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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董惠江、蔡昌、金惟伟;

董事车东光、魏国栋、王非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

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

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

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599,212,0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5,873,928.48 元。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

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

报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

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

础上编制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防范日常运作中的经

营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

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

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

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董事车东光先生在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魏国栋先生、王

非先生在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其余 5 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董惠江先生、蔡昌先生、
金惟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查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审计

机构的资质和 2020 年的工作情况,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续聘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审查了北京市通商律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资质和 2020 年

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常年法律顾

问,聘期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和监事会提交 的有关议案。 具体议案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