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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12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以现场、网络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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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 247 号公司 1 号楼 527 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00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7.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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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8:30—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

附件 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

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佳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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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投票结束时

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5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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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2
 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
 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00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7.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
 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7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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