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10 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信
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 2,476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 4,329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
法。
1.1 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
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 管理层评价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社及财务公司等信
汇票 用风风险,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具有高信用风险,参照应收
账款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商业承兑
参照应收账款同类客户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汇票
应收票据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501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73 万
元。
1.2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
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应收款项的账龄。
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496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989 万元,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541.5 万元。
1.3 其他应收款
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
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应收款项的账龄。
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其他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6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7.4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
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 4,329 万元,本期转销 6,768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影响 2022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37 万元。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2022 年度转回、转销减值准备符合公司
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决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