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04-09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19 年,公司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
干部职工的奋勇拼搏下,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地
推进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全面实现
了持续盈利、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呈
现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 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0,317.16 万元,同比增长 7.9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78.49 万元,同比增长 23.72%,
基本每股收益 0.7 元,同比增长 23.7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资产总额 357,189.71 万元,同比增长 1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为 218,007.11 万元,同比增长 18.95%。
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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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刘清勇
独立董事 董惠江、蔡昌、金惟伟
董事 车东光、张井彬、聂传波、魏国栋、王非
(2)报告期末至今,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至今,董事会成员无变动。
公司董事任职期间,能够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工作回顾
2019年,董事会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充分
发挥各项职能,完成以下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时间 议案
七届 2019 年 1.审议关于《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三十次会议 1 月 10 日 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届 2019 年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十一次会议 2 月 21 日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
八届 2019 年 案;
一次会议 3 月 12 日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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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
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届 2019 年 8.审议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二次会议 3 月 28 日 9.审议关于《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终止出售三级子公司上海佳电企业有限公司并由
二级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届 2019 年
三次会议 4 月 24 日 1.审议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审议《关于天津佳电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届 2019 年
暨补 流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四次会议 8月5日
议案。
1.审议《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八届 2019 年
2.审议《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五次会议 8 月 19 日
告》的议案。
八届 2019 年
1.审议关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六次会议 10 月 24 日
八届 2019 年 1.审议关于《变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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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次会议 11 月 15 日 2.审议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决策权限》的议案;
3.审议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八届 2019 年
法》的议案;
八次会议 12 月 5 日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八届 2019 年
2.审议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九次会议 12 月 27 日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及具体情况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
露。
(二)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
采取网络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
策,决议全部合规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落实和执行,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章程修订、日常关联交易管控、
股权激励等事项,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
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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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
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召集人及成员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
提出意见及建议,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均较
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同日,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及召集人》、《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
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15 日,聂传波先生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补王非先生为第
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金惟伟 蔡昌、刘清勇
审计委员会 蔡 昌 董惠江、高全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惠江 蔡 昌、艾立松
提名委员会 董惠江 金惟伟、杜文朋
报告期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金惟伟 蔡昌、刘清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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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蔡昌 董惠江、张井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惠江 蔡昌、王非
提名委员会 董惠江 金惟伟、车东光
(2)报告期末至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至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无变动。
四、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类文件的规
定,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
责,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应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独立董事 董事会会 现场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姓名 议召开次 次数 自出席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议
金惟伟 11 2 9 0 否 0
8 次通讯 1
蔡昌 11 2 0 否 0
次授权
董惠江 11 2 9 0 否 0
五、持续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公司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公司
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对回购股份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治
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运行。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时间 制度或修订制度名称 审议情况
1 2019年3月12日 《公司章程》(修订)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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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产品 委托理 实际收回 实际损益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类型 财金额 本金金额 金额
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
保证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6,000
收益型 2019 年 1 月 2 日 2019 年 4 月 10 日 6,000 187.45
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本收益型 2,500
2019 年 2 月 15 日 2019 年 5 月 20 日 2,500 21.57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42.68
5,000 2019 年 2 月 18 日 2019 年 5 月 22 日
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证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收益型 7,500 2019 年 2 月 22 日 2019 年 5 月 24 日 7,500 62.64
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6,000 2019 年 4 月 1 日 2020 年 3 月 30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6,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2020 年 4 月 8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19 年 4 月 29 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10,000 2019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 5 月 12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2,500 2019 年 5 月 20 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5,000 2019 年 5 月 22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证浮动
非关联方 否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7,500 2019 年 5 月 29 日 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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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佳木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证浮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关联方 否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收益型 10,000 2019 年 6 月 5 日 无固定期限
佳木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证浮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关联方 否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收益型 10,000 2019 年 8 月 14 日 无固定期限
佳木斯分行
合 计 83,000 -- -- 21,000 314.34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3 笔,累计投资金额 8.3
亿,共获得理财收益 314.34 万元,尚有 6.2 亿元理财未到期赎回;公
司 2018 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到期赎回获得收益共计 785.99
万元;报告期内累计获得理财收益 1,100.33 万元。
(二)关于推进解决应收账款——华锐风电问题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
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佳电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
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
2019 年 2 月,公司收到华锐风电开具的 9 份共计 3500 万元的银
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收到
3 份共计 15210.57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 2019 年 7 月 15 日。
根据《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约定,华锐风电应将其全资子公司
华锐风电(吉林) 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抵押给佳电公司以作为上
述 15210.57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
华锐风电签署《股权质押协议书》,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办理股权
出质登记手续,同日收到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
立登记通知书》。
2019 年 7 月 15 日,上述 15,210.57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佳电
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兑付手续,经查询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状态为拒付。
根据《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约定,佳电公司向华锐风电邮寄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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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票拒绝付款通知书》,要求华锐风电按照《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约定
的期限内支付 2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8 日,佳电公司已收到华
锐风 电开具的 9 份共计 1,696.24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 303.76 万元
现金,共计 2000 万元。
鉴于华锐风电财务状况持续无法好转,且面临退市风险,公司已做
好承接华锐风电(吉林) 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的准备。目前,受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推进相关工作,待疫情好转后,公司将与
华锐风电共同推进资产交割等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股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刘清勇先生、车东光先生、张井彬先生、聂传波先生、魏国
栋先生、王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惠江先生、蔡
昌先生、金惟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刘汉成先生、马
春海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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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方案主要内
容为: 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
司总股本 48,989 万股的 2%,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80 人,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其中:计划首次授予 882
万股,授予 153 人,预留 98 万股,限售期 24 个月,解除限售期 48 个
月,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向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980 万股调整为 975
万股,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由为 153 人调整为
15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2 万股调整为 877 万股,预
留股数不变;首次授予的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到账并上市。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勤勉尽责,科
学决策,务实进取,稳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带领公司创造了喜
人的业绩、收获了可观的利润、提升了企业的形象。我们相信,在新
的一年里,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清晰的工作
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探索以现有产业为基础的
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回
报股东!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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