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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涉及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需对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总数量由 980 万股调整为 975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为 153 人调整为 15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2 万股调整为 877 万股,

预留股数不变。除此之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量
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
一致。
    除此之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一致。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监事会同
意以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 877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