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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2022-09-14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郝奉孝先生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我们认为郝奉孝先生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郝奉孝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长期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

决定,既能满足公司现在的业务范围,又能兼顾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同时修订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董惠江                     蔡    昌                        金惟伟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