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09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以现场、网络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2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5 月 12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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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 247 号公司 1 号楼 527 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00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8.00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其中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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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8:30—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
附件 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
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佳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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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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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 9:15,投票结束时
间 2022 年 5 月 1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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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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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2
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
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00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7.00 √
议案
8.00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
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7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