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2022-10-27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充分
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持续
推动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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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惠江 蔡 昌 金惟伟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