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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共向 17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

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已完成回购注销),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已完成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

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应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董

事会同意对剩余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 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1
施。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佳电股份证

券部。

    2、申报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起 45 天内(9:00-12:0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志佳

    4、联系电话:0454-8848800

    5、联系传真:0454-84677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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