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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锐风电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

权以清偿债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认为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锐风电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

权以清偿债务,有利于解决华锐风电对佳电公司的债务问题,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

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以清偿债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