 16 日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0,000    83.18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18 年 10 月 26 日   2019 年 4 月 29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18 年 11 月 15 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5,000    42.22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10,000   2018 年 11 月 16 日   2019 年 2 月 18 日    10,000    86.27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6,00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9 年 4 月 1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6,000
                                  收益型               2019 年 1 月 2 日    2019 年 4 月 10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2,500                            2019 年 5 月 20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2019 年 2 月 15 日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2019 年 2 月 18 日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19 年 5 月 22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             2019 年 2 月 22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7,500                          2019 年 5 月 24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收益型
佳木斯分行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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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

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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