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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09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织构架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股东监事 1 名、
职工监事 1 名。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工作。截止本报
告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生、监事马春
海先生、职工监事张宏伟先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9 年,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提升执行效率和经营效
益为导向,全力调动优势资源,稳妥推进各重点业务,经营业绩稳步
提 升 , 整 体 发 展 形 势 稳 中 向 好 。 2019 年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10,317.16 万元,同比增长 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34,478.49 万元,同比增长 23.72%,基本每股收益 0.7 元,同比
增长 23.7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57,189.71
万元,同比增长 1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218,007.11
万元,同比增长 18.95%。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时间                                议案

七届二十二次
                2019 年 2 月 21 日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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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八届一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12 日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1. 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
八届二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28 日    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的议案;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 关于《终止出售三级子公司上海佳电企业有限公
                                     司并由二级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的议案。
                                     1. 关于《2019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八届三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24 日
                                     案。
                                     1. 关于《天津佳电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八届四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5 日    动资金暨补流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1. 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八届五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19 日    2. 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八届六次会议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 关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八届七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15 日   1. 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八届八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5 日
                                     2.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八届九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16 日
                                     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八届十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 过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及具体内容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监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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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能
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
求规范运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依法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
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二)对财务活动监督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
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
核查,重点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手续,且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
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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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监督职
能,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
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2019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能够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
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的督导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
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五、2020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权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
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监督。
    2、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的业务水平,为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稳健经营发挥更好的作用。
    特此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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