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技术研发分
公司与四川川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辅机设备成套供货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为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
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
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
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技术研发分公司与四川川锅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签署辅机设备成套供货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3)。
公司董事魏国栋先生、王非先生在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属于关
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