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1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2 年 4 月 15 日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4 月 15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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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 247 号公司 1 号楼 527 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刘清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姜清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汉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曲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魏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王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董惠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金惟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肖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
3.02 选举马春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
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3、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 8:30—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
附件 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
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
3
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佳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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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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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 9:15,投票结束时
间 2022 年 4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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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5
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
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选举票数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刘清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姜清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汉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曲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魏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王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董惠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金惟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肖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马春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
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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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
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表决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
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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