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732,67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1
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949,997.0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6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349,997.03 元。2014 年 11 月 20 日,募集资金
到达专项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484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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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4 年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201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因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
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故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苏州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因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
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佳电”),故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天津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故公司、海通证券、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01685151059799999 333,949,997.03 已注销
公司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197888888 450,000,000.00 已注销
佳木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201997346051503805 --- 已注销
公司太仓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302085529100015984 --- 已注销
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3975086080 --- 活期
佳木斯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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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23001685151050513110 --- 活期
营业室
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 1276013594286288 ---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50168515100000415 0.00 活期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2736858050 327,802.05 活期
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合计 783,949,997.03 327,802.05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959.44 万元,公司“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035.43
万元,两个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累计投资 是否达到预定可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金额 使用状态 重大变化
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
49,000,000 49,594,358.76 101.21% 是 否
造项目
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
49,800,000 50,354,344.44 101.11% 是 否
项目
合计 98,800,000 99,948,703.20 -- -- --
(二)其他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已于 2018 年 9 月结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15 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津佳电大型防爆
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于 2019 年 8 月结项,具体内容详
见 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天津佳电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补流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待本次“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
完毕,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项目将全部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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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公司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
工作效率,不对上述账户进行注销,转为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50168515100000415 --- 0.00 活期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2736858050 --- 327,802.05 活期
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合计 327,802.05
注: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3975086080 --- --- 活期
佳木斯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23001685151050513110 --- --- 活期
营业室
合计 0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2.78 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
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的使用效
率,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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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流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
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
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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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电股份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
一般账户之专项核查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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