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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28 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

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665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612 万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2,974 万元;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

额 2,187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6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

1,321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一)资产减值准备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等。分类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应收

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62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2027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

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2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 2,007 万元;本期

转回 685 万元,本期转销 5,113 万元,其他转出 2,115 万元。

   (二)预计负债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

定书认定公司存在调整 2013-2015 年利润的情形,导致 2013、2014、2015 年度利

润总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目前,已有部分中小股东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其购

买公司股票发生亏损”为由,要求公司予以赔偿部分投资损失。公司依据该期持股

数量、股价等相关数据测算,公司未来可能涉及的赔偿金额约 1.2 亿元,本期实际

赔偿金额 4,975 万元,扣除 2017 年佳电公司计提的中小股东诉讼赔偿费用 1000

万,本期中小股东诉讼赔偿费用需计提预计负债 1.6 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事项,影响 2018 年度利润总额 18,986 万

元。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和要求,公司 2018 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2,986 万元,预计负债

1.6 亿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预计负债

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

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

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的

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