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之专项核查意见2021-08-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
般账户之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
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佳电股份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732,67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1元/
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96,949,997.0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00,000.00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781,349,997.03元。2014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484号《验资报告》
予以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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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4年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2014年12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高
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故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分行、苏州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佳电飞球
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佳电”),故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天津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因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为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故公司、海通证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佳木斯营业部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公
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8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01685151059799999 333,949,997.03 已注销
公司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197888888 450,000,000.00 已注销
佳木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已注销
32201997346051503805 ---
公司太仓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已注销
0302085529100015984 ---
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173975086080 ---
佳木斯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23001685151050513110 ---
营业室
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 1276013594286288 ---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50168515100000415 0.00 活期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2736858050 327,802.05 活期
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合计 783,949,997.03 327,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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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2,600,000.00 元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959.44万元,公司“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35.43万元,
两个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累计投资 是否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金额 可使用状态 生重大变化
屏蔽电泵生产技术
49,000,000 49,594,358.76 101.21% 是 否
改造项目
发电机生产技术改
49,800,000 50,354,344.44 101.11% 是 否
造项目
合计 98,800,000 99,948,703.20 -- -- --
(二)其他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9月结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
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于2019年8月结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天津佳电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暨补流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61)。
待本次“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完
毕,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项目将全部结项。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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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不对上述账户进行注销,具体
情况如下: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50168515100000415 --- 0.00 活期
公司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2736858050 --- 327,802.05 活期
佳木斯分行
合计 327,802.05
注: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3975086080 --- --- 活期
佳木斯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23001685151050513110 --- --- 活期
营业室
合计 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
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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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志君 王鹏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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